【民生观察2023年5月12日消息】湖北省仙桃市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3月29日不开庭秘密进行宣判,并且没有辩护律师到庭,剥夺了在押人员的正当辩护权,帅仁兵寻衅滋事罪二审维持原判三年六个月。
帅仁兵寻衅滋事罪一案在2022年12月30日在潜江市看守所秘密宣判:判决帅仁兵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宣判前,潜江市法院既没有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也没有通知帅仁兵的家属和律师,而是将判决书直接交由潜江市看守所转给帅仁兵。2022年12月31日下午五点,帅仁兵收到看守所管教转交的判决书。在法院的送达回执上,帅仁兵签名并写上“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我要上诉申诉到底”。宣判后,帅仁兵的前妻梁志英向法院索要判决书,但被主审法官以“已无婚姻关系,且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为由,拒绝梁志英的要求。
帅仁兵,系中国湖北省潜江市高石碑镇长市村人,因房屋遭暴力强拆而被逼走上信访之路。2017年7月14日,帅仁兵因进京上访维权,被潜江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的前妻梁志英亦因进京上访维权,被判刑一年三个月。2018年9月13日,帅仁兵被刑满释放。出狱后,帅仁兵一直在北京靠打些苦工维持基本生活,业余休息时间就到北京各个信访窗口登记投诉,并经常到北京南站、中央机关所在地附近举牌抗议。因长期留在北京,帅仁兵被湖北省、潜江市视为重点信访稳控对象。
2022年4月5日下午,帅仁兵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东高地地铁站A口做完核酸检时,看见一个访民被一群维稳截访人员野蛮绑架带走,就赶紧打110报警。随后,帅仁兵回到自己租住的家里。不一会儿,北京当地警察就来了,让帅仁兵去作证。于是,帅仁兵跟着北京当地警察到了访民被绑架的地方,然后由警察对他做了一份笔录。正当帅仁兵准备离开时,潜江市公安局园林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带着几个黑保安也赶到了那里,将帅仁兵强行带回潜江。
2022年4月7日晚上8点左右,帅仁兵被负责押送的园林派出所民警送到潜江市济楚戒毒医院,将他关押在一个五人的监室里。当天,民警宣布对他治安拘留半个月。4月21日,民警又宣布对他在潜江市济楚戒毒医院指定监视居住。2022年6月1日,帅仁兵又被园林派出所转为刑事拘留,并将他送至潜江市看守所关押。2022年7月8日,帅仁兵被潜江市检察院批准逮。
2022年10月26日下午,帅仁兵被寻衅滋事一案,在潜江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中,帅仁兵坚决不认罪,律师则为他做无罪辩护。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以帅仁兵拒不认罪、且系累犯为由,建议法院对帅仁兵量刑四年六个月。一审秘密宣判后,帅仁兵不服,已于2023年1月6日提起上诉
关于帅仁兵及辩护人提出原审未公开宣判,程序违法的问题。经查,原审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出(2022)鄂9005刑初274号刑事判决,于同年12月31日在潜江市看守所对帅仁兵宣判并送达判决书,有帅仁兵签字的宣判笔录和送达回证予以证实。虽未公告宣判时间和地点,但并未限制或剥夺帅仁兵的诉讼权利行使和影响公正审判。
综上,本院认为,帅仁兵无正当事由长期进京上访,强拿硬要公共财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帅仁兵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帅仁兵违法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陈先锋
审判员:颜鹏
审判员:徐联坤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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