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0年8月24日消息】陕西延安民营企业家李延明因两年前参与世界杯网络赌球,于今年7月10日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但家属再见到时,却已经是8月3日在西安市中心医院的抢救室,身份变成“纪委留置人员”。李延明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双侧枕骨骨折,经过抢救,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据财新网报道,现年56岁的李延明是延安圣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通公司)董事长,从事房地产开发、酒店经营等实业。家属表示,李延明自2019年初联合其他延安市中小民营企业代表,实名举报延安数家小额信贷公司放高利贷涉黑涉恶以及他们背后的保护伞,经公安部批示,延安市公安局于2019年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目前还没有结案。家属反映,因为举报信,李延明数次被有关部门叫去调查谈话,其名下公司三次被查账。
李延明的儿子李帆说,“我父亲7月份被带走的时候人是好好的,为何被关押后头部会受重伤,为何15天的行政拘留结束了还不放人,却被纪委带到西安,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家属希望有个说法。”他表示,目前家里已经交了9.5万元医疗费,但家属不被允许探视看望。
李延明的二哥李延生告诉记者,李延明于今年7月10日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公安带走。7月11日,李延生接到宝塔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电话,要他给李延明送衣服和药,李延明今年7月刚刚被查出胃癌早期。当天晚上八点多,李延生到宝塔分局刑警大队送衣服和药,并在行政拘留通知书上签字。
“行政拘留通知书上注明李延明是2018年8月参与网络赌球被罚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3000元。”李延生告诉记者,李延明确实在2018年足球世界杯期间和他人参与网络赌球,赌注上万元,有参与人员当时被行政处罚罚款,李延明当时未被处罚。
7月11日晚上十点多,李延生看着李延明被警车押送到宝塔区二庄科行政拘留所,此后他再也没有见过李延明。据李延生透露,7月21日,有十余人曾来到圣通公司搜查,其中三人穿刑警制服,另有数人穿便服未透露身份,“公安人员出示了搜查令,说依法对李延明公司和住所进行搜查,但没有说明搜查原因。”李延生告诉记者。扣押清单显示公安扣押了19份圣通公司和李延明个人文件和1个U盘、1部手机。
李延生称,7月21日当天他告诉来公司搜查的宝塔分局刑警,李延明最近被查出胃癌早期,并询问李延明身体状况如何。“公安告诉我,李延明已经不在延安拘留所了,人被有关部门带到西安了。”
8月3日,李延生接到一个自称是纪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李延明家属尽快到西安市中心医院来,李延生通知李延明在西安工作的儿子李帆尽快赶去医院。
李帆说,8月3日中午,他也接到纪委工作人员电话,告知他李延明身体情况比较严重,需要开刀,让家属尽快赶到。“我到医院,发现我父亲躺在病床上,插着氧气管,人已经半昏迷,眼睛半张半闭抖动得很厉害。他特别消瘦,比关进去前瘦了二三十斤。”李帆说。
李帆向记者讲述了当天在医院的经历。一个穿着便服的男子自称是纪委工作人员,要医生给李帆介绍病人病情。“医生跟我讲,我父亲小脑出血15毫升左右,一般人小脑出血20毫升以上随时就可能窒息死亡。我父亲的情况很危险,要立即动手术。”
李延明的住院记录显示:李延明“头部CT提示左侧枕部硬膜外血肿,左侧小脑幕可疑硬膜下血肿,左侧额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枕骨骨折,以‘闭合性脑损伤’(重症)收住入院。”该住院记录上还写道:“患者自述在酒店不慎从床上摔倒在地面,枕部着地,伤后五昏迷,有呕吐,无四肢抽搐,他人发现后送至我院。”
李帆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他和纪委工作人员谈话过程中,曾询问对方李延明是如何被弄成脑骨骨折,纪委工作人员对我说:“这个情况不是我们造成的,你父亲是自己倒下的,我们有视频证据。你父亲这是畏罪,搞得大家都不好。”
随后纪委工作人员给李帆出示了一段短视频。“视频显示我父亲在一个房间里躺在一张床上,门外有两个人站着。我父亲似乎想从床上爬起来,但显得有些吃力,他用双手往后撑,身体才抬到一半,手就软了,他倒下来,头磕在地上。站在门外的人走进房间。视频总共就只有几十秒,去头去尾,不能让人信服。”李帆说。
考虑到父亲病危,李帆最终同意在手术单上作为家属签字。当天下午五点多李延明被推进手术室,手术历时六个多小时。期间医生拿出数块从李延明颅内取出的小碎骨给李帆看。“父亲手术出来后,人是昏迷的,我跟着他到病房门口,看守的公安人员就不让我进去了。”李帆说,此后公安人员不再让家属接触李延明。
8月4日,李帆接到医院和纪委工作人员电话,催他去医院交医疗费。“纪委的人跟我说,这伤是我父亲自己弄的,该自己出住院费。”李帆告诉记者,他总共交了9.5万元住院费,最近一次交住院费是在8月20日,补交了5000元。“看守人员依然不让我见父亲。我问医生我父亲情况怎么样,医生只说正在治疗。”李帆说,自从李延明手术后,他再也没见到父亲,对父亲病情不了解。
据了解,李延明在2019年初曾联合多名延安市中小民营企业代表,实名举报贺某某、景某某、郝某某三家延安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涉黑涉恶。去年9月有财经媒体起底延安民间借贷官商利益链条,指出延安的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一些官员形成“保护伞”,小额贷款公司以高利贷为诱饵,将借款人引入圈套之中,再利用刑民同进的手段,对借款人进行围猎,低价抵债侵吞其资产。
2019年6月,陕西省监察委发表消息称,警方在查办延安市宝塔区以贾延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过程中,发现多名官员为贾延成充当“保护伞”。随后陕西省监察委对六名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六名涉案公职人员分别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邓玉江、延安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杜平安、延安市检察院公诉部原副部长孙继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原局长党延文、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加军。
李延明实名举报的是除贾延成外,延安另外三家颇具规模的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李延明在2019年6月向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递交的举报信中写道:“他们通过勾结、操控延安市的政府、银行、公安、税务,尤其是法院、仲裁委等部门部分贪腐公职人员,在其包庇、纵容甚至串通、合谋之下,长期实施骗取贷款、窝藏官员巨额资金、高利转贷、非法放贷、套路贷、暴力催贷、虚假诉讼、非法保全、侵吞国资、偷逃税款、操控政府重大工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扰乱了延安市金融秩序、破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局面,并已严重影响到了延安市的正常政治生态。”
据李延明的举报材料显示,2016年5月,贺某某给李延明贷款3500万元,利息3分,共计收取利息2400多万元;2013年,景某某给李延明贷款3500万元,利息2.6分,累计收取利息23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就李延明等人的举报,在公安部和陕西省公安厅督办下,延安市公安局于2019年成立了专案组,案件目前还在侦办过程中,并没有向外界公布结果。李延明举报信中所指称的背后“保护伞”,目前有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党委委员、打击有组织犯罪行动大队大队长王志前于今年7月2日接受延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延明家属表示,举报后,李延明数次被有关部门叫去谈话调查,名下公司三次被查账。在给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举报信中,李延明还反映:按照举报信涉密规定,执纪办案中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但此案在立案不久后,上级批转的联名实名举报信复印件,便出现在了部分被举报人手中,导致被举报人身份全部泄露。
8月21日记者电话联系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区刑警大队办案人员,办案人员表示,李延明涉及的案子正在侦查阶段,案情信息不方便给记者透露,但他又说,“我们后来也没有见到李延明,不知道他受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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