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0年8月30日消息】沈爱斌,男,1973年10月15日生,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佳苑53号202室。沈爱斌原本是无锡当地城管部门的一个大队长,因为听说无锡当地有很多黑监狱专门关押维权人士,出于公义之心沈爱斌多次前往黑监狱救人,因而遭到当地维稳部门打压,工作也被开除,自此成为一名坚定的维权人士。因帮助营救无锡丁红芬的亲属,沈爱斌遭到警方传唤抄家,并被戴着黑头套从家里押到滨湖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在那里他遭遇了法西斯酷刑。以下为沈爱斌发布的酷刑报告:
2013年6月22日,无锡丁红芬叫我(沈爱斌)去营救她家被非法拘禁在黑监狱的四位亲人,当晚23时许,我和丁红芬召集20余人,将被无锡市政法委联席办和滨湖区政法委联席办以“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名义非法拘禁在锡山区安镇东效商务宾馆内的丁永金(丁红芬父亲)、丁鸿祥(丁红芬弟弟)、丁国英(丁红芬姑姑)、杨剑艳(丁红芬表弟媳)和周静娟五位访民营救出来。
2013年6月26日中午12时许,我在小区遭到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4名不名身份的人拦截,并出示刑事传唤证,然后被抄家,为了销毁我们无罪的证据,他们将我家中所有电子数码设备全部洗劫一空,连同我前妻和女儿的电脑也扣押了。
2013年6月26日13时,4名办案人员将我戴着黑头套从家里押到滨湖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在那里,我遭遇了灭人性、反人类的法西斯酷刑,遭遇了殴打、体罚、虐待、侮辱、恐吓、威胁、漫骂。因为我不按4名办案人员(刑满释放后,才从案卷中看到了其中3人的名字为朱向东,吴元超,薛勇,还有一人至今不知姓名)的要求做笔录,他们对我实施“梯刑”,让我站到一张人字梯(是由两个木质单梯顶端用合页连接起来的,单梯约宽80厘米,高250厘米)下,将我的左手伸到高处,用手铐铐到人字梯一侧的上端,再将另一只手用伸直放下,用手铐铐到人字梯另一侧的下端,然后用四名协警将人字梯向外拉,顿时痛得我撕心裂肺,生不如死,汗如下雨,一会儿就麻木了,我仍然不按他们的要求做笔录,我要求他们将我的膀子剁了,他们见我不感觉痛了,就将我放下,解开手铐,几分钟后,我的知觉稍有恢复,他们再对我实施上述酷刑,这个过程痛不欲生,我被他们连续循环着这个过程。
让我刻骨铭心的是,正当我被酷刑,痛得死去活来时,有一名办案警察(现在仍不知其姓名)坐在旁边一边打手机游戏,一边慢条斯理地对我说:“沈爱斌,不用急,我们有的是时间,我倒要看看你骨头有多硬,我办了这么多的案件,从没有我治不服的人。”
在我刚到派出所时,滨湖公安分局办案民警朱向东一边拍着桌子,一边对我吼道:“我就是刑讯逼供的祖师爷,只要政府有决心,我就有信心,这次不仅要搞你,让你双开,还要搞你家人。”
在对我传唤25小时后,又将我戴着黑头套从派出所转移到黑监狱(东绛派出所斜对面的和平宾馆),继续对我实施酷刑,直到7月3日再将我戴着黑头套从黑监狱押到派出所再对我连续酷刑,逼我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六、七份笔录上签字后,才将我刑事拘留。
因为在传唤期间和黑监狱里对我酷刑得到的笔录仍不满意,2013年7月10日,办案人员又以指认现场的名义,将我从无锡市第一看守所提出,到案发现场拍了一张照后,立即将我押到东绛派出所,又对我实施酷刑,又让我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六、七份笔录上签了字。
为了避免我的手在他们酷刑时受伤留下伤痕,他们在实施酷刑时,用毛巾裹住手铐的地方,尽管当时我的手被勒得很深、红肿,整个膀子剧痛、麻木,但都没有破,没有造成外伤,一段时间后就恢复了,没有痕迹。
以上是我的酷刑经过,同样遭遇上述酷刑的,还有我的“同案犯”沈果冬。其他遭遇刑讯逼供的还有瞿峰盛、施高洪、郑炳元、吴平、许海风(女)等人。
最终,我被滨湖区检察院赵文清副检察长、公诉科项勉科长勾结滨湖法院王锐审判长、许克兵审判员,将我的见义勇为枉法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并枉法判处我一年六个月徒刑,因此,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就是无锡622案。
该案我已于2019年6月依法申诉到最高法审判监督庭(丁红芬却放弃了申诉权),后分别给最高法党组成员及审判委邮寄近千封信,但至今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难道最高法集体失声?还是有其他因素?
希望这次中央政法委的“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清除害群之马”整顿行动能让最高法醒过来!
沈爱斌的联系电话:1891236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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