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0年8月4日消息】2020年8月3日,河南省济源市法院受济源市中级法院的委托,对冯改娣寻衅滋事一案代为二审宣判并送达裁定书。二审裁定的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河南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改娣十一年刑期,案件上诉后被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之后,两次变更管辖法院(先是变更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开庭审理后,又将案件跨地级市变更给济源市法院管辖),历经四年零四个多月时间,2019年11月27日,被变更管辖权后的第二家(如算上原内黄县法院在内已是第三家)法院——济源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冯改娣不服济源市法院一审判决,随即向济源市中院提出上诉。
2020年6月30日,济源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辩护人冯晓磊(冯改娣的儿子)为母亲做无罪辩护,冯改娣也做了无罪自辩。
冯改娣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司法程序却罕见。
刘晓原律师曾在二审时担任冯改娣的辩护律师,对该案件情况十分清楚。他认为,冯改娣的案件,明显是一起错案。在案件发回重审后,两次改变管辖法院审理,以寻衅滋事罪改判缓刑,显然是不愿纠正原一审的有罪错判,这不只是担心改判无罪要承担国家赔偿的问题,而是担心改判无罪会追究原办案机关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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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sguancha.com/a/lanmu5/2020/0218/19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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