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0年2月11日消息】辽宁沈阳冤民马学文因房产被抢一事上访维权,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法官臧宁采信耿生莲的虚假诉讼,认定事实错误,将马学文合法所得的房屋判给非法的耿生莲,最终导致其家破人亡。
马学文,女,满族,身份证号:210724196602251424
马学文对本网讲述:我本有个幸福的家,曾经为辽宁省沈阳市建设添砖加瓦,足迹遍步沈阳城区。
许多楼房都由我爱人孙学利承建绿化。
1995年,沈阳市协力房屋开发公司进驻和平区南三好街明光里小区棚户改造,当时雨季,浑河发大水给建筑施工带来困难。
且工期短,年末必须确保居民回迁,孙学利勇担重任承接97号楼的施工建筑,工程竣工后协力房屋公司欠孙学利人工费十万元。
1996年居民全部回迁入住,协力房屋开发公司将97-2-332号房屋抵顶十万元人工费,有抵债协议和准住通知为证我们合法入住97-2-332号。
当时公司负责人苏士明,领我们去沈阳市房产局办理产权登记,被市房产局以我们是外地户口为理由拒不办理。并告诉我们等有相关政策再说。
1997年女儿出生,一家四口已达小康!过着幸福的生活。
悲剧在2005年发生,因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法官臧宁采信耿生莲的虚假诉讼,认定事实错误,将我合法所得的房屋判给非法的耿生莲(其出示的相关资料中房屋户型,面积,楼层)与我所居住的均不符。
我为寻找协力房屋开发公司历尽艰辛!找到公司当年的负责人苏士明及相关责任人后,于2006年上诉至沈阳市中级法院,沈阳中院吴波法官本应对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的房屋侵权案进行全面审查,查清事实给予更正,却违背事实和依据违规判案,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至使我家合法权益被耿生莲非法侵占,害我家破人亡。
2014年和平区法院依法纠正错案,院长发现经过两次审委会通过,认定原审错误,呈报沈阳中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中院未给予回复。
2017年6月沈阳市政法委针对此案,曾指派泽云律师事务所评判审查,审查结果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建议中院启动再审程序。
沈阳中院相关领导严重失职,反复拖延始终不肯启动再审程序。
2018年和平区法院再次呈报,如石沉大海……
2019年八月十五日万家团圆,母亲谈及此事伤心过度突发脑出血含恨离世。
省院领导吴庭飞院长亲自过问督办,中院拒不履行依法纠错职责。
2019年12月27日我再次去中院请求落实问题无果,被打压,丈夫闻讯无法承受,突发脑出血被送至沈阳中心医院抢救(老铁西八院),手术很成功,丈夫逐渐恢复意识。
然而家境窘迫,丈夫无任何医疗保险,儿子将车、房都抵押出去也仅能勉强支撑着几天的巨额医药费,期间我们还通过轻松筹和水滴筹寻求社会好心人的帮助,然而也仅能够一天的icu费用。
每天下午半个小时的探视时间,我握着老公的手,看着他求生的眼神,我无法放弃他,在走投无路下,我求助政府和法院帮我交上一天的药费度难关,日后定如数归还,当时政府说开市会,让我丈夫挺住,会后研究。
省会开完了,我丈夫也没等到救命钱。
终因无钱医治于2020年1月8日,享年55岁,撒手人寰,留下我们孤儿寡母,我到哪里去喊冤!
希望看到的好心人帮忙转发,看到的领导能够关注情况,还我们公道,为民申冤!
马学文手机号:1319009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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