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

北京市东城区给祝忠孝不予立案答复意见书

【民生观察2024年12月6日消息】2024年8月29日祝忠孝陪同朋友在公安部排队位置对面坐观信访人数,等朋友出来后,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的警长李健及两名辅警将祝忠孝和朋友带到丰台区铁锅炖吃饭,饭后祝忠孝准备回房山租住地,却被李健等人的尾随跟踪,李健在良乡锦江之星宾馆为祝忠孝开房过夜,2024年8月30日由新华分局警长李健及两名辅警打车将祝忠孝带到东塘子胡同口的“田老师”门前。在米市大街公交站,李健及两名辅警撕扯阻拦祝忠孝乘坐公交车,因被拦截而报警,建国门派出所告知截访行为不在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祝忠孝强行登上106路公交车到北京南站见朋友,下车便被新华分局的7名便装人员绑架到警车上,没有亮证,没有出示传唤证,被绑架到辽宁朝阳市驻京办,到驻京办才出示证件和传唤手续。新华分局的刘昌、胡文广开始编造笔录,该笔录剥夺了当事人修改笔录的权力,完全是胡拼乱凑,绞尽脑汁编造了所谓的笔录。

之后在北京出示了黑白文书,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七日。期间以行政复议机关司接连两天周末休息无人接待为由,拒绝了本人提出的回避、行政复议申请,连夜送往辽宁朝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祝忠孝在拘留所提出了行政复议。新华分局李健等人异地执法的行政行为违法,没有协作函和北京警方的配合,没有出示证件与传唤手续,将祝忠孝绑架到驻京办才出示传唤手续和证件,严重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该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事实上祝忠孝未进入东塘子胡同也没有携带任何信访材料,便被新华分局李健等恶意拦截,祝忠孝因被拦截而报警,全程都在摄像头范围内,包括在北京南站被绑架、非法拘禁的过程,新华分局违反了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严禁公安机关参与拦访截访等非警务活动的规定”。

祝忠孝被新华分局的李健打车带到东塘子胡同口,其行为明显属于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数次拦截祝忠孝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刘昌、胡文广二人不断的修改所谓的笔录,不断的请示刘辉,经数小时才终于获得领导满意的笔录,完成了构陷。新华分局局长刘辉罔顾事实和法律,使没有违法的公民遭受处罚,明显属于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新华分局的民警刘昌、胡文广制造假案,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李健无理纠缠撕扯举报人,限制举报人的人身自由,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要件,依法应追究其法律责任。负责信访的民警陈岩无视法律与事实,谎报案情,回复祝忠孝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明显在包庇新华分局违法事实,依法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中非合作论坛”前夕“违法”,以“扰序”为由拘留祝忠孝,实现了新华分局对祝忠孝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上访人的目的,典型的“以刑化访,拘留维稳”。

祝忠孝长期居住在北京(办有居住卡),新华分局在做笔录时驳回了祝忠孝的回避申请,祝忠孝没有事实上的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只是因李健等人的拦截行为报警遭到报复,况且在东塘子胡同以外,所以祝忠孝根本没有扰乱任何单位秩序。建国门派出所出警后将祝忠孝和新华分局李健等人带到派出所,询问后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只因为李健是新华分局的警长,建国门派出所认定李健是职务行为,以职务行为不属于建国门派出所管辖为由不予立案。当时在拦截过程中只有新华分局警长李健和两名辅警,在复议过程中却出现了另外一个干警的证件,该证件是手机视频中拍摄的,分明是在造假,以证明没有违反《警察法》规定的两名正式民警执行职务。这系列操作,完全是北京建国门派出所与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联动,共同实施了报复陷害祝忠孝维权活动的行为。在复议机关的材料中还提到情况说明,该两份说明中均提到工作人员对祝忠孝实施稳控工作,且日期均为2024年8月30日,充分证明该情况说明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在复议期间由新华分局与龙城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后补的,没有哪个稳控单位会携带情况说明进京维稳,这系列操作,更加证明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参与截访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的规定已经成为废纸,复议材料中提到一份国法密函(2005)256号文件,用该文件开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不予立案追究,形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了免死金牌,即使违法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恰如辽宁省辽阳市的李晓东被辽阳驻京组殴打致两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仍然不予立案一样,至今凶手仍旧逍遥法外,而李晓东却被逮捕送监。目前,祝忠孝上访被拦截不予立案的行政复议正在进行中,祝忠孝已经向国务院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国法密函(2005)256号文件的具体内容及制定该文件的法律依据。希望通过这次因截访报警不被立案一事的复议与诉讼,维权人士不再被地方政府截访和打压迫害。

辽宁朝阳警方再没有北京警方配合的情况下,随意在北京拦截抓捕绑架上访维权人士,这是何等的猖狂,知法犯法、为非作歹、践踏法律,严重滥用职权、构陷维权人士,制造冤假错案。

祝忠孝案件简介如下:

祝忠孝最初是因为拆迁上访。目前拆迁问题早已解决,衍生的问题是上访过程中被刑事拘留十四天,经过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2014年支持了一部分国家赔偿,由辽宁朝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向祝忠孝支付了国家赔偿金并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2019年祝忠孝向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中院开始了各部门相互撤销裁定的游戏,早在2013年祝忠孝提出异议,开始恢复执行。辽宁朝阳新华分局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书,中途却又递交了撤回申请书,高院作出允许撤回复议申请的裁定,再次使执行无疾而终。

经过祝忠孝不断的向高法和最高法申诉,再次恢复执行,却立即作出了执结裁定。忠忠孝再次提出异议,却被驳回,因为作出执结裁定的依据仅仅是中级人民法院的问询函答复,违背了国家赔偿及司法解释,因此祝忠孝在八月份向最高院递交了执行监督申请,最高法已经收到了材料,目前还没有给予是否立案的通知。

祝忠孝和街道办事处曾经签订过不再追责息访罢诉协议书,因为长期上访早已弹尽粮绝,为了孩子上学就签订了协议,却被官方利用说已经签了息访罢诉协议,还要继续上访为由拘留了七天。

祝忠孝拆迁事件已经结束,但是在维权过程中被非法刑事拘留案件并没有结束,这是两个不同的案件,辽宁朝阳公安部门滥用职权猖狂参入非法拦截访民的行动已经严重违背宪法,中央一再强调公安部门不得参入维稳中,以公权力对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维权进行打击报复,要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下执法。

最后希望辽宁朝阳公安部门不在参入维稳中,你们所作所为都记录在案,世道有轮回、苍天绕过谁,在历史的长河中、你们扮演了什么角色?当你们脱下警服也是一名老百姓,最后希望祝忠孝的案件能早日依法解决结束维权、早日回归自己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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