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共在全面发展的情况下,教育扭曲内卷畸形,更多高等学校为了撇清责任公然让学生签署自残、自杀行为均于学校无关承诺书。学生坠楼已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家庭又是社会的产物,很显然这与原生家庭、学生自身承受能力无关,现行的应试教育与“帮凶”无异。
2024年12月23日下午,广东梅州五华县水寨中学要求学生签署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提到‘如果出现自残、自杀的行为均与学校无关’。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网友们纷纷谴责学校的做法,学校在用霸王条款霸凌学生并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表现。立即引发热议……
多名律师表示,由于大多数中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追认的行为无效。此外,承诺书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负有法定责任,因此该承诺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大众看法
许多网友对学校的做法感到愤怒,认为这是学校试图逃避责任的表现。有人指责学校领导只关心自身的职位,不顾学生的生死,甚至有网民提议撤职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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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友认为学校面临巨大的责任压力,有时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来自保。尽管如此,大家仍然希望学校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更加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而非仅仅依靠文件来解决问题。
另一些网友表达了对学生的深切同情,认为学校的做法让他们感受到冷漠和无助。他们呼吁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温暖和支持的学习环境,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心理健康。
陈枝辉律师:简直天方夜谭。教书育人的地方,做这种违法、违反职业伦理的事情,这里肯定有个法盲校长。因为,这事最大的责任,应该在校长。没有校长首肯甚至推动,这个事不会发生。
陈小兜律师:即便家长和学生签了“学生自杀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但不代表学校可以免除对学生教育、保护、及时救助等义务。任何书面文件都不能替代教育者和教育机构管理者肩上的责任……天下之大,这种承诺书应该是首例,可以载入教育史册。
老郭说说说:在国内,大家对学生的事情特别关注,特别是在校学生如果出事,很容易引发冲突,因为大家都有孩子,同理心和代入感都非常强,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青春期大量的时间都在学校度过的,学校想要摆脱责任,显然是不可能的。
目前,国内,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对孩子死亡教育的课程几乎没有。要开展这方面的课程,让孩子们有一个意识,就是死亡真的很容易,要珍惜生命的机会,开启美好的人生。
三水户余:师德至此,何以为师,学校与学生已是经济利益关系……
@草木茶枫:已经见惯不怪,而我们居然见惯不怪了,现在的学校确实在某种程度来说承担了过度的责任,任何一个学校都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行为负责到底,学校主要任务还是教学。
@一个大头鬼hz:学校先带头霸凌学生了,签了这个被霸凌学生更难过了……
@徐力201501:教育到底怎么啦?
@迷迭奶香曲奇饼干:学校只管教学只追成绩,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学校无关,是吗?
@积极向上乐观努力ya:我们老师之前也让我签过这种的,说我出什么事都虚她无关
说好的5872:梅州一中学要求学生签承诺书:自残自杀均与学校无关!虽然这种承诺没有法律效力,但这动机实在难看,又蠢又坏!
@无声的民族1:好像谁愿意“自残自杀”似的[doge]这“承诺”冷漠无情而且毫无人性,只求撇开自己的责任。
@昵称重复人太多:有不少学校都是这样,不止这一所……
@白雪下的小麦:脑残学校干的脑残事儿!与你无关?那你这个学校可以撤销了,停止招生,明年解散,学生分流到其他学校!干啥啥不行,推卸责任第一名!
朱庆光:家长们以为孩子在学校会被很好的教育,却不知道校领导只关心自己的乌纱帽,连学生自杀都急着搞预防。这个预防不是预防自杀,而是预防被牵扯到,满脑子都是自己的责任怎么撇清,连学生死活都不在乎,你还指望他们教育好?这种校领导不撤职说不过去。
@富婆珠珠:我们这今年发了一个手册给家长签字,大概内容就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意外情况都和学校没有关系……
耿向顺:这学校的领导真是又蠢又法盲,想要靠这种方法撇清责任,其实这种承诺书,别说是未成年人签的,就算是学生和监护人都签了,也是没有效力的,签了也是白签,如果学生在学校出事了,或者出事的原因和学校有关,学校、相关领导和老师,照样要负相关责任的。
与其干这些无用的工作,还不如联合学生家长一起做做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1、给学生减轻学业压力,减少作业,减轻排名竞争,减轻分数考核。
2、多鼓励少打击,少向学生施加心理压力。
3、给学生足够的睡觉时间、让学生休息好。
4、多留一些时间给学生、专门找老师带着孩子做体育锻炼,开展体育比赛,重视体育课程。
5、在学校配置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带领学生做心理团辅活动。
6、多组织一些文艺活动和社团活动,比如唱歌比赛、跳舞比赛、晚会等等,让学生转换注意力,放松身心。
特别是让学生睡足觉和让学生有足量充分的运动,是抗抑郁抗负面心理问题的绝佳良药,真的比任何心理课程、心理辅导都要有用!
@齐齐叭叭尼:我就读的某私立学校入学就已经签了相同的“生死状”且有学生有自杀想法或自杀未遂情况后……学生仍在ICU抢救,学校领导就已经要求作劝退开除处分……
大漠鱼:当学生遭遇生命困境希望获得救助时,学校却无情地将孩子们推向绝望的深渊,自己则置身事外。这还是教书育人的学校吗?还是自命高尚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吗?不,他们是恶魔,是人间夺命诛心的鬼魂,是该死的地狱幽灵!
月隐寒霜:水寨中学的校长、书记都是法盲、文盲,让学生签署学生自杀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不仅逃避责任,而且有暗示学生去自杀的嫌疑,完全不符合未成年教育规律,完全漠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这种毫无师德,毫无法制观念的中学领导层,真是令人失望……不要让这些法盲祸害孩子了。
言者无生:承诺书、检讨等等这些老套的教育方式居然一直存在,客观说,有的教育工作者不是教书育人,而是误人子弟,贻害下一代。
投资研究赵师兄:这个学校的领导又蠢又坏!不去解决学生问题,只想一推了事。而且从法律上讲,这种承诺书应该是无效的!出了事学校还是有责任,如果学校出示这种承诺书,企图免责,只能招致全社会的愤怒……
鹏程蛇口:敢于这样做的校长,不是恶霸,就是有恶霸撑腰,太霸道了,还是很多担心,搞不懂,为啥现在的校长这么嚣张,疯狂的挑战社会底线呢?
封腾:这学校是一点法不懂,怎么交学生呢?这种承诺书根本没有法律效力,反而让学生感受到了疏离感和世界之冰冷无情。第一反应是推卸责任,而不是承担保护孩子们身心健康的义务……
谦卑侯爷: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初级中学高级中学面对的还都是未成年人,在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更有义务保障他们在学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您这哪是树人呢,简直是清理砍伐。
容嬷嬷:这个新闻出来的第一时间我就问了有关人士,他告诉我纯属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率!而且充分暴露了学校管理层的无能与无知!这样的学校领导应该下课!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是对学校的信任和期望,而不是学校推却教育管理的本职职责!
约谈的结果应该是自查自纠,然后让这个决策者走人了。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承诺“自杀免责”这样的民事行为,已经超出了中学生的年龄、智力范围,这样的承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的。学校要教书育人,也要有所担当,想凭一纸承诺免责,贻笑大方。针对此事,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心理干预机制,让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得到真正的尊重、理解和爱!
重回大唐爱:误人子弟,这对绝大多数学生的心灵、心理,是一种极大的伤害。教育者,怎么能干出这种事?不应该啊!
稳健投资者:持有这样的教育理念,如何能教好学生,服务社会。毫无社会责任……
智观风云:五华县水寨中学要求学生签署“自杀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无疑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反弹。事件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学校管理方式的失当,更是教育本质的迷失。
学校管理者在推进此类文件时,显然忽视了基本的法律常识,这不仅是对学生权利的无视,也是对社会常识的背离。作为教育工作者,基本的法治意识应是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
《承诺书》的出台表明,某些教育机构在面对问题时,第一反应不是如何帮助学生解决困难,而是如何与问题划清界限。这种规避责任的管理逻辑,长远来看,只会进一步削弱学生对学校的信任,甚至让校园成为冷漠和矛盾的温床。
近年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备受关注,而学校作为学生成长的重要环境,应当成为守护学生心理健康的前线阵地。相比一纸承诺书,更重要的是建设完善的心理咨询体系、培养师生间的信任感,以及营造一个关怀和理解的校园环境。
“承诺书”异化成了规避责任的手段,这不仅是学校管理的失败,更是教育观念的迷失。教育工作者需要深刻反思:培养身心健康的学生,靠的是关爱和责任,而非冷漠和推卸。在未来,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学校真正担起责任,为学生提供有温度、有意义的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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