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3年11月7日消息】临汾圣约家园教会传道人李洁、韩晓栋、王强被控诈骗案,今天律师到尧都区法院阅卷,三位被告讯问同录总共17张光盘,部分视频资料备注了“办案人员语气不好”、“办案人员言辞中有吓唬的语气”等字样。复制过程中,贾婧法官给技术打电话要求停止复制,并删除已经复制到U盘中的讯问同录。对此,律师坚决控告尧都法院贾婧法官拍庭长办公桌向律师示威,意图隐匿同录的行为。
方县桂律师和搭档袁茂律师代理圣约家园传道人李洁、韩晓栋、王强等人被控诈骗案。2023年11月6日,两位律师到临汾市尧都区法院阅卷,贾婧法官因为开会,安排书记员接待俩人。
两位律师表明来意,说有些电子数据还没有复制。书记员拿出光盘袋子,俩人看到三位被告人的讯问同录。
书记员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安排技术人员给两位律师复制同录。在复制过程中,贾婧法官给技术人员打电话,要求停止复制,并删除已经复制到U盘中的讯问同录。
三位被告人讯问同录总共17张光盘,部分视频资料备注了“办案人员语气不好”、“办案人员言辞中有吓唬的语气”、“XXX说话态度声音高”等字样。
两位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到其在某看守所被警察带到昏暗的审讯室提审,公安人员威胁:把其媳妇、爸爸、妹妹,全家关进来,说等其出去要打断腿,用污秽的言语侮辱其信仰……
侦查人员不惜采用威胁被告人本人、家人,侮辱信仰的非法方式取证,恰恰在视频资料介绍中得到印证。
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是法定的:《刑诉法》第四十条,《刑诉法解释》第五十三条,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十四条,都规定了辩护人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
两位律师回到贾婧法官办公室,其面色难看,告诫律师不能复制同录。两位律师据理力争,庭长听到二人的争论叫他们去其办公室。
贾婧法官和两位律师到了庭长办公室后,律师向庭长陈述要求复制同录的法理依据和理由。这时贾婧法官依然铁青着脸,不愿听律师的意见,拍庭长办公桌向律师示威。
对讯问录音录像,法律规定了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查阅,并没有禁止律师复制。
特别是对这些已备注非法取证线索的讯问录音录像,辩护人要求复制并不为过。
贾婧法官拍庭长办公桌向律师示威,粗暴中断正在进行时复制同录,涉嫌隐匿证据的行为,请临汾市尧都区法院调查。
并请临汾中院、晋法之声、临汾尧检、临汾检察、山西检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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