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秦燕、胡燕寻滋案二审审理结束未宣判

【民生观察2023年11月3日消息】2023年11月1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公民秦燕、胡燕被控寻衅滋事罪二审,在南通中院开庭,现已审理结束未宣判。秦燕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其做无罪辩护。家属认为,秦燕,胡燕为保护自己及家人生命财产安全因判无罪!

2023年11月1日也就是前天,是秦燕和弟媳胡燕俩因寻衅滋事罪二审在南通中院开庭的日子。

秦燕、胡燕俩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就因为这个原因,她们俩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俩人有期徒刑各1年6个月,二审南通中院于11月1日开庭审理结束。

据家属透露,秦燕在法庭上说“被监视居住期间被关在一个四面没有窗的小房间、被要求睡在地上、一晚只让睡四个小时、身体不舒服要求看病被拒绝、半夜被喊醒讯问……”

家属表示,他们为秦燕在里面的遭遇难过并愤怒!他们认为秦燕、胡燕俩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为不仅不违法而且是正义的!

家属质疑,这起案件中,对方施工单位曾因为秦燕、胡燕阻止违法施工而报警,警察出警后,还曾作出过不予处罚决定!现在再以同样的事由刑事立案、是不是违反了“一事不二罚”原则?!一起连行政案件都够不上的案件又怎么够的上刑事案件的呢?!

因为秦燕、胡燕的房屋在街道拆迁范围内,她们俩因为土地被违法占用、河道违法施工等问题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过,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信访人,这是不是又是一起典型案例呢?

前天二审庭审已经结束,这究竟是两个民事个体之间的纠纷案件还是寻衅滋事案件?相信南通中院法官能守住司法的底线,能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此案!

家属恳请全国的网友共同关注南通秦燕、胡燕寻衅滋事案!

另外,秦燕的辩护律师王大伟则表示,“作为秦燕的辩护人我始终做的无罪辩护,奈何一审法院还是定寻衅滋事罪刑期一年半,辩护没有成功我也很内疚,一审法院对我的辩护词《辩护词︳寻衅滋事的帽子再大也不应扣在南通秦燕的头上》直接在判决书中未有一句评判,我不服啊,你要说我辩护词没有道理应该评判一下,还让我进步提高啊……”

秦燕家属电话:1890148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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