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4年2月2日消息】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访民罗奇香的房屋,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成都市蜀都公证处做了遗产公证书,其要求撤销公正并走诉讼程序但至今无法要回。近日,其房屋在武侯区簇锦派出所警察的许可下,被前夫之女李静私自撬门换锁入住,导致罗奇香无家可归,报警求助警察不给立案。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私自将罗奇香房屋的安置协议复印件提供给其前夫李成全之女李静,在罗奇香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到蜀都公证处做了遗产公证。
2018年罗奇香走进了司法诉讼,罗奇香去蜀都公证处要求撤销该遗嘱公证书至今不撤销,走司法程序从一审到二审都是支持原告李静,2018年至今2023年就这样的法律程序没有停止,从违法变合法。
罗奇香的前夫叫李成全已亡,是工人身份,罗奇香是农民身份,在遗嘱公证书没有户口本掩盖李成全的身份问题是根源,李成全不是农民,在中国不是农民没有资格享有宅基地的权利。
2024年1月31日,李静先去成都市武侯区簇锦派出所,在警察的许可下私自对罗奇香房屋大门进行换锁,而罗奇香不知道被人换了锁,罗奇香回家开门进不去了。罗奇香随即去派出所问警察,而警察又不承认这件事。
罗奇香要求簇锦派出所对撬门换锁私闯民宅者进行立案调查,但簇锦派出所不给立案。派出所称,他们在执行强制执行换锁。
罗奇香表示,派出所进行强制执行是违法违规的,就算要强制执行也应该是法院来强制执行才是合法的。
目前,70岁的罗奇香老人不能回家入住无家可归。
此前当事人罗其香曾向成都市武候区信访局邮寄书面材料反映情况如下:
一、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2018年5月28日向李成全前妻之女李静提供盖鲜章的《铁佛新居住房安置协议书》复印件,伪造篡改成都无线电一厂职工李成全为农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李静拿着伪证向成都市蜀都公证处提交作出(川成蜀证内民字第55550号遗嘱公证书)因该份遗嘱公证没有我户主罗其香在场,更没有通知过本人,街道办的违法行为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造成我30多个官司,花费了不少心血经济和精力。请求权力机关监督纠错!(见证据)
二、《铁佛新居住房安置协议书》原件,李成全非农业家庭人员。铁佛新居两小套住房84平方米。是我与前夫蒋金成离婚时分得的自建房84平方米在(三环路内)。2007年11月因三环路风貌整治用地拆除了我原有住房84平方米。2010年12月置换到铁佛新居住房84平方。并非统征,为什么街道办拆了我的自建房84平方米就少了42平方,我这该房屋并没有进行补偿,只有副作物进行了补偿。如果是统征,政府14年为什么不解决我们的社保问题?证明:就是原有房屋置换。街道办辩称:是按人头安置42平方,既然政府是按人头安置,李成全就应该享有一套住房。而不应该违法将罗其香的婚前房屋84平方分42平方给李成全,再说置换的房屋与再婚丈夫李成全无任何关系。
成都市检察院周学文承办(2019)川01民终12277号,监督一案也明确表示该房屋属于罗其香个人房屋,2022年11月检察官周学文说:说白了,其实就是你们街道办硬吃了你们一套房屋,有我的公民代理人潘霞在场为证。请权力机关查清本案事实,还我公道!
三、李成全是有房户,红牌楼北街9号有房屋61.93平方米,玉林北巷2号2单元5楼有60多平方米,2016年武侯区危旧房改造中心拆除该房屋,获得补偿款975202元,李成全用这笔补偿款购买80.3平方米房屋,转移在李成全前妻之女李静名下,即青羊区成飞大道凯得风尚199号3栋1单元4楼40号)。为什么街道办还伪造证据?街道办明知《拆迁安置协议书》户主罗其香,他们却违法将罗其香的拆迁过度协议书复印件提供给李静,作了违法公证!他们究竟收了对方多少贿赂不得而知?造成法院将罗其香的婚前私有房屋84平方,作为共有物判给李成全前妻之女继承享有50%份额?侵吞罗其香的合法财产,请求权力机关监督纠错!
四、关于2023年11月9日晚,接到高碑社区纪委书记杨全发的微信通知称,罗大姐:接通知让你明天下午2点到区信访局。我按时到达成都市武侯区信访局,参会人员有街道办信访室李柯主任、拆迁科王庆成科长、高碑社区纪委书记杨全、成都市武侯区自然资源局登记科黄科长和代科长、武侯区信访局局长罗永淼、有位不知名的工作人员作记录,共8位人员,由武侯区信访局罗局长主持会议。首先罗局长让信访人罗其香先反映问题,我按照以上四条进行反映,第四条是法院乱收诉讼费高达3万多元。罗局长说不属于信访局管理,叫我去找政法委解决。所以我把第四条删除了。
(1)我反映完后,罗局长拿出说是绝密文件的信访条例规定,并说明不让我看的理由,进行片面性宣读:20条21条31条等等…,说什么上访三次以上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罗其香认为:根据宪法规定罗其香有权向上级机关检举控告走访的权力。罗局长以权多次制止罗其香的发言是不公平的。首先每年四川省人大开两会才收当事人控告材料,每年我到省人大交材料你罗局长都多次派人把我劝回,并说有我们的介入会更快更好的解决我的问题,我也听从你们建议,你们也把武侯区法院金川院长通知到你信访局,我对武侯法院潘芳的枉法判决和乱收诉讼费的问题进行了反映,至今金川院长没有给我任何答复和具体解决方案。
(2)我几年来无数次到武侯区信访局反映诉求、到省纪委监委、省组织部省信访局反映上几百次,一直未得到解决。没办法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22日第一次到国家信访局、国家纪委监察委、人大常委、最高法、最高检反映我的冤案,你们又强行把我接回也未解决!我们认为:在四川省内你们都是官官相互串通勾结包庇,根本不解决我的冤案。9月9日再次到京上访,又被信访局罗局长派人把我从国家信访局接回,并违法将罗其香身份证扣押十多个小时。
(3)罗局长认为罗其香在作弊,请问,罗局长对信访人反映的以上三个问题进行合理合法解释和监督纠错没?假如有关部门办理某事物存在徇私偏袒违法等行为,那么信访回复往往就会推诿东拉西扯,反而以权找出种种借口打断信访人我的陈述;
(4)关于罗局长向审犯人一样,多次针对《三环路风貌整治拆迁过渡协议书》第四页,附属设施及附着物调查登记表中有468平方的问题,罗局长说:认为是对我进行了赔偿?因这份三环路风貌整治拆迁过渡协议书编号:049号,是2022年9月由街道办拆迁科王庆成科长提供的,我只关心的是(二)条…,有高碑社区纪委书记杨全、我的公民代理人潘霞在场为证,究竟是谁侵吞了这笔468平方的附着物,赔偿款为56208元,罗局长口口声声说这笔赔偿款是赔偿了,所以后面的赔偿我也不清楚,更没有领取过。请你们不要陷害我!究竟是谁在造假?究竟被谁侵吞了这笔赔偿款56208元?请权力机关查清事实,查出贪官污吏的违法行为!
(5)关于罗其香84平方米房屋,是与前夫蒋金成离婚时分得的自建房,当时街道办拆迁科主任周殿琪、高碑社区主任赖四建、由于李成全来后占有我罗的平方,所以没给我终结?根据成武一体发【2005】74号文件,三环路内的房屋是按140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当时罗其香可买一套住房是没有问题的,(详见成武一体发文件)。但2023年11月10日下午2点过,信访局罗局长当着8人的面说根本没有终结一说,太武断!故意歪曲事实,偏袒街道办并作他们的保护伞!不予纠错!
综上:关于成都市武侯区自然资源局登记科的黄科长、代科长、罗局长他们多次重申,如果是他们批错了就纠错,把批错的房屋收回。罗其香要求你们早把房要回来,该我的给我,不是我的我决不要,真正达到公平公正,然后我的信访立刻停止,稳定老百姓心,你们才是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了稳定社会和谐,公平公正才能共同努力把事情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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