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

江苏胡燕、秦燕今日刑满获释

【民生观察2024年2月18日消息】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的胡燕、秦燕(姑嫂)二人,因维护自己房屋的居住权被地方构陷寻衅滋事罪入狱一年六个月。2024年2月17日,是胡燕、秦燕二人刑满获释的日子,她们表示将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胡燕:“今天是2024年2月17日,我是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新园村二组4号的胡燕,因河道施工方在距离我家不足3米远的地方进行违法施工,导致我家房屋多处墙体开裂,我为了维护自家的房屋及人身安全,却遭受地方官员的构陷,蒙冤入狱507天,被扣上了寻衅滋事罪的罪名。今天是我出狱的日子,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家人,律师和朋友们对我的关注和关心。虽然我遭受迫害,但我始终坚信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是无罪的,我会不遗余力的为自己的冤案申诉到底。”

秦燕:“我是秦燕,今天是大年初八,是我和胡燕刑满获释的日子,我们姐妹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关注,恳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姐妹俩的冤案。”

胡燕、秦燕二人因施工方在无任何合法施工手续、且在距离自家房屋7米的地方开挖河道、用挖机打桩等行为,导致自家房屋振动、开裂,为了维护自家房屋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她们俩多次要求该施工队停止施工!

之后二人被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先是监视居住了6个月,后被逮捕提起公诉,一审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俩人有期徒刑各1年6个月,二审南通中院于2023年11月1日开庭审理维持原判。

据家属透露,秦燕在法庭上说“被监视居住期间被关在一个四面没有窗的小房间、被要求睡在地上、一晚只让睡四个小时、身体不舒服要求看病被拒绝、半夜被喊醒讯问……”

家属认为胡燕、秦燕俩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为不仅不违法而且是正义的!

家属质疑,这起案件中,对方施工单位曾因为胡燕、秦燕阻止违法施工而报警,警察出警后,还曾作出过不予处罚决定!现在再以同样的事由刑事立案、是不是违反了“一事不二罚”原则?!一起连行政案件都够不上的案件又怎么够的上刑事案件的呢?!

因为胡燕、秦燕的房屋在街道拆迁范围内,她们俩因为土地被违法占用、河道违法施工等问题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过,用刑事手段打击报复信访人,这是不是又是一起典型案例呢?

其辩护律师王大伟始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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