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刑满释放

【民生观察2022年5月16日消息】安徽异见人士、人权活动家、前合肥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因言获罪被判刑3年,于今日刑满获释已回到家中。

据网友“候文豹”发推说:半小时前沈良庆刚刚到家,身体还好。目前没有手机,所以暂时无法联系其他朋友。处于防疫政策原因,目前要在家三天不能外出,在家做核酸,然后才能出门。这三年的寻衅滋事生活使他苍桑了许多!对于各位师友的关心与问候,老沈请在下表达由衷的感谢!

2019年5月,沈良庆被合肥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2021年2月2日上午,沈良庆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第四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家属要求旁听遭拒。

公诉方对沈良庆的指控内容涉及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上面的言论。面对当局指控,沈良庆坚称自己无罪。

沈良庆当庭表示,自己在遭到抓捕时被带黑头套,且工作人员并未出示相关证件;当时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却不在法庭上出示,显然是为了掩盖违法;且对自己的审讯过程存在禁止吃饭、喝水、上厕所,和疲劳审讯的情形;审讯人员在每要求其承认“犯罪事实”遭拒绝后都发火、大叫。

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行,沈良庆表示内容并不真实,坚持自己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并坚称自己无罪。法官最后建议量刑2到3年。

在被羁押两年半后,2021年11月17日,沈良庆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宣判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至2022年5月15日止。此前曾被羁押于合肥市看守所。

附:简介

沈良庆:男,1962年10月6日生,现年60岁,汉族,大学文化,安徽省合肥市人,著名异见作家、人权活动家,前安徽合肥检察院检察官。

1980年7月毕业于安庆市第一中学;1984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安徽省检察院担任检察官。

参加工作后,一直与教职工和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不仅为学生创办的报刊写稿,甚至还参与编辑活动,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带有自由化倾向的潜在煽颠犯”。

1986年10月,应邀参加《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上海市联社、《社会报》等六家单位在上海联合主办的“改革中的社会问题研讨会”(该会议不久后被定义为自由化“黑会”)。

回合肥后,又应安徽大学研究生会邀请,在学校介绍自由化思想。

12月初(大约12月4日,86学运发生前一日)被单位发现与学生来往,当日被暂时调离至外地。

1989年“六四”期间,组织地方学生运动。

64大屠杀后,组织地下抵抗运动,成立民主自治联合会,创办民运刊物《民主论坛》;1992年4月5日,被合肥市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6月5日,被当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批准逮捕;1993年9月8日,因中国政府申办奥运会被取保候审;1996年10月-12月原桉开庭审理后,被合肥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等于原在看守所羁押期);1997年3月20日,因被判有罪,被原工作单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开除公职。

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历任安徽省苏洋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合肥市金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中共十五大召开前夕,因为从事人权活动,公开要求调查六四真相,并准备前往北京等地联合上书,于1997年9月1日被合肥市公安局以涉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事拘留。

同年10月26日,在江泽民访美前夕被取保候审;因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人权民主活动,发表各种异见并接受美联社、法新社、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香港媒体采访,要求竞选人民代表并起诉、控告中共当局非法剥夺参选资格,1998年2月26日再次被合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罪名),同年4月被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无罪名)。

出狱后,由于合肥警方干扰,无法找到工作,便到淮北市打工。

淮北市警方不仅监控妻单位和客户电话,还深更半夜以查户口为名上门骚扰,致使不得不辞职回合肥。

经过长达半年的失业和辗转,2001年1月在山东淄博市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德资)任总经理助理。由于努力工作,赢得信任,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试用期,三个月后公司主动给其加薪。

不料,9月11日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几名便衣闯入寓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将他带入公安局拘禁15个小时,并到公司找到德籍总经理,直截了当地威胁,要求将其解雇,否则就找公司麻烦,让公司无法经营,还要求他对此事保密。为避免给公司带来难以应付的麻烦,其不得不被迫辞职。

此后一直处于被迫失业状态,靠撰稿和领取500元救济金维持生存。

2010年(期间)至2011年12月28日,在维权网资助下完成《“双规”问题民间调研报告》;后被五七学社出版为《双规》一书。在申请立项、搜集材料、调查取证和写作过程中,多次被警方以谈话名义非法传唤,并威逼利诱,试图说服放弃该项目。新书发布前被软禁,禁止赴香港参加新书发布会。

之后的几年中,被多次拘留、传唤。

2014年10月5日,因声援香港学生和市民占中行动遭警方打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传唤、抄家。传唤结束时,还被告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立案,要求随传随到。

著作有《双规》,香港“五七学社出版公司”出版。并在海内外报刊和网络媒体发表大量的诗文、评论、学术论文和随笔,涉及人文、社会学科各个领域。《狱中诗抄》、《MBO:最后的晚餐?》、《看不懂的经济学》等;海外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开放社会的人》、《以暴抗暴,何罪之有?》、《改良,抑或革命?》、《论零八宪章被阉割的欲望》、《余杰的道德制高点和上帝之城》、《实质性代表与革命》、《权利与责任的冲突和平衡》、《商议民主之类的经验行不通问题》、《评余秋雨的难得煳涂》、《财産权:人权的基本保障》、《选举权:中西人权理念和实践的巨大落差》、《解决西藏问题的若干看法与建议》、《必要的谦卑:回归经验主义》、《素质论和多数的暴政是反民主的僞命题》、《新政幻灭》、《从呼格吉勒图案看专政工具压迫性》、《我的1989:从反自由化到六四大屠杀的地方性记忆》等。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