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星期四

访民冯改娣“寻衅滋事案”已开庭

【民生观察2020年7月2日消息】冯改娣“寻衅滋事罪”一案今天开庭。来自全国各地维权访民有四十多人,由于疫情原因再加之各地暴雨连连,很多想去的人都被暴雨与疫情阻碍没有前去旁听。今天参加去旁听的有40多人,这次开庭在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离冯磊家有四百公里,前来参加旁听的朋友都非常辛苦,他们是来自河北沧州,邯郸,还有河南安阳本地的,有郑州的,大部分都是都是河南地区的,外省的就有河北的。

河南内黄冯磊告诉本网站:今天来自全国各地几十位公民在烈日酷暑的炎炎夏日坐车二十小时前来旁听冯改娣《寻衅滋事罪》一案,经过五个小时的唇枪舌剑的激烈辩护,两点结束了庭审,52页的庭审笔录足以让冯磊发表了辩护意见,冯改说:这次庭审开的还是很顺利的,我们把自己的这些辩护的观点也都提出了,因为这次是二婶主要是针对一审的判决里面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再重新做了质证与辩护。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在一审没有查明案件的情况,所以说这次开庭围绕的是对一审提起上诉的理由,也是认为侦查程序违法,很多事实没有调查清楚,证据不足的情况一审将无罪的受害人冯改娣判三缓四,这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期待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能依法改判受害人冯改娣无罪!

2020年6月16日河南内黄冯磊母亲冯改娣收到敲诈勒索一案开庭通知: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庭长来到内黄向冯磊与母亲冯改娣送达辩护人出庭通知书与开庭传票,6月30日上午8点30分在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号审判庭公开审理。另外张庭长来内黄还有一事,就是辩护人向法院申请调取关于冯改娣于2011年、2012年、2014年三次被内黄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的案卷材料与证据,一审(济源市人民法院)在没有查明事实也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以内黄县公安局对冯三次拘留、北京警方两次拘留、两张训诫书作为定案依据判三缓四,二审期间辩护人提出申请调取该证据与证人全部出庭。

本案于2012年1月13日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但未对当事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未讯问和传唤过,2012年12月26日六家政府机关(包括内黄县公安局在内)还与当事人达成60万的协议(后被内黄县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金),直到2014年7月22日才刑拘了当事人,原一审被重判11年,二审安阳市中院发回重审,后指定管辖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审理,北关区检察院再重新起诉时去掉了“敲诈政府、勒索公安局”60万的指控,增加了“寻衅滋事罪”的指控,经过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年多之后,北关区法院居然没有下判,经过层层报请,经过河南省高院、河南省检察院批准后将这个案件指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冯磊说:感谢所有全国各地朋友的关心与支持,感谢辛苦前来参加旁听的维权人士与访民朋友。本网站期待法院公正改判冯改娣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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