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2日星期六

【被精神病数据库】湖北卫秀云



姓名:卫秀云
 
性别:女 年龄:不详 籍贯:湖北枣阳

受难者单位、职业

湖北省枣阳市太平镇会计

案件发生地

湖北省枣阳市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枣阳市太平镇镇党委书记王兴国、马伟等人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第一次:第一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关押是2005年1月3日;第二次:2006年1月4日。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第一次:2005年1月5日
第二次:2006年1月10日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第一次: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科
第二次:襄阳市精神病院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第一次:做一次精神疾病体检,体检的结果显示,卫秀云精神状态在正常范围(有检查结果证明书);
第二次没有鉴定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有否联络方式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卫秀云反映称:大约是2006年1月4日,我们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突然通知我说“你举报成功了,政府和检察院决定给予你奖励和补偿,你赶快到检察院去办手续。”,等我到了检察院门口,镇政府的几名工作人员就一哄而上,把我绑架到了襄阳市精神病院关押“诊治”。期初,是镇政府人员的几个人把我推进医院的,进了医院后,又由医护人员管控我,他们很快就抢走了我的随身物品,然后扒掉我的外衣和皮带、鞋子,把我捆绑在一张大铁床上,开始给我强行灌药,而我就拼命反抗,他们就使劲的把我的双手勒紧,直到把我捆绑了六天六夜无力反抗后,他们才给我松绑。松绑后,我的双手已经被肿胀麻木,失去了正常功能,时至今日都没有恢复,12年了,我的双手依然严重红肿疼痛,完全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基本残废了。还有,他们接连6天给我强灌不明药物,导致我的眼睛出现病变,长期流泪。

 

案件来源:专访湖北枣阳被精神病人卫秀云
https://msguancha.com/a/lanmu12/2018/0829/17901.html


 

收集时间: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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