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7日星期日

尹旭安获释身份证和财物至今未还

【民生观察2019年1月27日消息】湖北大冶维权人士尹旭安,因为参入公益活动被湖北大冶抓捕被判刑三年半,于2018年12月27日出狱。至今,尹旭安的身份证、银行卡和在监狱服刑期间余款仍被扣押。目前,尹旭安生活非常困难,身体有病,需要用钱看病与生活开支。下面是尹旭安写给湖北省领导的信。

尊敬的领导:

来信反映 2015年7月27日晚上,大冶市公安公安局保安派出所把本人(尹旭安)从家中强行带到派出所所扣押本人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现金及其他物品 )。随后,在本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又进行抄家。

2018年12月27日,刑满释放日。凌晨之时,大冶市十几人(二台车)强行把本人从蔡甸监獄劫走。本人在蔡甸监狱还有3520元没完用零用金没,因强行劫走没有收到。

另:大冶市保安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从2009年多次扣押本人份和银行卡,及手机(2014年4月归还)等物品。本人在身份证被扣押期间,多次去公安机关办理,但公安机关不予办理。唯一一次2013年3月25日,在公安机关办理快件身份证,依法15天办好的身份证,却至今推三阻四不给本人。

从2018年12月27日出监狱后,一直向公安机关和把本人劫出来的当地政府领导要求归还扣押的物品。而且2019年元月2日,因患严重疾病(三期高危高血压,达到230/130和心脏病)大冶市人民医院因病情严重,当即开了到湖北省人民医院住院手续。时至今日,因当地公安机关扣押物品,及监狱零用金没归还,再加上出獄后,原本国家应给予刑释人员生活困难安置和补助,当地政府称没有先例,而不发放,等多种因素而能住院治疗。同时,因身份证原因,给本人生活方面带来极为不便。

恳请领导督促大冶市相关部门将被扣押物品,及零用金归还,以及落实刑释人员困难生活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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