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

抗议当局秘审人权捍卫者黄琦


本网获悉,中共四川当局日前对四川“六四天网“创办人、人权捍卫者黄琦,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机密罪”及“泄露国家秘密罪”案,在四川绵阳市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黄琦案辩护律师之一的刘正清先生早前遭到广东司法当局“吊照”而无法参与庭审;另一辩护人李静林律师则遭噤声;黄琦85岁高龄的母亲蒲文清老人被失踪已有近40天,无法到场参加旁听;一些闻讯赶往绵阳欲参加旁听及声援的维权人士,也被当局阻拦、拘押;外国人权官员前往欲参加旁听也遭阻止;外媒记者前往更被驱赶。民生观察对中共四川当局肆意践踏法制,侵犯人权,迫害人权捍卫者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和严正谴责!

本月14日,已被严重超期羁押两年的人权捍卫者黄琦先生案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当地法院事先并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发布相关公告,只有海外媒体分析黄琦案将于当日开庭。黄琦的母亲因上访被强迫失踪,黄琦的人权律师刘正清遭到吊照处罚而无法前往。可见中共当局为这次秘密开庭不惜违法暗箱操作。

唯一的辩护人李静林律师在庭后未发布任何相关详情,并对致电询问庭审情况的回复仅有两个字“保密”。令外界更加忧心忡忡,纷纷猜测该案秘密审理的目的明显,结合黄琦本人一直健康恶化的特点,令人忧虑当局重判黄琦的可能性。

当局还严控各地可能前往围观声援的维权人士,除了致电警告多名维权人士之外,还将部分活跃公民以“旅游”名义带离当地,以尽量减少庭审当日现场的围观人数。

湖南株洲网友何家维于13日从长沙出发,辗转于晚上九点多抵达绵阳,入住绵阳中院附近宾馆,但随即被十几个破门而入的制服警察和便衣控制,将其戴上头套后带至附近派出所,囚禁在铁笼内。翌日被送上开往西安的列车。

自驾汽车前往的谢俊彪与危文元等人在早上七点左右下高速不久被二十几警察开车围堵,截停后被强行收去身份证和手机。同车人员其后由警方交予地方政府人员,而谢俊彪被移交给双流警方后,将其关押公兴派出所四个小时才释放,期间还将其私家车的行车记录仪拆除并删除内容。

据称,美国等多国使领馆人权官员于13日晚陆续抵达绵阳,准备参加案件旁听,但均被拒诸门外,不断遭到驱赶,连法院大门都无法靠近。现场的多个外媒记者同样遭到驱赶。

黄琦,1963年出生于四川。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黄琦所创建的原“天网寻人”网站,曾受到包括人民日报、央视,以及数千家国内外媒体高度赞誉。1999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排名第二。天网共同创办人,其前妻曾丽2000年底还获颁“中华爱国之心”光荣称号。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中国当局的关注。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卜列平等人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冲突,黄琦被打伤。这一事件引发极大反响,随后中国当局查封了天网网站。同年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帮助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察逮捕。在被捕近三年后,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国大陆对黄琦的迫害。中国国内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后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5年6月4日,黄琦刑满获释。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网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八九死难者索赔初步成功的消息。12月31日,黄琦改组六四天网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办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综合性人权组织。6月3日,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2007年1月26日,成立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丹麦联络处。2007年6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在美国成功注册。2007年2月,黄琦获赫尔曼•哈米特奖。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同时为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而且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6月10日晚,黄琦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吃饭时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塞进一辆汽车带走。6月16日上午,黄琦母亲蒲文清收到当局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刑事拘留黄琦的通知书。7月,黄琦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正式起诉。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黄琦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12月5日,魏京生基金会将第六届“中国民主斗士奖”颁给尚在狱中的黄琦和杨天水。2011年6月10日黄琦刑满出狱,再次投身中国人权事业。2016年11月28日,黄琦在家中被警方带走。12月16日黄琦母亲得到官方通知称黄琦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而被正式逮捕,一直羁押两年多后,才于2019年元月14日秘密开庭审理。

中共当局持续迫害人权捍卫者黄琦的行径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第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还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也食言中共当局一再承诺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罪释放黄琦先生,并对黄琦的侵害给予国家赔偿;立刻停止打压一切人权捍卫者,释放所有因维权而遭到拘押与判刑的人士;立刻启动旨在保障人权的政治体制改革,以使中国真正步入人权法治的文明正轨。

民生观察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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