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星期一

杨前狱中持续挨打 其案发回重审

【民生观察2019年1月7日消息】广西合浦县维权人士杨前被控“寻衅滋事罪”遭秘密审判获刑两年,案件后被发回重审。近日,其通过辩护律师再次传出消息,羁押在合浦县看守所的杨前持续受到虐待和殴打,杨前递交多封举报信亦无果。

据辩护人杨在新律师介绍,合浦县当局于2018年11月26日在未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经过秘密审判,判处杨前有期徒刑两年。获得判决结果的杨前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提出上诉,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支持当事人杨前提出的上诉意见,于2018年12月25日裁定撤销合浦县法院杨前案的刑事判决,发回合浦县法院重审。

自从杨前2018年7月初被捕羁押合浦县看守所后,由律师传出杨前在看守所被虐待、殴打甚至被鸡奸等消息,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国内外媒体多有报道,但情况一直未能改善,杨前继续遭到虐打和侮辱。

杨前多次在举报信中自述,除了被管教和管教指使的牢头狱霸欺凌殴打之外,杨前还被强迫从事劳动,如不从则被殴打和不准吃饭。

因杨前多次举报和控告,看守所方面对其恨之入骨。自从杨前案上诉得值被发回重审后,管教更是变本加厉指使同押嫌疑人对其进行虐打,并且多次恶意撕毁杨所写的控告和应诉材料,且限制了杨前的消费购物。管教甚至直接了当坦露要杨前认罪的目的,暗示“否则要搞死你”,迫害遭遇令杨前苦不堪言。

据杨在新律师透露,日前其在街上偶遇看守所工作人员,该名干警指杨前所控告的内容均属其凭空捏造,根本与事实不符,希望杨律师不要轻信谣言,同时亦希望杨律师不要与政府“作对”,引来杨在新律师愕然。

杨在新律师认为,杨前在合浦县看守所遭遇非人虐待,讲出事实及投诉违法行为显然是维护自身权利和个人安全的本能反应。举报内容是有关违法官员的不法行为,违法官员并不能代表政府,反之令政府蒙羞,因此举报投诉相关官员的劣迹并不是与政府作对,只是违法官员故意混淆视听偷换概念的利己做法而已。

杨在新律师表示,接下来会继续跟进杨前案的发回重审,同时亦会第一时间披露杨前的异常遭遇以及揭露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希望杨前早日能够获得无罪释放。


杨前,男,1977年9月2日出生,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人。因家里的砖场遭到广西合浦县常乐镇政府的强拆,2018年5月中旬杨前和母亲、弟弟便去合浦县常乐镇政府讨说法,当时工作人员告知负责土地征收的陈姓副书记正在下乡工作,无法有人协商此事,随后杨家三人便离开镇政府回家。

2018年7月2日,杨前家中突然闯入两车自称是合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警员,并强行拆除杨前家中多处摄像头,期间来人在不出示身份证件以及无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杨前、母亲和弟弟带走羁押,后家属多方打听才得知三人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据称,合浦县警方是以杨前在5月前去镇政府找副书记未果后离开时因生气下意识踢了大门一脚被追究,警方以此定罪寻衅滋事的。在三人被羁押期间,家属一直未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情况下,聘请了律师多次前往会见,得知杨前在看守所遭酷刑殴打伤势严重,期间还遭到电击睾丸酷刑以及被人为指使的仓友鸡奸。随后代理律师曾多次就杨前的遭遇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均无人处理。

2018年8月初,同时被刑拘的杨前母亲及弟弟被取保候审后释放,但被警告不准离开合浦当地。而杨前的代理律师在8月10日后就再也无法会见杨前,看守所方面没有明确的理由,只说杨前已经不准会见。一个星期后,家属收到合浦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显示杨前已在2018年8月10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仍为寻衅滋事罪。

杨前案的会见在停止了两个多月后重新获得许可,2018年12月5日律师前去会见了尚在合浦县看守所羁押的杨前。他告诉律师,最近一直遭到当局教唆在押人员对其殴打恐吓,并以释放为诱饵,教唆其指证辩护律师。同时得知杨案已于2018年11月27日进行秘密审判,杨前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合浦县法院枉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杨前不服,依法提出上诉。

在继续羁押期间,律师又得知杨前在合浦县看守所仍然遭到同仓监犯的虐待殴打,杨前在报警无果后向驻所检察官报告也不予受理,为此杨前多次写信向北海市司法机关予以投诉。在律师和朋友们的多方关注努力下,2018年12月24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合浦县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并发回合浦县法院重审。

相关报道:狱中杨前仍遭虐打向司法机关投诉
https://www.msguancha.com/a/lanmu7/2018/1219/18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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