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

福州林应强五人行政诉讼案将于2月1日开庭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6日消息】本网获悉,日前福州人权捍卫者林应强、欧中辉、林东进先后收到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传票,将于2018年2月1日下午三点(在16法庭)开庭审理林应强等5人行政诉讼“福州市仓山区政府和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违法拘留”一案。

2017年7月11日下午,林东进、林应强、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等5人,在所委托著名的北京共信律师事务所李栢光、刘培福律师陪同下,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集体状告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和仓山区人民政府滥权乱法雇请黑保安惨无人道折磨凌辱及违法拘留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当场就受理了行政起诉状。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在受理行政起诉状后的6个月内必须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但鼓楼区法院在法定审限内,却未依法开庭审理,也不作出判决。林应强等5人为此控告法院官官相护,不作为,经一再督促下,法院才临时变更合议庭成员,发出传票决定开庭审理本案。

本案发生于2017年3月4日,当时林东进、林应强、欧中辉、林龙官、谢云天、张秀屏、李秀榕等7人,从北京天坛乘坐上2路公交车时遭随车警察盘查,只因7人身份证无端被“黑”,在北京东城地公交车站被警察带到北京东城区公安分局。后6人(除李秀榕外)被仓山区政府雇请的黑保安用暴力强行遣返回福州,一路上受尽黑保安惨无人道的暴力折磨凌辱。抵达福州后,6人更惨遭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滥权乱法以莫须有的“企图在全国两会期间制造影响”为由,违法行政拘留10天。林应强的租住处更是因此被抄家搜查,家里所有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伤情鉴定、拘留书、申诉控告等材料的原件全部被非法扣押,就是不还。

林东进、林应强等5冤民(张秀屏因“福州大抓捕”一案一直在押)强烈不服,于2017年4月底向福州市仓山区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而仓山区政府(由副区长潘仰武签字签发)却是非不分,有法不依,作出的复议决定公然维持仓山公安分局滥权乱法行为。因此林应强等5人特地委托李栢光、刘培福律师,将仓山区政府(区长梁栋)和仓山公安分局(局长潘宣彬)告上法庭。

此外,为抗议福州当地政府雇请黑保安惨无人道用暴力遣返,及警方违法拘留具体行为。2017年7月12日早上,林应强和其他共17人到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联名申请举行游行示威活动,请求批准从2017年8月1日至8月10日十天期间,每天在福州定时定点举行游行示威活动,以要求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中共福州纪委、人大等国家机关迅速采取一切具体措施和必要手段,对申请人在进京时被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城门镇政府及鼓楼区鼓西街道雇请黑保安非法拘禁、殴打,仓山区公安分局违法拘留林应强等5人和侵害进京上访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立即展开调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悉,受托为本案辩护的李栢光律师系北大法律系毕业,他一向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人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利用法律武器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因此得过国际人权奖,以表彰其突出贡献。但从本案未在法定审限内依法开庭审理及作出判决可以看出,鼓楼区法院有法不依,关于这起行政诉讼案法院能否公正审理本案,目前林应强感到很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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