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维林,汉族,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定居新疆喀什麦盖提(刀郎文化的原生地)已经50多年。
1996年,我顶着麦盖提县“农村自富带头人”的荣誉身份,获得与麦盖提县民健食品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签署食品公司2000亩荒滩、撂荒地和盐碱地的农业开发承包合同。
头10年,我投入全部身心开荒拓土,平地、挖渠、排碱、打井、筑路、架设电力设施,将寸草不生的闲置荒地,打造成高产稳产的灌溉农田。后十年,我们双方又陆续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承包期限延长至2027年,也明确了承包费缴纳与违约责任。
2016年食品公司党组委,以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统一调配水地资源为借口,在不协商、不公告、不补偿的情况下,违反土地承包合同,单方面将土地分解转包给其他农户,取消剥夺、没收变更了本人对土地承包的所有权利。甚至还将我私人投资的地面地下公共基础设施,通过伪造签名利用假证,就变成了所谓的“国有资产”。
2017年3月、6月,我连续多次向喀什地区纪监委,实名举报张浩继假公济私敲诈勒索。在举报信中罗列的详细内容、时间、人员,现在通过媒体彻底对外公布,请有关人员关注调查。
第一,2014年1月,麦盖提县食品公司党组书记张浩继,仰仗县委书记文福来的照顾,领取县财政支付的工资之外,还私下里150多次,秘密收取名目繁多的其它资金,累计金额36.37万元。
第二,民健食品公司院内水泥地、围墙、基地水泥路等基础工程,不公开招投标,直接有张继浩通过内部协调,给他妻子的弟弟高晓东承建(表面上是他人签订承包建筑合同),工程项目累计投资几百万以上。张浩继的亲弟弟張浩祥有双份工作和双份工资收入。白天在县农场果园上班,晚上在食品公司值守大门上夜班,每月公开领4500元工资。
第三,张浩祥的老婆在屠宰场打扫卫生,每月领取6000元的工资。除此之外每宰一头猪,抽10元钱不做帐作为私人收入。
第四,2014年至2017年,张浩继用公司配置的驾驶员,开私人的轿车,再用公司的油票,每周2次往返喀什(来回500公里)接送张浩祥在喀什读书的女儿。
第五,2014年至2017年,张浩继利用权力安排继父看公司大门拿双份工资(公司发一份工资,某建筑老板发一份工资)。
第六,麦盖提县民健食品有限公司,原本是国家的国有企业,如今成了家族企业、帮派圈子的利益共同体。杨姓和张姓都是甘肃的战友帮,控制了公司上下关键的主要职能部门。
综合上述,张浩继对党和人民群众不忠诚、不老实、不作为、乱作为,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涉黑涉恶欺压百姓,破坏司法公正拒法抗法践踏法律权威,应该受到国家党纪和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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