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

唐山公民张爱民被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

【民生观察2025年12月4日消息】唐山维权人士张爱民被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刑期实报实销。2025年11月20日下午,河北唐山维权人士张爱民因上访而被寻衅滋事一案,在唐山市古冶区法院宣判。一审判决张爱民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刑期至2025年1月14日止(判决书附后)。因张爱民于2025年1月14日被取保候审,一审判决的刑期,相当于实报实销。一审判决部分采纳了律师的辩护观点,对于检察院指控张爱民因强拿硬要而寻衅滋事的金额23700元,最终只认定了9000元,而对于其余指控的14700元没有认定。

据了解,张爱民是2023年6月14日在国家信访局门口准备登记时,被北京当地警察拦截,随即遭遣返回唐山。2023年6月15日,张爱民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之后,该案进入快速流程。2023年7月21日,张爱民被批准逮捕。仅仅三天时间,古冶区京华派出所就于2023年7月24日将案件快速移送至古冶区检察院。而古冶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速度更速,仅用两天时间,就于2023年7月26日将案件起诉到法院。

但是,进入法院之后,对张爱民一案的审理,却变成了一场马拉松式的审判。

2023年8月30日,古冶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2023年10月19日,古冶区法院第一次开庭。

2024年1月16日,古冶区法院第二次开庭。

2024年9月4日,古冶区法院第三次开庭。

第三次开庭后,因证据不足,古冶区检察院刘姓检察官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亲自跑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明确告知张爱民:本案是京华街道办事处报假案,导致司法机关对张爱民误抓误捕,请张爱民不要追究检察院的责任,同时承诺尽快撤回对张爱民的起诉,争取十一前放人。不料,这位刘姓检察官又很快就变卦了。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古冶区检察院再次进行补侦,并坚持之前对张爱民的指控,拒不撤回起诉。

2025年1月14日,古冶区法院第四次开庭,张爱民拒不配合法院开庭,解除律师委托,当天获取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法院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第5次开庭,张爱民又要求重新聘请马纲权律师作为他的辩护人。经努力争取,法院最终同意了张爱民的请求。

目前,张爱民已提起上诉。

有关张爱民案件的后续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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