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律师于凯、王飞已介入,成都女大学生徐欣蕊因举报社区书记赌博被强送精神病院羁押八年的事件。徐欣蕊父母双亡且无直系亲属,唯一舅舅拒绝介入,孤儿身份使其成为“维权真空”。医院以“谁送治谁接回”为由拒绝放人,而街道办与派出所拒不接回。公益人士尝试探视遭拒,徐欣蕊户口被转入精神病院,沦为“三无人员”,面临终身监禁风险。事件曝光后,网民发起“救救徐欣蕊刻不容缓”话题,呼吁彻查涉事方,但声量遭遇强力压制,相关网络内容遭大规模删除,多篇深度报道被删除。爆料者何女士与媒体人吴淮军收到威胁,律师介入时被院方指责“对当地造成坏影响”。此事件正在引发全网对公权滥用的愤怒与对法治漏洞的叩问。同时也被形容为“社会消音室的缩影”,反映精神诊断易被滥用于打压举报者,形成“异议者消失”模式;暴露无亲属监护群体权益保障真空,公民自由可被基层权力随意剥夺。网友评论:徐欣蕊的命运不仅是个体悲剧,更是公民权利保障的试金石。当举报腐败的代价是八年电击与药物摧残,当“流程黑洞”吞噬无亲属维权者,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徐欣蕊。此案若未获公正解决,法治公信力与社会信任基石将被进一步侵蚀。
事件起因
2017年,在成都市成华区石油社区猛追湾街道图书馆工作的徐欣蕊,实名向四川省纪委举报社区女书记带人在图书馆长期打麻将赌博等问题。三天后,她就被当地派出所与社区强制送入成都德康精神病院。徐欣蕊父母双亡,唯一的舅舅对此事不管不顾。公益媒体人吴淮军调查时发现,徐欣蕊思路清晰、谈吐正常,同院人员也证实她无精神病,但她在院内每天被逼服精神类药物,反抗便会遭捆绑甚至通电惩罚。
后续进展:2025年11月9日,吴淮军在微博发文求助,引发公众关注。他沟通医院时,一位谢姓主任称徐欣蕊早已符合出院条件,却坚持“谁送治谁接回”的规则,要求送治的街道派出所来接人才能放人。之后有记者联系成华区猛追湾街道办核实,民生办工作人员表示知晓此事且会处理,但具体情况需等待官方正式通报。不过此前网络上相关求助文章曾被大量删除,提供情况的相关人员还遭到过威胁。
徐欣蕊户口被转入精神病院,变为“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致终身监禁。
截至2025年11月27日,官方尚未发布正式通报……
网友评论
刘晓原律师:谁来救她:被关精神病院八年的徐欣蕊,撕开了制度里最痛的漏洞。
成都徐欣蕊被关精神病院8年的事,越想越让人心里发堵。
不只是愤怒于医院的强制收治,也不只是气社区的推诿扯皮,而是一个更扎心的问题:一个没亲人、被贴了“精神病”标签、自己没法说话的人,法律明明说要保护她,可到最后,怎么就没人管她了?
我们总以为,“没人管”是因为制度没规定。但查了法律才知道,规矩写得清清楚楚——像徐欣蕊这样没法定监护人的人,社区、民政、法院,都该是她的“保护伞”。
可现实是,这些本该护着她的人,反倒成了把她锁在里面的“墙”。
一、“精神病”这三个字,比铁链还能锁人
徐欣蕊的困境,从被贴上“精神病”标签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
这个标签最狠的地方,不是让她被人另眼相看,而是直接把她的“话语权”给抹掉了——
她说“我没病,是被非法关的”,医院会记成“病人有被害妄想,病情不稳定”;
她想找律师帮忙,医院能以“影响治疗”为由,连律师的面都不让她见;
哪怕她想走法律程序维权,流程第一步就卡壳:得要“监护人”签字才行。
可她没亲人,社区不担责,民政不接手,监护人在哪?根本没人。
就这么着,“精神病”+“没监护人”,把她困成了一个“法律意义上的透明人”:说的话没人信,想维权没人帮,连喊“救命”的声音,都传不出医院的大门。
二、说好的“监护人”,怎么成了没人要的“烫手山芋”?
《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没人当监护人,社区、民政或者法院,得站出来指定一个。
可到了徐欣蕊这儿,为啥全都“失灵”了?不是法律不管用,是这责任,刚好推给了最不想管的人。
先说社区——徐欣蕊举报的,就是社区书记。让社区当她的监护人,相当于让被举报的人,去帮举报者维权。这不是搞笑吗?人家躲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主动替她说话?
再说民政——民政部门最怕的就是“惹麻烦”。要当监护人,就得去查医院有没有违规,去跟社区、派出所掰扯,万一查出问题,还得担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索性装没看见。
最后是法院——法院不能主动找上门,得有人先申请,才能启动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可徐欣蕊自己申请不了,社区、民政不申请,连唯一的舅舅都拒绝了。法院就算想管,也没个由头。
你看,制度明明画好了“保护圈”,却没说“谁必须先迈出第一步”。结果就是,所有人都在“按规矩办事”,可规矩里的人,却被晾在了原地。
三、困住她的不是医院,是“没人担责”的权力灰洞
徐欣蕊的遭遇,说穿了就是掉进了一个“权力灰洞”:
制度有,可没人去用;法律写了,可没人愿担责;明明是要保护弱者的规矩,最后反倒成了“没人管”的借口。
她是成年人,没家属帮衬;她举报了社区,成了“敏感人”;她被关在封闭的精神病院里,外面的人看不见;社区、医院、民政互相推诿,监督的人在哪?
所有本该托着她的“安全网”,到她这儿全成了“破洞”——不是网坏了,是没人愿意伸手把破洞补上。
四、要救她,不能指望“自己人”,得找“外人”
想让社区、民政主动站出来?难。真正能救徐欣蕊的,得靠“外部力量”破局。
第一条路,找公益律师或社会组织,直接向法院申请当“外部监护人”。
《民法典》早就留了口子:法院可以指定公益机构、社会组织,甚至有能力的个人当监护人。只要能证明“真心想帮她”,不用社区、民政点头,法院就能拍板。
一旦指定成功,监护人就能直接调病历、申请司法鉴定、帮她起诉医院和相关部门——相当于给她找了个“敢说话、能办事”的靠山。
第二条路,让检察院出手。
检察院可以盯着民政部门:“你不管是吧?我发检察建议,你必须管!”甚至能直接以“侵害弱者利益”为由,提起公益诉讼。这招能逼着手脚发麻的行政部门,不得不动起来。
最后想说:她不是个案,是一面镜子
徐欣蕊到现在还没出来,不是因为她“病没好”,而是因为“没人愿意第一个担责”。
社区怕惹事,民政怕担责,医院怕出错,法院等申请——所有人都在制度的“安全区”里沉默,可这沉默,却把一个无辜的人关了8年。
我们总说“法律保护弱者”,可徐欣蕊的事告诉我们:
真正的保护,不是把规矩写在纸上,而是得有人敢站出来,把“没人管”的漏洞堵上;
不是等着“该管的人”主动负责,而是得给弱者留一条“能找到外人帮忙”的路。
毕竟,今天是徐欣蕊,明天可能是任何一个“没亲人、没资源、没声音”的普通人。
要是制度连她都护不住,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掉进同一个“灰洞”里。
孝顶先生:这些内容但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可以得出大致的结果。十五年前,还有《中国青年报》与《大河报》的深度报道让被精神病六年半的徐林东重见天日,让精神卫生制度得以根本推动。而今,谁能拯救徐欣蕊?于凯律师与杨晖律师的介入,能否推动被关押八年的徐欣蕊飞出疯人院,重见天日?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如何避免“自证并非精神病”困境?一旦被关进精神病院,我们如何能不被捆绑、不被注射精神病药物?父母双亡没有直系亲属,如何直面全员恶人的命运压迫?很心痛,却又无能为力,绝望,透心的冷。
@80斤是没戏了2:路过朋友请的关注一下徐欣蕊事件。
@夏语冰96:期待真相早日浮出水面。期待恶人早日受到惩罚。
群体表演艺术家:相关媒体的新闻就不发了,就发一次微博的信息总结。最近几个月不少人求助,我都没有帮助他们发布相关信息,因为发布的风险极高,这几年每一次被惩罚,代价对我而言也不算小,每一次要处罚一个月内的几千块钱,接着就是长时间的噤声,一年下来什么也没有,最后号也被清洗干净。8年时间,无法忍受女大学生的无助,要为她再勇敢一次,能给她带来一点希望。希望法治社会不要被一个基层的小官大受损害,问题得到正常的调查回应。哪怕她真的有病,做一次正常的回应,这个要求应该不算高,而不是噤声。
北京郭译仁:女大学生徐欣蕊被强制收治八年,社区和派出所准备将强制进行到底?成都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应联合调查,公布调查结果和查处违纪违法人员情况。
@用户7911012427:立即释放,追究当地有关人员的责任。
ct:“精神病院”“被精神病”是极度敏感词,令人联想到口罩三年被迫失去人身自由的“集体创伤”,如徐欣蕊“被精神病”系谣传,就该理据充分通报辟谣;如徐欣蕊精神健康,如问责追责确需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能否先将徐欣蕊转至普通医院心理健康疗养中心?给予其适应社会的身心准备必要时间?给予其重返社会自食其力的就业培训或其他扶持措施?同时抓紧调查?
王四草堂主人:这句话道破实质:精神病医院,在一定的程度上已成为访民、举报人和异见人士的看守所。
和光同尘:我就是曾经被潜伏下来的倭寇后裔强制关进精神病医院三次的人。在第三次被关进精神病医院时,我想起了小时候听我同学的妈妈说起来的倭寇潜伏的事情。
缘来缘去:什么治疗?就是破坏中枢神经的药!好好的人给摧残疯了。
沾光礼待:被精神病是很多正义人士和普通老百姓头上的毒瘤,被精神病随时可能你我他!
张诗雨:真正的精神病人犯法没有被关进去,正常人没有犯法却因为“被精神病”关进去了变成精神病了。
赵云林:这里面还有个利益问题,精神病院关一个人,一天就有好几百的收入,所以每个被送去的人都会被诊断为精神病,龙王卖伞,雨就不会停。
江苏:我听好多人说过!!沒有也会送去精神病医院治疗!!硬拉去的!不去有的是办法!!我的朋友跟本沒有精神,也硬拉去治疗过!
兵哥评说:建议国家彻查并铲除“被精神病”毒瘤。
该收治的精神病人不收治,不该收治的正常人却被收治进精神病医院,是这个时代最不堪的映象之一。近年来,大量的媒体报道和舆论曝光都指向了一个问题:精神病医院,在一定的程度上已成为访民、举报人和异见人士的看守所。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非自愿住院治疗有严格的适用前提和程序要求。送治主体(除近亲属外)主要限于公安机关在特定紧急情况下,或民政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更重要的是,收治必须基于精神科执业医师的专业诊断。
但现实中,很多访民、举报者和异见人士,因为他们的信访或举报给当地造成了维稳压力,于是地方政府经常会联合警方将“制造麻烦”的人送进精神病医院,以此打击信访者和举报者。
这,就是所谓的“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被精神病”的残酷性
1.正常人被精神病时,无论当事人怎样抗议,都没有第三方机构来处理异议。
2.进精神医院后,长期被强迫服用精神病类药物,对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破坏,正常人都有可能被治成精神病;
3.出院时,要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原则,一些没有亲人或地方政府不想将他(她)放出来的人,有可能一辈子都被收押在精神病医院。
“被精神”收治存在的程序缺陷
1.强制收治没有门槛,很多“被精神病”者仅凭地方政府(包括村委)和派出所一句招呼就送进精神病院;
2.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
3.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
4.住院期间没有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5.司法救济失灵;
“被精神病”的社会危害
1.无数被害人的冤屈无法得到国家的救助,正义无法得到伸张,不但摧毁了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也会使人们丧失对国家政府的信心。
2.导致权力滥用和肆意扩张,威胁公共安全,使每一个人都面临“被精神病”风险,容易激化社会冲突,导致社会不和谐。
大国崛起,更需要小民尊严。
所以,当我们的城市盖起一幢幢高楼,修建起一条条高速铁路,在科研上取得一项项伟大成就时,也应该拿出胆识和勇气,竖起一道道铁规和铜律,亮出一张张王牌和底线,严惩恶意制造“被精神病”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护无辜和弱小。
解决“被精神病”的建议
1.精神病非自愿收治,应当获得司法授权。医院对患者实行非自愿住院治疗,应当在非自愿住院后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精神科医生可以作为专家证人参加庭审。
2.对违规乃至违法收治非自愿被精神病人者,一经发现以“渎职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精神病医院以“单位犯罪”论处。
3.设立全国举报投诉热线,逢举必查;
4.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模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被精神病整治行动”,彻查全国精神病院“被精神病”乱象,并予以相应惩处。
吴淮军: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丢弃徐欣蕊
数月前在微博微信群公布徐欣蕊被关精神病院八年事件调查,引发多群正义群友同情,数百个愤怒的报警、投诉、斥责石油社区及猛追湾派出所成都德康医院电话,像一道道夜空中闪电,通过电波飞向成都。要求立即停止非法拘禁,要求立即释放徐欣蕊!!!
他们给了有组织犯罪
以震慑,让他们今天成为惊弓之鸟。
他们中有12次被关精神病院的济南高校教师,各微信群传播。有上访被关安徽九华山下池州市精神病院裁缝,等等等等笔者都一一记录。安徽刘女士被精神病之害后,自学《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弱女子单枪匹马法庭舌战精神病院无良律师,获得胜诉。
调查人在刘女士处还获得当地有13岁少年儿童被关精神病院,少年丧父后其年轻母亲被村干部盯上强奸,母当地告状无门还被三次关进精神病院,少年儿子流浪街头。像徐欣蕊一样被当地福利院以事实无养办理了救助卡,被送精神病院关三年,人间蒸发无人问津,同样遭遇被每天服用精神病药,大字型捆绑,殴打电击。
调查取证后组织营救,群友们对人间惨无人道怒不可遏,同仇敌忾,五一不放人,六一不放人,七一不放人,群友们震慑不停。敦促安徽省医保局去池州、安庆两家精神病院查骗保,今年7月被摧残折磨三年的少年成功逃出魔窟。人民只有人民,才是营救苦难人的真正英雄!
一蓑烟雨是我也:强烈建议彻查成都徐欣蕊事件,还无辜者以公道,惩处有关的迫害者!
关-朱:两位律师去解救徐欣蕊,但是遭遇了阻碍,铁幕一样,令人心寒。于凯律师高速我们,徐欣蕊事件调查受阻:医院称收治合法,社区全程“无可奉告”。市公安局报案:程序推诿,受理无果。民政局走访:大门难进,投诉被电话记录。派出所沟通:以“隐私”为由,回避送治事实。类似于网络直播的营救,就这么在法治的主旋律里,碰的鼻青脸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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