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

维权人士张海涛被乌鲁木齐法院判刑十九年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年1月18日消息:居住在新疆乌鲁木齐的河南籍维权人士张海涛被乌鲁木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1月18日,张海涛家属收到乌鲁木齐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张海涛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
 
张海涛,1971年出生在河南南阳镇平县。九十年代从国企失业下岗后于95年去新疆发展,举步维艰的从事电信产品的零售。09年回南阳渡假,却被新疆警方以诈骗罪抓回新疆。关押近2个月后,又无罪、无名、无说法的释放。此后开始接触司法维护个人权益,因而对中共现行司法体制的本质看透看淡。此后,经常在网上发布对政府和时局的看法或意见。此前曾是权利运动网站的义工。
 
据悉,张海涛于2015年6月26日被乌鲁木齐警方带走,被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拘,7月31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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