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

进生老人重阳节 到山东省检察院控告副检察长董金伟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22消息:2015年10月21日是农历的九月初九重阳节,山东维权人士王进生、王进勇应济南维权朋友之邀,先是攀登了济南的小华山,之后就赶赴山东省检察院控告董金伟。 王进勇,男,62岁,山东省临沂市居民, 电话18653951235。据王进勇反映,在2006年时,临沂市涑河强制性拆迁,涵盖了王进生老人家的几乎全部房屋,由于拆迁既不提供安置房屋也不提供周转房屋,他们年迈的父母找搬迁房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于是就提出要求“先安置、后拆迁”。后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为了向老人施压,就诬陷他们家的房产证是“行贿”办理来的,在 2006年12月13日以“行贿罪”将王进勇拘留。当天,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金伟带领十几人抄了王进勇、王进生的家。 之后,王进勇被拘留后异地关押在临沭县看守所;2006年12月15日兰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金伟带领7名办案人员住进看守所,开始了长达八天八夜的逼供。 审讯开始前董金伟就威胁王进勇说:“判你(王进勇)10年、20年甚至无期徒刑就是我(董金伟)一句话的事,我(董金伟)最善于把没有事搞成有事、把小事搞成大事,谁不配合政府拆迁就叫他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他们把王进勇铐在椅子上,用灯光照射王进勇的眼睛,夜间由两人把王进勇拖出室外在寒风中转圈。王进勇曾经对此提出抗议,他们就在20号前其中的两天里利用监室上午“吃饭以后”和下午“吃饭之前”把王进勇送进监室劳动,这样王进勇就有两天错过了吃饭的机会;困乏和饥饿已经使王进勇极度虚弱。 2006年12月20日天黑之后,由董金伟、张恩楼值班审讯王进勇,审讯的格局有了明显变化:董金伟和张恩楼不再隔着桌子面对王进勇,而是先让王进勇离开审讯椅子,坐在旁边一个很低矮的小木凳子上,然后他们把椅子挪到王进勇跟前居高临下对着王进勇(王进勇当时还是穿大衣、带手铐、被抽去裤腰带)。 董金伟对王进勇大声呵斥说:“你有严重的问题不交代,你以为我没有办法治你吗”?王进勇回答:“我没有问题可交代”,董金伟又说了一句“你以为我不敢揍你吗”接着王进勇的头部和脸部就遭到连续地猛击,王进勇开始还感到剧烈的疼痛,时间不长就眼冒金花耳鸣头晕失去知觉…… 当王进勇醒来时,发觉自己戴着手铐躺在平台上,董金伟、张恩楼和几个曾经参与逼供的办案人员站在面前,当王进勇看见穿白大褂的医生时,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医院里并且接受了“头部外伤缝合”手术。 打过针之后,由董金伟开车把王进勇送到审讯室又是两天两夜不准睡觉继续逼王进勇招供根本就不存在的行贿问题。 2006年12月23日王进勇被送回监室,八天八夜的逼供过程结束。 2007年5月6日,王进勇被取保候审释放,由于没有拆迁安置,他们的老父母还是不能签字搬迁,王进勇在2007年5月13日(被释放的第7天)又被检察院第二次逮捕,直到2007年8月27日,王进勇才第二次被释放。 再之后,就是8年的实名控告,过期间他们寄出几千封信件,均石沉大海。在2011年2月23日,他们终于接到了临沂市检察院的一个书面通知函,通知王进勇在2011年2月25日10时到临沂市检察院控申大厅“接受对王进勇的伤情进行专家论证”,王进勇如期到达并接受了“专家对伤情的检验”。但是临沂市检察院至今拒绝告知我们“专家对伤情的论证”的结论。 在他们见到的这十一位检察官里,唯有鲍峰检察长曾经三次信誓旦旦地承诺“一定依法处理并终结你们的实名控告,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他们当时对鲍峰检察长的承诺深信不疑,他们的父母也深感安慰,认为终于出现了鲍青天!令他们心痛的是,他们的父母望眼欲穿地盼了一年多没有结果竟相继去世,老人临终叮咛:洗冤之后一定坟前告知。 父母望眼欲穿盼了一年多无果相继去世,这成了我们一家一生最大的遗憾。他们为了要求鲍峰检察长兑现承诺,就远离检察院的门外展示了一个“控告董金伟刑讯逼供证据确凿——强烈要求鲍峰检察长兑现承诺——终结长达八年的实名控告”的条幅。没有想到临沂市检察院竟然动用公安对他们实施暴力,警察几乎每天都到现场把他们按到在地,抢劫、撕毁他们的物品。 2015年3月9日,河东区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将他们拘留10天。河东区公安局声称他们“血压高”,拘留后把他们关押到罗庄区中心医院的“特护病房”,他们亲耳听到警察临走时对管理人员说“好好照顾王进生”。没有想到的是,仅仅不到一个小时,王进生就遭殴打全身十几处骨折!综上,他们认为虽然在“实名控告董金伟刑讯逼供”的道路上既艰辛又曲折,但是他们毕竟得到了“和刑讯逼供作殊死的搏斗”的体验,他们的执着,是为了子孙后代免遭刑讯逼供之苦! 2015年10月21日,王进生、王进勇兄弟再次来到山东省检察院控告董金伟,省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接下他们材料后就让他们回家等通知。 图为:维权人士登山照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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