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

陈忠民进京上访因票务问题被拘现获释

【民生观察2026年4月23日消息】近日,上海静安区访民陈忠民进京信访,因票务问题被北京铁路公安处予行政拘留5日,现已于4月22日期满获释。对此,上海维权访民宋嘉鸿认为,北京警方存在滥用职权之嫌。

2026年4月20日,上海静安区访民刘冬宝买了一站昆山票,受到铁路警察罚款30元的行政处罚;

4月22日又有同一区的陈忠民也是买一站昆山的动车票,受到北京铁路公安处,作出的5日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陈忠民所谓的违法行为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但22日释放时“解除拘留证明书”改称“扰乱单位秩序”,这是不一样的违法行为现暂且不说。

上海访民因三级信访部门对访民提交的信访诉求不作为,甚至不开听证会随意终结信访诉求,更恶劣的以伪证来否定信访诉求,然而大家才开始进入国家信访局。

从虹桥火车站出发基本上都是买一站票的,已经有10多年历史了,宋嘉鸿本人至少保存了近100张的昆山或者苏州的动车票,当时的列车长或者乘务员也很理解。

一直关注该事件的宋嘉鸿称:“如果要追溯到胡耀邦时代,那把访民到京信访当作大事情,到国家信访局走访都提供交通证明的。

现在回过头来,再看看陈忠民的5日行政拘留实在太冤枉了!那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在还是这个法律,基本条款没有改变。那么,再放大一点,那时共产党现在还是共产党,唯一要拘留陈忠民的不是法律,而是维稳,而是把每天在国家信访局门口成千上万的访民(这个队伍还将增长),有关领导如"门缝里看人——看扁了”!从而产生了“维稳”高于一切,为了出维稳政绩,警察就滥用职权了!”

宋嘉鸿表示:“上述是我的判断,其依据非常充分,上海每个访民都是证人!再从法律上研究一下,所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要有后果的,怎么‘扰乱’的要有证据。如乘客受到陈忠民的侵害不能上车了;或者售票窗口被陈忠民堵着票发不出了,等等,然而一切都不存在?可惜啊!警察连什么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都不明确,却一张‘拘票’拘留陈忠民,难道这不是滥用职权是什么?”

宋嘉鸿同时指出:“刘冬宝还是陈忠民乘动车少买票这是票务纠纷或者说经济问题,因为访民是弱势群体,如何处理新的《信访工作条例》‘三到位’都说明白了。北京南站一定要‘卵是卵、丁是丁’,那共产党领导下也很简单,抄下身份证号,找上海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解决,《信访工作条例》也讲明确了——找‘源头’。

我讲,我负责!谁封我这帖子谁也负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

据悉,陈忠民,男,68岁,1957年9月2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545弄,现住上海市松江区城鸿路222弄。

因进京上访陈忠民曾多次遭到警方的处罚。

2026年2月9日,陈忠民曾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南站派出所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

2026年4月16日,陈忠民持G634次列车上海虹桥站至昆山南站短途车票乘车至北京南站后,在北京南站被工作人员要求补票出站。

陈忠民因无钱补票遂滞留在北京南站出站口2内,随后被北京铁路公安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处于行政拘留5天,送往北京市海淀区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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