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4年3月18日消息】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街道居民马春英,因前往嘉兴派出所要求填写信访登记表,遭到拒绝并被警察打伤。马春英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并要求警方结案,却被要求放弃追究打人警察的责任才会给予赔偿费,信访则被警察维稳送回家中。近日,马春英将此事公之于众,希望社会能对公安机关的行为进行客观的评论和监督。
马春英是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街道居民。据其讲述:“2023年7月13日上午10点20分,我到达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嘉兴派出所,本意是填写一份表格后即刻离开。
然而,当时领导正在开会,我便向窗口警察请求一份表格。对方回应称没有表格。我解释道:“今天是星期四,领导接待日,应该有表格的,请您帮忙联系一下,我今天只想填表后就走。”遗憾的是,窗口警察拒绝帮我联系。因此,我只能求助于其他警察。
马春英说:“然而,负责开门的警察不仅没有帮助我,反而对我进行了暴力攻击,并迅速离开现场,留我一人无助。我被打伤,脖颈和腿部疼痛难忍,只得拨打110和12345求助。
12345告知我:“警察打人的事,我们无权受理,请拨打12389。”(期间,我听到在场居民告诉我,施暴的警员警号是035313,此人之前从虹镇老街调来,为人恶劣,专门施暴。)”
马春英表示:“最终,嘉兴派出所的领导指派两名民警为我做了笔录,但他们拒绝告知我自己的姓名,只称:“你不要问我的姓名,我只是来做笔录的,并非负责处理此事。”我请求开具验伤单,但遭到拒绝,他们让我自行前往医院治疗。”
2023年7月19日上午,马春英接到一个自称是嘉兴派出所督察的电话(号码为02123031280),询问她关于7月13日反映警察打她的事情。马春英告知对方,领导已经指派警察为她做过笔录。该督察听闻此事后感到惊讶,问马春英是否已经在笔录上签字。
马春英确认已签字,并告知自己已前往医院检查伤情。该督察询问马春英是在哪家医院接受治疗,伤情如何。马春英回答说,在江湾医院检查发现是软组织损伤,有积液,但未骨折。马春英还提到,当笔录完成时,警察告诉她,警察是无权打人的,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马春英认为,警察既是人民警察,也是国家的“暴力机器”。当行使国家暴力机器的职权时,应该是针对那些无理取闹的人采取的行动!而她仅仅是要求填写一份“嘉兴派出所来访登记表”而已,035313警员对她进行暴力攻击是在滥用职权,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是引发社会“恐怖事件”的根源!如果警方认为她违法,请给出书面答复。
该督察问马春英是否需要书面答复。马春英表示,是的她需要书面答复。最后该名督察说,他会去向领导汇报。之后就没有了任何消息。
2023年11月28日,【2022】1211774案件的承办人钱子杰警官通知马春英去嘉兴派出所领取保安打伤她的赔偿款一万一千元。马春英按照钱警官的要求在“协议书”上签好字,又按照钱子杰警官的要求写好“收据”。一切手续完毕后,钱警官将一万一千元赔偿款交给马春英时,却遭到该所冯所长助理的阻挠……
2023年12月7日,马春英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反映,并要求嘉兴派出所李警官告知,阻止钱子杰警官将保安打伤她的赔偿款给她的原因。当时该分局信访办主任表示会妥善处理。
经过三个多月的等待,2024年2月7日,嘉兴派出所教导员叫马春英书面承诺,只要不追究035313殴打她,就将保安打伤她的赔偿款给她,否则就不给。理由是:“要不是区信访办和街道的事,你就不会到嘉兴派出所来,你不来嘉兴派出所,警察就不会打你。”
自2024年2月8日起,每次马春英前往虹口分局请求结案时,信访办主任便会指派警察将马春英送回家,并解释道:“我们也无能为力,是领导的指示让我们把您送回去,我们只能遵命行事。”
而令马春英不解的是,为什么保安打伤她,就能给予赔偿,而警察打伤她,却不予赔偿?难道警察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随意殴打、剥夺老百姓的合理诉求?
现在,马春英将此事件公之于众,希望社会能对公安机关的行为进行客观的评论和监督。
马春英电话:1370165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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