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3年12月14日消息】12月13日上午9点钟在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家清涉嫌寻衅滋事一案,李家清是在今年3月份两会期间在北京信访局登记后被地方政府接回后被非法构陷涉嫌寻衅滋事关押至今天开庭,天下着小雨,天气很冷参加开庭的访民有十几个人,她们都是潜江公民、有遭到强拆维权的访民,有银行下岗维权的访民等,她们是张玉还,万小云,丁元顺,陈喜珍,在服刑坐牢帅任兵前妻梁志英,江年珍,伍立娟,彭峰,还有几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彭峰去了没有让参加开庭就回去了,伍立娟由于来晚了一会没有让进去,伍立娟就在办案大厅里等待,直到他们开庭中午休息出来吃饭后继续开庭,伍立娟才参加了下午的庭审。
湖北潜江残疾访民李家清因工作档案被原单位丢失造成不能按正式职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而维权上访,在潜江各部门之间推诿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下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遭到打击报复,长期被监控跟踪,多次从北京绑架回潜江进行软禁,限制人身自由,还株连九族找到子单位进行威胁恐吓,给儿子造成极大的影响与伤害。
在2023年两会期间李家清在北京正常信访被当局政府部门接回潜江后被以扰乱单位办公秩序行政拘留10日、在3月20号潜江公安局随后又变更拘押期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到期时间为4月23日,在李家清拘押37天后的4月29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后遭到检察院核准逮蒱,一直拘押在湖北潜江看守所。李家清案件过程与诉求全文如下:
中央纪委监委领导:您好!
国家民政部门本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政府机关,可湖北省潜江市民政局如今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压我一个残疾人。当今朗朗乾坤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王法还有天理吗?还有公平,还有正义吗?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吗?
李家清,男,1962年7月2日出生,汉族,肢体残疾人,无业,户籍地:湖北省潜江市章华中路66号,经常居住地:湖北省潜江市阳光西苑二楼二单元102室。身份证号码422429196207020175,联系电话:13687251876。
诉求:恳请中央纪委领导高度关注,跟踪督办,责成湖北省潜江市纪委监委解决落实潜江民政局因丢失人事档案,给李家清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追究潜江民政局在北京大街上多次高价雇请黑社会非法绑架、非法截访;在潜江非法软禁、非法跟踪;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还一个公道!
事实和理由:李家清于1981年在潜江服装厂由潜江劳动局招工,1983年经潜江县劳动局批准调往潜江民政局综合厂工作1994年单位改制时才发现李家清的档案早己丢失,随后李家清拿着潜江民政局开具的介绍信,潜江劳动局着手调查,在潜江档案馆查出潜江县劳动局的招工表以及潜江县劳动局革命委员会文件:通知李家清已招为正式职工。并找出了当年办理调动手续的一些经办人并出具证明。潜江劳动局也开出了调档证明:经查档,原潜江服装厂职工李家清因工作需要,经潜江县劳动局批准调往民政局分配工作。
1995年11月19日潜江市民政局党委会决定:重新建立档案,承认是原单位职工。其实当时我的档案己建立,潜江县劳动局革命委员会文件:通知我已招为正式工,潜江县劳动局招工表的复印件都盖有潜江市档案馆的红印公章。潜江市劳动局调档证明及证人证言的原件,潜江民政局党委会决议及会议的记要不就是李家清的人事档案吗!只是要完善落实。
(李家清个人手中仅有当年在潜江市民政局政工科复印出来的复印件)。可后来,李家清因病申请单位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时,潜江市民政局新任领导却又不承认李家清的职工身份。
人事档案都是由单位保存的,既然是你民政局综合厂把档案丢失了,就应该承担责任,重新建立完善个人档案,这样李家清才能够享受一个正式职工应有的福利待遇,因此给李家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这些来年潜江民政局总是拿原劳动仲裁的官司来说事推脱,原官司说李家清是民政局的临时工,有潜江县劳动局革命委员会文件:通知已招为正式工,及潜江劳动局的招工表,到了潜江民政局怎么就成了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的临时工,从逻辑上说的通吗?原官司说的是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对丢失档案一字没有提。硬要把白的说成是黑的,这满腹的冤屈又该到何处去申诉。
李家清现在的上访诉求:潜江民政局综合厂丢失当事人的档案,要求进行赔偿。这是一起应该得到赔偿的民事案件,并不是2002的要正式工福利待遇的劳动仲裁案件。潜江民政局总是说通过讼诉程序己解决了。
原劳动仲裁说李家清是民政局的临时工,不是正式工。解决了什么?连最基的社保都没办理。潜江民政局丢失人事档案要进行赔偿。潜江民政局要直接回答档案是不是你潜江民政局丢失的?不是,就拿出相反的证据来。是事实就应该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多次从北京回潜江民政局协商解决问题,链条式证据一环扣一环,足以证明人事档案就是在民政局综合厂丢失的。民政局无话可说,可民政局领导说这是综合厂会计黄文虎个人工作失职搞丢失的。你去找他个人赔,与民政局单位不相关,单位绝不会承担责任赔偿的。
每次来到北京,民政局都劝回,每次在北京话说的什么都好,但回潜江后根本没半点诚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在欺骗忽悠。潜江民政局作为政府的行政事业单位,与北京黑社会勾结,高价雇请北京黑社会人员多次非法用武力在北京大街上强行绑架,抢劫手机及身份证。李家清反抗不进车,他们就拳打脚踢,将李家清胸部腰部头部颈部打伤,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他们还在李家清家门前雇请黑保安廖显武等五人看守着不许出家门,不许出小区大门,多次非法软禁。平常到医院看病做核酸检查,去菜场买菜都不许出去。李家清终于忍不住与他们发生冲突,他们五个身强力壮的正常人欺负他一个残疾人,他们先动手踢翻他的电动车,先动手打人。可潜江派出所不追究他们猖狂的黑恶势力的任何责任,反而被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拘留了五天。
后来民政局领导还多次安排干部和职工四人一组,用小车堵在家门口轮流值班,非法软禁,非法跟踪,限制我的人生自由,当局用株连九族的卑鄙手段,找儿子单位找他的领导说他爸爸非法上访,缠访,无理取闹,潜江信访局与潜江民政局串通一气弄虚作假,欺下瞒上,伪造假证据了2016年就签字画押息诉罢访的协议。并给国家信访局回复不予受理书上还有李家清的鉴字,这两份文书上的鉴字都是他们伪造的签名。他们说你再到北京去上访就到你儿子单位上去,把你儿子的岗位取消,把你低保也取消,多次到儿子单位去就是潜江信访局张玉恒副局长与潜江民政局刘平副局长带着这伪造的假文书以及潜江民政局开的介绍信一同带队去的。
李家清到国家信访局与中纪委登记刷身份证属于正常信访,是国家宪法赐予的权利,他们说要李家清拿国家信访局的文件来,国家信访局要潜江民政局怎么赔他们就怎么赔。他们除了威胁恐吓就是拦卡堵截,再就非法冻结银行帐号,与黑社会勾结非法绑架、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他们根本不想化解矛盾,而是在激化扩大矛盾。
在地方上访了这些年,面对的是百般推诿,官官相护。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李家清只有再次拖着残疾的腿强忍着有病的身体来到北京寻求正义与公平。
今天开庭检察院公诉方主要是围绕着李家清寻衅滋事罪的陈述,她们构陷李家清强拿硬要敲诈民政局现金总数是一万五千元左右,维权十几年就这点钱,检察院还有脸做出批蒱公诉,正是大笑话,民政局可是响当当的政府机构,你们有执政懂法律的人,有持各种文件与政策的人,怎么就被一个残疾人敲诈了?何况李家清维权十几年自己都花费了很多钱,检察院敢公开民政局维稳李家清的维稳经费是多少钱吗?潜江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你们把民政局维稳经费敢公开吗?公检法联合构陷维权残疾访民李家清,公诉方因为证据不足在法庭上都不敢理直气壮地说话,法官多次让她大声说清楚,对着麦克风进一点,公诉方检察院这位工作人员不知道是不是业务不熟,照本宣科读证据都结结巴巴地,检察院没人了!李家清在法庭上自我陈述无罪,公诉方检察院多次提出李家清利用重点敏感节假日去北京访民给政府施加压力,一个残疾老人去北京上访就能给政府部门民政局什么压力了,这压力是公、检、法、你们自己说的,宪法那一条哪一款说了访民上访就是压力,宪法也没有规定什么是重点节假日不能上访,宪法赐予了公民上访的权利,李家清寻衅滋事案完全属于公、检、法联合炮制的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将来都是会平反昭雪的,这样对国家与个人都是灾难,也是对宪法的践踏,李家清代理律师做了无罪辩护,检察院量刑意见是一年六个月,审判长庭审最后让双方,公诉方与李家清陈述,李家清最后陈述自己在关押期间是零口供,不认罪,公诉方检察院当庭陈述说李家清态度不好,检察院当庭增加量刑时间两个月,为一年八个月。公诉方是个女士,她信口开河就要给李家清增加量刑,这完全是打击报复行为,审判长最后严厉的告诉李家清必须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所有涉嫌犯罪关押的人都有权力拒绝笔录上签字,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没有当庭宣判,也没有要双方当庭在笔录上签字,李家清代理律师是外地的,审判长要求两天后来法院签字庭审笔录,开庭结束时间是下午三点多,离下班时间还有几个小时,为什么不让双方当庭看完笔录签字,律师太远了再来一次是不是增加了当事人李家清家属的费用?我们参加旁听就是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也是监督你们怎么执法的。
本网将继续关注李家清案件的后续情况。请湖北潜江政府不要再用这种打压访民的手段对付访民,这样只能是一时平安后续会更多矛盾纠纷出现,你们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制造问题增加社会矛盾,请湖北潜江市人民法院用独立执法的权力不受政府干扰给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你们在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都是见证历史。审判长要经得起时间的验证。李家清应当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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