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

郝劲松增加新罪名侦查羁押期限延长

【民生观察2020年11月3日消息】2020年1月2日下午,郝劲松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定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忻州市五台县看守所。2020年1月17日,郝劲松的家属接到了逮捕通知书。涉及到的罪名,变为寻衅滋事罪、诽谤罪。

目前郝劲松被指控的新罪名已增加了“诈骗罪”,或与其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高额收费有关,日前其辩护律师黎雄兵收到延长羁押期限的文书。

公民代理可不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呢?公民代理一般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引起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所以作为公民代理诉讼,收取一定的费用是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公民可以代理诉讼,并可以收取一定的报酬。但《律师法》第十四条又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和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执业,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的有关规定。 显然《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是相冲突的。 刑法如何定义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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