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4日星期日

张磷委托原辩护律师继续上诉

【民生观察2018年10月14日消息】本网获悉,山东枣庄良心人士张磷被控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于周五(10月12日)再次在西双版纳勐海县法院开庭,法庭宣判其罪名成立判刑一年。张磷不服判决,当庭表示要继续上诉;其将继续委托王宗跃律师为二审辩护律师。

被西双版纳勐海当局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山东枣庄良心人士张磷,10月9日一审开庭,王宗跃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张磷亦坚称自己无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三日后,10月12日,经合议庭讨论,张磷被控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便)境罪”再次在西双版纳勐海县法院开庭。公诉方宣判张磷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罪名成立,被判刑罚一年;张磷不服判决,并当庭表示要继续上诉。

源于时间紧凑此次王宗跃律师没有到庭,但张磷表示希望继续委托王宗跃律师为自己做二审辩护律师。

10月13日,王宗跃律师接到西双版纳勐海法院对张磷案的判决通知,以及转达了张磷希望继续委托其做二审辩护律师的意向,并告知王律师,从10月13日算起至22日10天的上诉期限。

据公开消息显示,2018年1月6日早晨7时许,西双版纳当局指派13名警察突然闯进张磷居所将其抓捕,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事拘留,并于2018年2月9日批捕。

张磷被关押两个多月后,家属聘请了贵州王宗跃为其辩护律师。3月21日,王律师成功会见了张磷。其后王宗跃律师先后五次到勐海会见张磷,期间,律师在正常会见张磷时曾遭遇勐海县看守所“要听从上级命令才可会见”,从西双版纳勐海看守所汇报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要汇报到云南省厅;最后要层层汇报审批至公安部才可以会见的奇葩经历。

据公开信息显示,此次勐海当局抓捕张磷的“罪行”是:2015年有四位通过朋友介绍的人到西双版纳找他帮忙办理出境手续,张磷便带他们到本地相关部门办理出境证,当时有两位成功办理了出境证,另两位没有办理成功。之后张磷便与四人分开,并不知他们是否出境。时隔几年勐海当局又以此事将他抓捕,让张磷感觉莫名其妙。张磷认为带朋友到相关部门办理出境手续完全合法,此次勐海当局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将他治罪实在荒谬之极。

源于张磷拒不认罪,西双版纳当局又找不到其“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有效证据,在其被关押半年后,西双版纳勐海当局便将张磷的罪名变更为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在10月9日张磷被控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首次开庭期间,当看到张磷被佩戴沉重脚镣戒具到庭后,王宗跃律师极度愤慨,当庭提出抗议,以及要求审判长回避;但法庭没有听取其意见。王宗跃律师表示,“最高院规定的庭审规则,不应让被告带戒具..."

庭审中王宗跃律师为张磷做了无罪辩护。他表示,本案依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安排,而不根据犯罪线索或他人的检举控告立案,程序显然违法;控方通过技术手段监视跟踪定位得到的个人行动轨迹,是未依警察法应严格审批的规定取得的,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非法证据,应该排除;张磷带领他人也只是乘车不是偷越,更不是“运送”他人偷越。作为被运送对象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动物、植物,被运送对象都会构成犯罪,岂不是动物植物也会构成犯罪吗?而且被运送对象还反过来构成运送行为的犯罪!因此,本案指控被运送的乘车人张磷犯了“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极端错误极为荒唐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王宗跃律师已接受张磷的二审委托,近期将再次抵达西双版纳,继续为张磷被控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做无罪辩护。

民生观察会继续关注山东良心人士张磷的案情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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