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8年4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涉案709、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中国著名异见人士吴淦(网名屠夫)今日(3月17日)在天津高院开庭宣判。院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2015年5月20日,大陆著名异见人士吴淦在南昌抗议江西高院不让参与“乐平冤案”律师阅卷,而被行政拘留10天。
5月27号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遭福建警方刑事拘留。
2015年7月3日,吴淦被福建厦门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两罪批准逮捕。
2016年1月28日厦门市公安局通知吴淦已经移交给天津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4日,在天津市二中院,吴淦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审判。
2017年12月26日,吴淦被天津当局以“12宗罪”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吴淦对一审判决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然而,在历时将近4个月后的今天(4月17日)吴淦依然被天津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此,推特公众号“屠夫杀猪工作室”发文称:今天是2018年4月17日屠夫吴淦因拒绝"认罪交易"而被施以8年重刑。今日此案上诉案会在天津高院宣判,如没有奇迹他还需要在牢狱中度过1858天。这是本推号第666条推文,期待不太可能的奇迹。
吴淦两位辩护律师燕文薪、葛永喜或许是迫于压力,今天并没有明确发声。将近晚6点时,葛永喜发推文称:“仍旧依旧照旧,如前如故如初。万物原是尘土,有人裂石劈山。中间多少奇景,险峻世人难知。”似乎在隐喻吴淦被维持原判。
本网人权观察员浏览天津法院的官方网站获悉,在早上9:05就发出消息:“今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淦颠覆国家政权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今天(4月17日),吴淦被控“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身患顽疾却前去旁听的湖南公民何家维被警方带走,关押在天津站区派出所,后又被遣返湖南本土。而维权人士孙涛,则在周一(4月16日)就被社区维稳人员上岗。
而在吴淦即将开庭前夕(4月14日),其父徐孝顺就被国保控制在广西桂林中山路维也纳大酒店。并且吴淦父亲受伤的情况下,国保也不让其住院看病。
吴淦父亲徐孝顺愤怒地说“参加控制我的人有福清国保副大队长魏长龙,镜洋派出所民警郭成春,镇武装部郑部长,下施村主任陳建平,桂林俩位协管,徐孝顺69岁的老人,8号又被小車撞了,手腕粉碎性骨折,从医院给弄到控制点。伤危不让住院。人多控制人不履法。「法律」何在!”
吴淦今日宣判除了亲属被控外,各地多位前去围观旁听的维权人士被控在家,天津高院门前可谓冷冷清清。然而,远在新西兰的华人,却早早来到新西兰领事馆门前,拉起“维权有理!吴淦无罪!撸起袖子加油干!””释放良心犯!停止酷刑!“等横幅声援屠夫吴淦,抗议中共暴行。
吴淦简介:福建福清人,1973年2月14日出生,网名:超级低俗屠夫,当今中国著名维权人士,早年凯迪网络名人。
2009年,“屠夫”吴淦最早闻名于网络缘于邓玉娇案,由于屠夫的参与推动了该案的迅速传播,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2010年,吴淦参与了著名的“福建三网民案”、浙江钱云会案、沈阳夏俊峰案、庆安火车站枪击徐纯合致死事件等著名案件。数年来积累的维权经验,吴淦总结出一部“杀猪宝典”在网络盛传,并被因被公权力迫害而又状告无门的怨民学习效仿,因此令当局对吴淦恨之入骨继而进行报复。
2015年5月20日,吴淦在南昌抗议江西高院不让律师参与“乐平冤案”阅卷事件被捕,在拘留期满还未释放之际,继而又被卷入轰动国际社会的“709大抓捕案”。
目前获悉,吴淦是整个709涉案人员当中唯一一位拒不认罪、拒不向党国低头的人。
因吴淦拒不上央视认罪,致使当局恼羞成怒,便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其8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
【屠夫吴淦“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前声明】
言论、出版、宗教信仰、游行、集会,对政府、官员的监督、表达不满等权利,这些都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假设它是真的),赋予和保障的公民权利。更是世界各国所认可和遵循的普世价值。如果因有人行使这些权利而遭入罪,都是这个国家与时代的耻辱,也必将为世人所耻笑与唾弃。叫一个人对行使这些权利是否有罪去作辩护,我认为这是对一个正常人的侮辱。
在中国大陆,若意识形态与信仰与当权者不符,很容易遭罗织“其须有”的罪名迫害。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在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遭迫害的知识分子、八九一代、民主党人、法轮功学员等。到近几年,因捍卫正当权利而遭迫害的公民、人权律师,千千万万遭打击报复的无辜者。他们哪一个是有罪的?几十年来换汤不换药,本质一直没有变。
他们对我的指控,都是这些年大家公开看到的事。无非是一些言论,写了三个宝典;对无辜受害者的声援与帮助;对胡作非为公权力和官员的揭露及行为艺术表达。这些都是一个公民在正当地行使权利。同时,这些公民权利,也是每一个人都应当去捍卫的。
我将被判有罪,不是因为我真的有罪,而是因为我不肯接受官方指定律师;不认罪及上媒体配合宣传;坚决揭露他们对我的酷刑、虐待等各种暴行;揭露检察院包庇、渎职行为。专案组曾告知我,此案是领导定调,检、法走个程序过场。在我知道开庭只是为了判我有罪而演出的一场闹剧的情况下,本人不对我所言所行作辩护。无罪的人无需为自己辩护。
另外,在公安各种程序违法、酷刑、虐待、侵占我财物、强迫我采访、强迫我放弃自己请律师的权利,这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査处情况下,开庭没有任何意义。
我知道将被重判,但我永远不会为自己的所做所为,及今天的选择而后悔。只为连累家人,只为自己做的太少,而愧疚自责。民众的声援与支持,律师们的坚持与付出,就是对我最好的“判决”。黑白是非不会被颠倒,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不会因一些人阻挡而停住。那些企图阻挡人类文明进程的人,终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在“伟光正”的残暴统治下,不被“犯罪”都不好意思。再不“犯罪”,我们都老了。被判颠覆中共政权罪于我是莫大荣誉。在争取民主自由、捍卫公民权利的征途中,一份出自独裁专制政权的有罪判决书,就是颁给民主自由战士的一座金光闪闪的奖杯。
我拒绝辨护,仅借此机会感谢颁奖!谢谢!
声明人:吴淦(签名,指印)
二〇一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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