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17年11月19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自从被刑拘到批准逮捕一直不获律师会见,11月17日当局终于批准李学惠辩护律师马纲权会见当事人,李学惠坚信自己只是表达行为艺术,不构成犯罪。
据悉,17日下午,马纲权律师受李学惠家属委托,前往北京石景山区看守所,出乎意料地被获准会见。作为李学惠的辩护律师,马纲权律师曾带同李学惠留下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去到石景山区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但遭到所方拒绝,理由是马纲权律师并非李学惠家属所委托的代理人。随后,马纲权律师找到家属,并获得家属的委托书。
会见后,据李学惠介绍,2017年9月20日凌晨两点左右,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区分局和八角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到李学惠位于杨装中区11号楼的住所,在出示啦传唤证和搜查证后,对其住所搜查,将摄像机、照相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光盘、硬盘以及三部手机等物品予以扣押,并要求李学惠在扣押清单上签字。随后,李学惠被带至石景山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至中午宣布对李学惠作刑事拘留处理,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羁押于石景山区看守所。
李学惠告诉马纲权律师,10月19日,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宣称经石景山区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当时距离李学惠被刑拘刚好三十天。自从被羁押后,公安机关先后对其提讯十余次,主要围绕“奥运劳教老人”王秀英有关名为“敲钟”的行为艺术视频以及《我烧党旗为上访》的文章是谁策划并上传至网上一事,李学惠承认此事由其策划并一对一发给其他网友,但并未直接上传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
马纲权律师引述李学惠原话表示,此事只不过是一种行为艺术,坚信自己有表达的权利,在中央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行为艺术本身不是犯错,更不构成所谓的“寻衅滋事罪”。
有关李学惠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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