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

进京上访亲身体会访民活在“法律光线”照射不到角落

我维权25年,今年是第一次到北京上访,也是20多年来第一次成功从家里“偷偷”到北京。曾经我以为,一个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天赋的人权。但,在特色的中国,权力可以凌驾法律之上,而法律是不能约束权力。也由此,每当我买了到北京机票、车票,不是未出门被堵,就是在半路上被拦截。

以下是我今年2月23日(正月初七)到北京的经历:

我关掉手机和朋友偷偷上京

以往我以为自己是依法维权,每次去北京总是“大摇大摆”的先预购车票。后来发现自己出行的权利受限,“明”的行不通,我只能走“暗”道。

今年正月初七,我找到有经验的访友结伴一同去北京。我们坐私家车,关掉手机,用屏蔽的布把手机包的严严实实的,踏上进京路。因半路被截访怕了,我们在进京的路上多次换乘。2月24日晚上8点左右,我们到了河北固安,接着又换了出租车。我们这次上京,故事从这里开始——
坐上这辆出租车,司机开始实施他的“卖访”行动。他说他与进城关卡的值班人员长期合作,还当我们的面给对方发红包“收买”对方,让对方放我们进城,接着让我们把身份证给他,他给对方看看就还我们。我们认为这是正常的检查,结果,他拿了我们的身份证进行拍照,然后与关卡的人联系,这就是所谓的“卖访”。把我们的信息卖给我们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听说卖一个人的信息,地方政府会给他一万元。司机根本没有权限拍摄我们的身份证,我们知道他的目的后,就叫他停车,我们下车给他车费后就离开。之后,我们拦另一辆出租车,这辆车的司机保证帮我们送进城后收钱,不暴露我们的身份信息,但每个人要付给他360元的进城费。

我们是受害者,在省级政府内受害找不到说法,我们相信党中央,去找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却搞得像小三一样偷偷摸摸。而小三偷偷摸摸不用花钱,我们偷偷摸摸还要花高昂的费用来拉圣国家的“鸡的屁”。

在京城的所见

一、我看到访民在天寒地冻的寒夜中瑟瑟发抖地着度过,只为第二天求助国家权力机关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2月25日凌晨两点多,出租车司机把我们送到北京六环的一个地铁站处让我们下车。北京很冷,我们找到一个肯德基的店,就在那儿坐到天亮。

近几年国家多部门都规定严禁拦访、截访,我认为到北京就安全了,地方政府不敢到北京截访了。我一个人偷偷离开了访友,把手机开机了,坐地铁到国家信访局。

两会期间北京处处有卖访的人。我从地铁站出来后就被一个卖访的人盯上,我七拐八绕甩开了“猎手”,到国家信访局接访处已经是中午12点了,当天只接待半天,下午不接访。我听访友说过,到北京去住旅社,警察就上门骚扰,并会通知地方政府来截访。他们告诉我只有在国家信访局门口最安全。
从中午12点到晚上9点多,我一直在信访局周边来回走着,我看到一个老人穿着单薄,裹着蛇皮袋,蜷缩在桥底下,又看到访民有的瑟缩在围栏边,有的蜷曲在墙角,有的带着一床脏、旧、破、薄的被子蜷卧在信访局门口。晚上他们就这样在一个冰天雪地的环境中瑟瑟发抖地挨过。我的心像搅拌机绞着一样揪心。我的脑海里随之出现地另一番场景是:中国这个经济大国每年援助朝鲜几亿到十几亿人民币,每年援助非洲超过600亿。而眼前自己的国民却因为权益受害在冰天雪地里向国家相关部门诉说自己地诉求而受苦。

二、我看到访民在国家领导人的眼里连“人”都算不上

从2月26日,2月27日两天我在信访局门口排队,我看到上访的人成千上万。看到截访的人一批批参夹在访民当中劝访。看到安保人员对拥挤访民的吆喝。看到访民在排队一排就是一整天,没有吃喝。他们不给访民排队号码,要是访民离开队伍去吃点东西,就得重新排队,一排又是一两天。我看到整个接访处直到接待窗口连一条座椅都没有。

访民也是人,大都数访民的冤案都是国家权力机关制造的。国家不是称人性管理吗?访民的人权在哪?以前的人就算杀头,也会让犯人吃饱饭再杀头。这些上访人大都是年老体弱的,接访处没有坐的椅子,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下雨了他们也只能被淋着。他们都是权益受害者,访民也都相信国家的法律与领导的英明才从四面八方来北京,结果没睡、没吃,冻着。执政者要求百姓爱党、爱国,可这个党国把百姓当人看了吗?信访门口只需给访民一个排队号,再像医院一样设一个叫号屏幕,搭个棚挡风,做几排椅子,这很难吗?

从2017年底,北京驱逐低端人口及对访民的安排来看,我只能解释:我们的国家领导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而访民这个群体在领导层眼里是最下等人,下等人在上等人眼里不配有人权。或者说高层领导在向访民释放一个信号:你要来上访,就要让你尝尝上访地味道!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解释,还望高层领导不吝赐教!

访民这个下等群体是怎么形成的?领导人比谁都清楚。我将对这次上访会继续以事实阐述!今天先写这些。

王秀英
写于2026年3月21日

高飞因提交暂停人体器官移植倡议书遭约谈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3日消息】今年3月,现居广东白云区的湖北蕲春公民高飞,向国家相关六部门邮寄了《守卫生命底线:关于全面审查并暂停人体器官移植业务的紧急倡议书》,随后遭到地方政府人员的维稳约谈。近日,高飞收到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信访告知书。

2026年3月8日,高飞分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健委,人大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国务院,公安部五个部门,邮寄了《守卫生命底线:关于全面审查并暂停人体器官移植业务的紧急倡议书》,现显示相关邮件已签收。

3月12日上午,高飞接到广州白云区公安局电话,告知公安部已接收到该倡议书;

3月19日,高飞接到老家村委来电,告知将于近期抵粤;3月20日,高飞被湖北蕲春老家村镇工作人员约谈;

3月22日,高飞收到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告知书,告知信件已收悉。

目前截止北京时间2026年3月22日11:03,参与该倡议联署的海内外人士为524人。

有意签名者只须扫下列图片中的二维码填入姓名、所在省市县、中国手机号码提交即可。

高飞表示,关注该倡议的朋友可传播,并鼓励更多人参与签名,共同守护生命底线!

附:《守卫生命底线:关于全面审查并暂停人体器官移植业务的紧急倡议书》

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倡议背景:制度酿造的生命危机

自器官移植“合法化”被强力推行以来,民间人性本能的恐惧日益剧增。在国民大病医疗保障尚存短板、因病返贫依然普遍的背景下,器官移植例数却呈现非规律性增长,这极不符合医疗常识与社会逻辑。

尤为严重的是,公众对“人口失踪”与“器官移植增长”之间的逻辑关联表现出极度恐慌。大量涉及“脑死亡”判定的案例精准集中于年轻群体,而分配过程处于完全的黑箱状态。当“隐秘犯罪”与“器官黑市”等关键词频繁交织,社会契约的公信力已面临崩塌,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心理安全感已降至冰点。

与此同时,官方数据的“封缄”加剧了这种危机。自2021年披露2020年走失人次高达100万后,后续数据集体消失。这种制度性的信息封锁,在逻辑上默认了失踪人口成为一种“被忽略的资源”。这种制度性对生命的漠视,正毁灭着人类文明最后的伦理底线。

二、基于生命主权的核心诉求:行使公民最高避险权

1. 拒绝行政冗余,直接要求业务暂停

我们明确声明:拒绝通过针对“人口失踪”或“器官移植”数据的冗长行政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博弈。“越过程序追责:我们选择跳过程序,是基于政府已表现出对生命的根本立场丧失。在生命被系统性威胁的语境下,任何程序申请都是对暴行的纵容,任何事后的“数据补救”都无法挽回已消失的肉身。

个体的守护立场:我作为一个个体的人,基于对生命应有的敬畏与守护立场,行使最高避险权。这不再是关于“数据”的争论,而是关于“生存”的决断。

核心要求:这是一个由国家制度缺陷酿造的生命危机。我们要求:国家必须立即下令暂停全国范围内的器官移植业务。

2. 坚持“生命权高于一切”的最高正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在无法从制度上绝对排除“人口非法流转”及“非自愿性致死”风险的当下,任何医疗技术的推进都必须绝对退位。我们不仅要求对所有涉及生命信息的透明,更要求对生命承接流程中的所有程序和责任人公开。生命的承接必须置于阳光之下,这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与看护,不容任何理由遮蔽。

三、具体的制度性主张

【全国性业务熔断与穿透式公开】:呼吁在全国范围内无限期暂停非亲属间的器官移植手术。

暂停期内,应建立起全流程透明、与全国失踪人口库实时对冲校验的监控系统。严厉破除以“保护隐私”为由的所谓“双盲原则”—生命权绝对优于隐私权,任何以隐私为名遮蔽真相的行为,均视为对践踏生命者的行政包庇。

【人口与供体双重追责机制】:由公安部、审计署及监察委牵头,对既往所有移植供体与走失人口进行双重闭环溯源。不仅要求信息的透明,更要求对生命承接流程中所有节点的具体责任人予以公开。这是整个社会对以往生命必要的尊重,更是对践踏生命者实施有效追责的第一步。

【追究立法漏洞与行政渎职】:提请全国人大审查现行条例在保护生命权方面的制度漏洞,彻底查明在监管失灵、数据断层背后,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重大利益驱动导致的制度性犯罪。

四、最后的文明底线

每一个生命都是神圣且唯一的整体,绝非国家机器或利益集团可以拆解、流通的生物零件。当人民必须通过呐喊才能换取生存的安全感时,这个国家的法治根基已在动摇。我们不接受冷漠的解释,我们要求停止掠夺。为了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安全长大,为了守住人类文明最后的伦理底线,我们别无选择,唯有抵制。

倡议发起人:高飞
联系电话:1987879430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社区白头岭东街七巷12号
日期:2026年3月8日

谢阳被以煽颠罪判刑五年其当庭表示上诉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3日消息】人权律师谢阳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于近日在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谢阳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宣判当日无辩护律师参与,仅有几位亲属到场,谢阳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据谢阳妻子陈桂秋发文表示,“2026年3月23日,谢阳律师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

判决原因是谢阳的某些微信言论。庭审过程中,没有辩护律师参与,除了几位谢阳的亲人外,还有参与安排表演的旁听的几十号不认识的人。谢阳当庭表示上诉。

当初国保从家里连保险柜都偷走了,里面的所有现金都被国保偷走。”

陈桂秋称,截止2026年3月23日,谢阳律师已被非法羁押第1532天。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第73/2025号意见(2025年11月14日通过),针对人权律师谢阳案认定:谢阳自2022年1月11日被捕以来的拘留已经构成了任意拘留,属于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和第五类。

主要认定理由:
第一类:缺乏法律依据(被强迫失踪7个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模糊、未出示逮捕证、审前羁押超4年);
第二类:因行使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社交媒体批评、接受外媒采访、单独抗议活动)而遭受报复性拘留;
第三类:严重违反公正审判权,包括长期剥夺自选律师会见权(最长8个月)、强迫接受官派律师、反复遭受酷刑虐待(锁链捆绑、殴打、剥夺食物等)及审判程序违规;
第五类:基于政治观点和维权律师身份的歧视性待遇。

这是工作组第二次认定谢阳拘留为任意拘留(此前为2017年第59/2017号意见)。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谢阳、给予赔偿、对侵权行为(包括酷刑)进行独立调查,并广泛传播本意见。

与此同时,湖南维权律师文东海也发文表示,“谢阳被长沙中院认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十万元。

家属旁听反映两个细节: 1、谢阳昨天刚过五十四岁生日,今天收到了生日礼物。2、旁听人员较多,但除了几个家属是谢阳熟悉的人外,其它人都是安排占坑,以壮声威,自我陶醉,自我震慑,然并卵!”

据悉,谢阳自2022年1月11日再次被捕,至今已被关押1500多天,期间被酷刑,健康状况严重恶化。

2025年,谢阳的父母先后去世,其未获准见双亲最后一面。

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

蔡广丽抵豫维权遭非法拘禁抢手机后遣返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2日消息】近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蔡广丽前往河南讨要存款,遭非法拘禁和抢夺手机,之后被强制遣返回原籍。

2026年3月19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蔡广丽乘Z54火车去河南取存款,刚到河南许昌就被盘查。

抵达郑州火车站后,70多岁的蔡广丽立即被大量河南匿名人员非法囚禁并抢走手机,亲朋好友们报警后仍杳无音讯。

当晚,蔡广丽被多名河南匿名人员强制遣送北京,次日蔡广丽才重获自由。

当天有其他河南村镇银行储户出差途径郑州东站时,亦遭河南“狗子”盯控。

上千名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的银行卡储蓄账户,已被不明原因设置为“只进不出”近五年。

而令人讽刺的是,就在同日,河南省委刘宁书记在许昌胖东来调研时强调: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贯彻习近平在河南考察讲话精神,落实两会精神,厚植为民情怀,推动高效能治理。

据悉,去年12底,蔡广丽前往河南维权亦同样遭到打压维稳。

2025年12月28日,蔡广丽前往河南郑州讨要存款,刚出郑州火车站,就被至少三名河南戴口罩的不明人员限制人身自由。

在郑州红珊瑚酒店(郑州二七广场火车站店)门口,这些不明人员抢劫蔡广丽的行李,夺走蔡广丽的手机,强行将其掳劫进一辆隶属于新乡市东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垣分公司“东腾快客”的中巴车押往许昌囚禁。

以徐姓警察为首的多名警察,对蔡广丽不间断进行辱骂和恐吓,污蔑蔡广丽的钱不干净。当天,蔡广丽又被押回郑州火车站并强制遣返回辽宁大连。

据了解,2024年至2026年间,数十名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起诉涉事河南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但案件却迟迟无法立案,致使储户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合法存款。

天津吴哲(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部分河南村镇银行储户:侯峰、张乐鑫、王红东、刘广明、年涛、孙立、袁常飞、许明功、韩超、霍秀玲、唐爱瑞、虞明亮、廖家麒、胡敬娟、罗怡、陈磊、张赛、宗毓芳、姜兆宽、钟倩、周大伟、房健、彭章华、金怡然、韩玲玲、任理想、秦晓伟、韩宇等人委托,代理以上委托人与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天津吴哲(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窦琳律师办理以上委托人的委托事宜。

以上委托人的案件均已被有管辖权的各地人民法院受理立案,除韩玲玲、任理想、秦晓伟、韩宇四人的案件由原受理法院密函移送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处理外,其余二十余人的案件均由原受理法院裁定移送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处理,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但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对以上案件均未予以立案受理,且未书面告知任何理由。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2日下发的《关于将河南4家村镇银行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的要求,涉及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黄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案件,均由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及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级别管辖进行集中管辖。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行为即无视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将河南4家村镇银行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的要求,也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鉴于上述情况,窦琳律师以顺丰快递形式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了书面的《投诉书》,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1月4日签收,窦琳律师请求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以上移送案件;

窦琳律师以邮政EMS形式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了书面的《投诉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1月22日签收,窦琳律师请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责令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以上移送案件。

之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仍未处理移送案件,窦琳律师又书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责令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以上移送案件。

李晓明律师遭打压被逼自愿注销律师证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2日消息】2026年3月21日,李晓明律师发布了一篇最新公开信,通报自己近期转所失败,遭中共打压,一个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被永久封禁,另一个微信公众号被封禁两周,以期达到让他自愿注销律师证的效果。

李晓明在2026年2月下旬开始办理转换律师事务所的手续,准备从北京顺义区的律所转换到北京市朝阳区的律所。2026年3月9日,北京市司法局出具了《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准予李晓明变更执业机构的决定(京司审〔2026〕2804号)》文件,准予了李晓明的转所程序。

但是在2026年3月19日,李晓明却接到通知,接收他的律所被朝阳区司法局约谈,不准接收他,否则该所在2026年的年检全部不予通过。目前官方的做法,客观上形成了向李晓明周围人施压,让他不得不自愿注销律师证的效果。

2026年3月20日晚,律师事务所主任给李晓明发来解除劳动合同书,要求他签字解除。

在此种情况下,李晓明不会配合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的暗箱操作,不会自动注销,也谴责司法局公然践踏宪法和法治,任意侵害一个律师的基本生存权。但李晓明的律师生涯也基本进入了倒计时。

那么为何李晓明被选中?因为信主后十一年来,李晓明使用自己的律师身份在中国的法律界和公共领域公开承认主名,向数百名律师同行赠送了圣经。因为李晓明是锡安教会会友,曾在锡安教会担任近四年传道人,因为李晓明在各地教会被逼迫时,都持续发声。在北京锡安教会和成都秋雨教会受逼迫时,更是公开写文章声援,号召弟兄姊妹们与为义受苦的弟兄姊妹们站立在一起。

李晓明个人的律师执业证早已经在多年就献给上帝,赏赐的是祂,收取的是祂,上帝的名应当称颂。李晓明请大家继续为中国律师群体祈祷。据其所知,中国的基督徒律师群体规模一直在增加,他知道的基督徒律师就超过700人。

回顾律师生涯,感恩在2016年刚取得正式执业证就去浙江温州泰顺为雅阳教会抗争拆十字架被抓的弟兄姊妹辩护,当时经过各地基督徒律师的齐心努力,当地检察院都做了不起诉决定。如今雅阳教会在2025年12月15日再次受到大规模镇压,20多位弟兄姊妹被抓捕,保卫了十多年的十字架最终被拆除,教堂也被特警占据。

中国基督徒律师群体目前也遭到巨大压力,李晓明得知因为代理广西北海侦办的锡安教会案件,已经有至少一名基督徒律师被吊销执照,至少六名律师被停业半年。而且这些基督徒律师在承受更大的压力,很多人也在被谈话,要求转所离开原律所,而他们会不会遇到和李晓明类似的操作,也不得而知。大部分辩护律师都已经遭到喝茶谈话,要求退出案件。三位律师被查帐调查,一位律师被警告,并要求改掉他有基督信仰内涵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与此同时,对信仰热心的基督徒律师普遍遭到调查,喝茶谈话等变相威胁。而李晓明,则是被要求自行注销。

一个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在执行阶段却无法落实,这一现象本身,本身折射出一个时代的荒谬。

基于上述迹象,李晓明认为自己所面临的局面,已经不是他个人的挑战,而是一个新的浪潮,李晓明深感自己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受害者。作为一个公开承认主耶稣之名的基督徒律师,他已经被视为“黑五类”。中国基督徒律师群体也面临着2015年709中国政府大规模打压律师群体后最大的律师打压事件。2026年,是中国基督徒律师,和中国教会一起背起十字架的一年。

李晓明在2026年3月19日开始发声维权,随后他的一个微信公众号被永久封杀,另一个被封禁两周。可以说多年来,李晓明的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一直在被中国的无神论政府践踏。因为李晓明公开承认主名,坚持传扬福音的举动,他的空间一直在被压缩。

就在2025年10月9日锡安教会案件爆发前几天,李晓明浏览量超过200万的微信视频号被永久封禁,当局通过司法局询问他在何处,并不断通过向律师事务所施压,要求李晓明删除文章,并且更改他的公众号名字,去掉其中的“律师”二字。为此,李晓明当时出于考虑同事的感受,将公众号名字从“李晓明律师在北京”更改为“读书人李晓明”。

李晓明表示,“时代如此,我心为中国举哀,我们正见证黑暗从大地升起,遮住了光明的天空,然而我们相信:光照在黑暗里,黑暗不能胜过光。
我的感动和领受是:义人在恶人面前退缩,好像趟浑之泉,弄浊之井。(箴言25:26)
事实上,我曾经的妥协和退让,也从未换来尊重,换来的只是更严厉的践踏和攻击,与当年文化大革命(1966-1976)何等相似。
我们一起祈祷,为中国求平安,愿神州大地悔改。”

正在随时扣到每个网民头上的“翻墙罪”

(编者按:近日媒体爆出3月11日湖北鄂州一男子因使用翻墙软件,浏览Titok和X被梁子湖区公安局罚款200元;孝感一名使用VPN访问境外网站的网民,被当地警方处以500元罚款。这显示着中共警方正在加紧对普通上网民众的管控与严惩。虽然中共对民众言禁由来已久,反复将提供翻墙工具者判刑、将个人因单纯翻墙行政处罚,以及将因翻墙发表言论控寻衅滋事等等,但近来因公安部发布《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明显壮胆了警方对上网民众打压的力度,使各地不断传出因翻墙受处罚的案例。值得世界关注!)

一、日益普遍而日常化的“翻墙”处罚

3月11日,湖北省鄂州市,一男子因使用翻墙软件,浏览Titok和X被梁子湖区公安局罚款200元。

根据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徐某在家中,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一部荣耀手机通过“Clash”软件进行国际联网,浏览并使用境外软件“Titok”及“X”,许某的行为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许某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责令被处罚人停止联网,被处罚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鄂州市农村商业银行梁子湖区支行缴纳罚款。

3月11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出动十余名警力,查处一名使用VPN访问境外网站的网民,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根据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年1月28日上午10时许,新华派出所等十余名警力集中行动,在孝南区长征南路乾坤新城4号楼5楼512室,成功捣毁已擅自接入非法信息进行国际联网非法注册使用VPN"翻墙软件"访问境外网站进行国际互联网的活动。违反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十四条。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伍佰元罚款(500元)。须在收到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感支行缴纳罚款。

二、何谓中共定义的“翻墙罪”

在中国,“翻墙”(使用VPN等工具绕过网络审查访问境外网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可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并处以最高15000元罚款。若涉及制作、销售“翻墙”软件或利用其从事犯罪活动,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法律规定与风险:
法律依据: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即用户只能使用电信部门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违法处罚:轻则警告、罚款(通常数百至上万元),重则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刑事责任:提供“翻墙”工具(VPN)可能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若利用翻墙从事危害网络安全、传播有害信息、或因翻墙浏览色情内容等情节严重者,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或相关违法犯罪条款。
高风险行为:搭建、出售或大量使用未经认可的VPN工具,或利用这些工具访问和传播被禁止的境外政治、色情内容。

三、中共新时代的翻墙罪

1月31日,公安部发布《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案共有七章六十八条,涵盖网络基础资源管理、网络犯罪生态治理、网络犯罪防治义务等内容。它虽以“有效遏制网络犯罪源头、整治网络犯罪生态”为名,却在网民当中引发了一定的恐慌——因为条文中对“境外支付账户”和“翻墙工具”做出了前所未有的新规定新限制。
以下是部分引发广泛关注的条款:
1.境外支付账户(第十一条第三款)
第十一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开立移动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扰乱实名制管理:
(三)非法买卖境外移动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
注:这一条款也同时针对了,1.代购境外SIM卡的商家;2.代开境外银行账户的中介;3.境外支付账户(PayPal、Stripe等)代开服务者;4.购买上述服务的个人用户(买卖双向打击)。
2.VPN/翻墙工具(第十二条第三款)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办理互联网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扰乱网络实名制管理:
(三)使用网络地址切换工具、批量电话卡控制工具等规避网络运营者账号注册审核规则及其他措施,大量注册网络账号的;
(六)其他扰乱网络实名制管理的行为。
注:网络地址切换工具其实指向了VPN、代理等翻墙软件。虽然条款限定于“大量注册网络账号”的场景,但也是首次对“网络地址切换工具”做出明确限定。同时针对了,1.使用VPN注册境外服务的用户;2.批量养号的营销从业者;3.使用代理绕过平台风控的人。
3.翻墙服务提供者(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国家网信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和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违法信息。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制作、销售、提供相关设备、软件、工具、线路、服务,为他人获取、传播第一款被依法阻断的信息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
注:这一条款直接针对了,1.VPN服务提供商;2.机场节点销售者;3.翻墙软件开发者;4.提供翻墙教程的个人。
4.备案制度(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制作、销售、提供具有下列功能的设备、软件、工具、服务的,应当到公安机关、电信等主管部门备案:
(二)具有网络虚拟定位功能的;
注:“网络虚拟定位”也可能涵盖VPN服务,意味着理论上所有VPN服务都需要向公安机关备案才能提供。
5.电话卡/账户数量限制(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电信、金融、互联网等服务提供者对个人、组织申请办理移动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网络账号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数量上限。
注:对“断卡行动”的法律化,直接针对,1.持有多张电话卡的个人;2.拥有多个银行/支付账户的人;3.批量注册网络账号的行为——上限由“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留有弹性空间。

四、为何这些规定让翻墙用户感到惊恐?
  1. 从"灰色地带"到"明确违法"。此前,中国对翻墙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依据1996年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处罚以行政警告和罚款为主,且执法具有明显的选择性。但新法案的出台意味着翻墙相关行为可能被纳入刑事法律框架,处罚力度将显著加大。
  2. 打击面扩大到"帮助者"。第四十四条不仅针对翻墙服务的提供者,还将"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纳入规制范围。这意味着:在社交媒体分享翻墙教程可能违法、向朋友介绍VPN工具可能违法、甚至在技术论坛讨论代理配置/分享插件/定制固件等也可能违法。
  3. “电诈”成为万能口袋。法案以“网络犯罪防治”为名,将大量与电诈并无直接关联的行为一并纳入。境外账户、翻墙工具与电信诈骗之间的联系被放大,让境外电话卡、海外账户的持有者也可能被纳入监管和监控,以反诈为名限制信息/资金的流通。
  4. 据非官方估计,中国有数千万的活跃翻墙用户,包括:外贸和跨境电商从业者、程序员和IT技术人员、学术研究人员、海外留学生家庭、游戏玩家、追求信息自由的普通网民,而新法案的最终实施可能让这一庞大群体面临不可估的法律风险。
2月3日,中国人权@hrichina在推特上对《网络犯罪防治法》草案做出了深度解析,总共提到了5点看法:
  1. 全球范围的“定义权”与管辖。草案彻底打破了司法管辖的地域限制。依据第二条,境外的组织或个人,只要向境内提供服务并被认定“损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即适用本法。这意味着,身处海外的外国人或机构,完全可能因不符合中国标准的言论或服务,被单方面定义为“违法”。
  2. 将“虚假信息”作为跨境制裁武器。第五十五条赋予了有关部门极大的行政裁量权:若认定境外机构或个人“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国家利益,可直接采取冻结财产、限制入境、限制投资等制裁措施。这实际上是将模糊的“虚假信息”概念武器化,迫使境外媒体和智库进行自我审查。
  3. 对境外资产的直接“收割”。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于被认定利用网络向境内实施犯罪(如定义宽泛的诈骗、赌博等)的境外个人和组织,不仅要追究责任,更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其资产,甚至没收其利用所得投资的境内企业与证券。
  4. 刑罚结束后的边控。第五十六条创设了一种极具侵犯性的“追加刑”。即便中国公民已经服完刑罚,公安机关仍可依据“预防再犯罪”的理由,决定在其刑满后六个月至三年内不准出境。这事实上废除了公民迁徙自由的确定性,将出境权变成了一种可被随意延期剥夺的行政特权。
  5. 彻底切断“翻墙”的技术路径。在对外延伸管辖的同时,草案第四十四条进一步加固了对内的各种封锁。它明确禁止个人和组织提供任何帮助他人获取被阻断境外信息的技术支持(如VPN等工具)。这是试图在法律层面彻底切断中国互联网与全球开放互联网的最后一点技术连接。
目前,在微博平台上,各地网警在统一转发这则消息,且都开启了“精选评论”。

五、谷爱凌谎称中国人人都可以下载VPN引发争议

美国出生的18岁中国滑雪运动员谷爱凌夺金后几乎一夜之间成了中国的超级明星,中国民众被她出众的运动技能、模特般的外貌和出众的才智所吸引。
然而,最近几天,中国互联网上对谷爱凌的吹捧已经被一股小小的不满情绪冲淡。在她对中国的互联网自由作出评论后,一些社交媒体用户批评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特权地位。
事件发生在谷爱凌上周获得女子自由滑雪大跳台项目金牌之前,一名用户评论了她的一条Instagram帖子。
根据已删除的评论与回复截图,该评论者写道:“为什么你可以使用Instagram而数百万来自大陆的中国人却不能。”该用户继续质疑,相比其他中国公民,为什么谷爱凌可以享受“特殊待遇”。
该用户还说:“这不公平,你能为那些没有互联网自由的数百万中国人发声吗?”
“任何人都可以下载VPN,”根据截图,谷爱凌回答说。“实际上它在AppStore上是免费的。”
大多数主要的西方新闻网站和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如Twitter、Facebook和Instagram,在中国都被完全屏蔽。一些中国人,包括几位像谷爱凌这样的奥运选手,可以使用VPN——即虚拟专用网络——绕过网络边界。但在中国大陆,VPN越来越难以获得,中国当局已经惩罚了使用该技术翻越“防火墙”的公民,防火墙是国家控制的互联网过滤系统。
这张Instagram评论截图几天之内就在中国社交媒体上流传开来。有人称赞谷爱凌的斗志,也有人抨击她与普通中国公民的困难脱节。
“实际上,我不是‘任何人’,”一位用户写道。“实际上,我使用VPN是违法的。”
最近几天里,对谷爱凌个人生活的热烈讨论也引发了关于中国持续存在社会不平等的更广泛讨论。最近几天,有几篇文章暗示中国政府在双重国籍禁令上对谷爱凌予以例外处理,允许她保留美国护照。(谷爱凌拒绝回答人们反复询问有关其国籍的问题。)
她的母亲谷燕是一位前中国政府官员的女儿,曾在美国的投资银行工作,并且是一名在加州和中国之间投资的风险投资家。谷爱凌同时受益于美国和中国的精英教育,这对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在一篇被人们疯狂传播的文章中,一位作家将谷爱凌和中国南方的一名女性进行了比较,该女性出现在最近广泛传播的一段视频中。她的脖子被铁链拴住,锁在棚子里。该视频自上个月出现以来,引发了公众对中国当局未能保护弱势女性的愤怒。
“中国女性面对的体系性困境和结构性桎梏,并没有什么改变,”作者在文章中写道。“现实是,绝大多数女性没有机会成为谷爱凌。”
最近几天,中国审查人员也出手删除了那篇文章。

六、网络对日益严酷“翻墙罪”的怒潮

@mengning-m4p:这就像晚清末期的皇帝所颁布的法律“愚昧且贪婪”
@justusyang7247: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专打粉红与狗:倒车的油门真的是越来越到底了,以后估计除了肉身翻墙,别无他法了
@taolin7428:独裁专制都是靠谎言和暴力维持统治的
@Job-o1x:共产党政府没有合法性,他能控制人靠得是枪杆子和恐吓欺骗。
@Wujingchinese:快成伊朗咯。伊朗还让老百姓上油管呢。
@PointNet-c9b:中国人不但可悲,还可怜啊!现代社会有这种法律,退回2000前的社会啊!
@ZHICHEN-h9d:我孙子把门窗全部封了,害老子出个门还要怕梯子,还美其名曰“保护我”
@i2z-f8x:举报华春莹访问外网使用推特能拿多少赏金
@JYWzaizai:逆天了,就是专门针对底层人民的,有钱了你可以随便去国外,没钱想要了解外面的世界只能买点便宜的梯子,现在这么一搞直接想打压这群底层人民了,何意味?互联网上的闭关锁国?
@CinaziVirus-19:他们害怕技术,害怕信息自由流动。他们害怕人们写的东西
害怕人们说的话。害怕火,害怕水,害怕风,害怕雪花纷扬。他们害怕噪音,害怕和平,害怕沉默。害怕悲伤,害怕欢乐,害怕语言,害怕笑。害怕色情,害怕诚实和正直,他们紧张了
@BingWu-yb3kx:谎言最害怕真象,用谎言欺骗只能欺骗一时不能欺骗一世。所以只能把信息传播的渠道封锁起来。
@welp8964:禁止翻墙意味着在国内的外国人就联系不上亲人了,那以后中国也别想有外国劳工过来了
@Miru404aoi:这个规避监管这一条就很好笑就是巨大的口袋,比如最基本的TLS如果使用用非中国的CA证书,口袋上也属于规避监管,随意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lerry5363:以它们的手段,只要它们想找你是一定能找到的,普通人能做的只能是提高它们找到你的难度,不用国产设备,不用国内邮箱,不用国内相同的id,比如找苹果手机用户的难度比用华为的高,找谷歌输入法的难度就比国产的高,找海外匿名邮箱的难度就国内实名邮箱高,降低先被找到的风险,让它们先去找那些裸体的当典型。其他的,除了肉身出墙永久切割,别有办法。
@heng-c4s:在外国上网不需要VPN,直接连上网络就可看油管,还有哦,都跑到国外当反贼去了,也就意味着你彻底站在这个政权的对立面了,你还回去干嘛?
@Charlie.Hunt16:变重罪就变呗,我无所谓的,中共的贪污罪的起点是5000人民币,按照这个标准,把体制内副科及以上全部关起来都不会有冤枉的,他们都不怕,我们p民怕什么,越是叫的狗越不咬,叫的越欢就越不敢咬,因为就是想用叫声吓唬你,如果能动手早就动手了,一旦动手就不是屁民了,各大网络公司,还有准备留学的,还有各种外贸企业,还有旅行社,甚至科研院所都有麻烦
@振国蔡-u9d:垃圾政府,现在直接光明正大抢劫了,连翻墙看YTB世界新闻或世界各地的趣事都不能❓❓❓难怪每次看一堆骂共产党的影片,却没多少人点赞,明明中国人好几亿,却连一百万个赞数都没有,现在翻墙还要罚钱,真的是世界第一遥遥领先❓
@citizen-d2t:这种法律看看就好,和中国的大多数立法一样,基本上是严格立法、选择性执法,不具备可执行性。顶多就是吓唬人用的。
@gao918:你现在整个世界环境是一个统一体,大家资讯啊,特别像我们中国,你说是发达国家也好,怎么也好?你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学习世界的先进技术,你又把这个学习的途径把这个学习的东西给给封死了,你你让人家年轻人怎么学习?怎么怎么交流啊?你说对吧?你现在你看无论是影片也好,影视也好,AI技术也好,你交流或者使用的话,你离不开国外的平台的呀。
@hello27216:如果有一天中共出台法律说未经允许私自呼吸违法人们是不是也要遵守呢?无惨要带着上弦们移民中国了吧
@陈树庆-s5t:指鹿为马,仅限于赵高眼皮底下和控制范围。用恐怖围起保护谎言垄断的高墙,也就是这个恶法的效果。
@rickard2000:共产党的控制已经疯了,现在已是草木皆兵
@王春阳王春阳-y1h:只有水压足够,强再坚固的墙也有被冲垮的那一天,只要力量足够大,再严实的门又被推开的那一天,只要手段足够尖锐,再黑暗的环境也能被凿出一道光
等事情发生再看吧,走一步看一步,目前不知道具体会发展成什么样,毕竟征集了一年多,实行了好几个月的电子身份证也没有强制办理。无,虽然这种事法律真的是厌恶至极,这和委内瑞拉有什么区别,甚至我觉得比委内瑞拉更恶心。
@caoanyiming:我真服了,我感觉中国迟早会变成朝鲜那样的国家
@bobbleoo:法律里写了啥都能管,但逻辑不是这样的。他连写最恶劣的几条都管不过来,写这种只会特别针对明面的企业。实际上不写上去之前都能管,各种方法都行,只是不想再出要用场外手段的情况,实际上监管从未消失过一秒钟。不过大概还是要顺带打一波了。
@armai-555:中共禁翻墙违反宪法了。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包含接收信息的自由。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罗斯威尔事件:准备一台出门应付检查的备用机也没用,运营商那边直接监控扫描你手机号码或者家庭宽带产生的流量特征,网警简直一抓一个准,到时直接传唤来派出所交罚款拘留
@gao918:问题是你现在好多单位跟个人许多工作,你不翻墙,你没办法做啊。你谷歌什么的一些东西都不能用了,但是你现在国内的平台,你去看b站都在讲那些国外的那些谷歌啊,那些什么软件里面的。怎么使用介绍我看比国内都快。你这些不是都脱节的嘛,你说对吧,一个是要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希望能够我们学习了以后赶超那个一个,你又要封闭人家学习的环境和使用环境,你这个怎么搞呢?
@王春阳王春阳-y1h:意思是如果生活在国外买了一部当地的手机也是违法行为,办了一个当地的电话卡,并且在那边生活了一段时间,就构成违法行为?真tm离谱,真tm搞笑,真tm令人觉得恶心
@x谬论专家:我觉得好玩,中国人有多少人有50w呢?存款有10w的已经很少。抓我,我包里只有毛毛钱,进监狱免费包吃包住。呵呵。现在监狱工厂又没什么订单,在监狱白吃白住,侃大山。
@身帶弓-u2z:看來新新中國的創始者又是一個違法的中國人了
@DJ-s7e:这法律写出来有啥意义?和劳动法一样苍白无力,处罚?谁来执行?而且没有实质证据,抓了人难道说我们在监控你的手机吗?
@Peter-ng7xs:非法组织制定的法律都是伪法律,制定这些伪法律的非法团伙终局之战时,都会被人民清算铲除消灭的!!!……❤❤❤

七、中共多年来以“翻墙罪”制造的典型禁言种类

中共以各种由头制造的“翻墙罪”相关案例主要分为三类:提供翻墙工具者被判刑、个人因单纯翻墙被行政处罚,以及因翻墙发表言论被控寻衅滋事。以下是多年来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公开案例:

1、针对“翻墙工具”开发者与提供者的重判案例

中国政府对VPN(虚拟专用网络)和翻墙软件的开发者与销售者打击力度最为严厉,通常动用刑事手段。

广西吴向洋案(2017年):吴向洋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搭建VPN服务器并以“凡狗VPN”等名义在网络上提供给他人使用,以此牟利。2017年,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吴向洋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这是早期针对VPN运营者判罚极重的标志性案件。

广东邓杰威案(2017年):广东东莞的邓杰威与其同伙在个人网站上出售“飞越SS”翻墙软件账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邓杰威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此案引发了技术圈对开发开源翻墙工具(如Shadowsocks)法律风险的极大恐慌。

“编程随想”阮晓寰案(2023年):阮晓寰是知名匿名博客“编程随想”的博主。他多年来在博客上普及网络安全与翻墙技术,帮助中国网民绕过“防火长城”(GFW),并发表了大量批评中国体制的政治评论。2021年阮晓寰在上海家中被捕,2023年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虽然罪名不是直接的“翻墙”,但其对抗网络审查的技术普及是其被迫害的核心原因之一。

2、针对个人普通网民“翻墙”的行政处罚案例

近年来,针对普通网民单纯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的处罚逐渐公开化和常态化。警方主要依据1997年出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个人必须使用国家提供的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对网民处以警告或罚款。

广东韶关朱某罚款案(2019年):韶关市公安局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市民朱某因使用名为“蓝灯”(Lantern)的翻墙软件连接境外网络,被警方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这是较早引发全网广泛关注的“普通人因单纯翻墙被罚”的案例。

湖南常德陈某“老王VPN”案(2020年):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网民陈某使用“老王VPN”浏览境外涉黄及政治网站。警方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进行国际联网”,对其予以行政警告处罚。

浙江政务网大规模处罚公示(近年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曾多次密集公示过各地公安机关对个人“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处罚记录。被处罚对象包括大学生、企业白领及外贸从业者。处罚结果通常为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或处以几百至数千元不等的罚款。这表明“翻墙违法”不仅停留在纸面上,更在基层执法中被严格执行。

3、因“翻墙”获取信息或发表言论引发的刑事拘留

如果网民不仅翻墙,还在境外平台(如X/Twitter、YouTube、Facebook)上发表、点赞或转发了被中国官方视为敏感的内容,往往会面临比罚款更严重的刑事指控。

推特(Twitter)“清网与喝茶”行动(2018年至今):自2018年底开始,中国各地公安展开了针对Twitter用户的全国性行动。大量使用真实身份或留下蛛丝马迹的翻墙网民被警方传唤(俗称“喝茶”)。警方通常要求网民交出账号密码、当面删除推文、签署“不再翻墙和发表不良言论”的保证书。据多方人权报告指出,数以万计的账号在此期间被迫注销。

以“寻衅滋事罪”论处(多发案例):对于拒绝删帖或言论影响力较大的网民,检方常以“寻衅滋事罪”起诉。例如,一些网民因翻墙在推特上转发关于香港反送中运动、新冠疫情初期真相(如李文亮事件)或批评国家领导人的内容,被地方公安跨省抓捕并判处数月至数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这类案件的判决书中,“使用翻墙软件”往往作为其违法犯罪的手段被记录在案。

中国政府对“翻墙”行为的打压呈现出“抓大带小、外松内紧”的趋势。对于翻墙工具的提供者和传播者,动辄施以重刑;对于普通使用者,则通过不定期的行政罚款和传唤来制造“寒蝉效应”;而对于翻墙后在境外社交媒体发声的人士,则利用“寻衅滋事”等口袋罪进行严厉打击。这些案例构成了中国严格网络审查制度的现实缩影。

详情请参看:

1、湖北一日两起翻墙处罚:一人罚200元一人罚500元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6/03/18/126579886.html

2、湖北两地抓翻墙网民十余警察入户搜查引民愤
https://lingbaxianzhang.blogspot.com/2026/03/blog-post_281.html

3、新时代的“翻墙罪”出炉了
https://news.creaders.net/china/2026/02/03/2967431.html

4、翻墙罪
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space/%E7%BF%BB%E5%A2%99%E7%BD%AA

5、翻墙罪实锤了
https://youtu.be/qrxrMJ87gWw

6、翻墙是不是犯罪?会不会被抓?中国大陆境内翻墙安全的话题
https://youtu.be/mIif-7U2tEU

7、从无到有的“翻墙罪”:为中国网民量身定做的“网络枷锁”
https://ipkmedia.com/252254/

8、盛言:旧罪名变脸,新恶法登场
https://www.chinesepen.org/blog/archives/84851

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

陈燕华等三人被查身份证后关进派出所数小时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1日消息】近日,北京维权访民林春芬、陈燕华(网名陈岳秀)、徐永海等,在北京街上溜达被拖上警车,带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国门外派出所,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数小时后才获释。

2026年3月20日,是陈燕华家被强拆14年的日子(2022年3月20号——2026年3月20号),当日朋友们来看望陈燕华,中午大家在一起吃饭聊天。

下午,有几个朋友陪陈燕华去看她原来的居住地,后来去了友谊商店后面的马路上,随后被北京警察查身份证,陈燕华等几人被强行带到北京市朝阳分局建国门外派出所。

从当日下午5:00——9:00,几人被无故关押在该派出所,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个小时后才获释。

陈燕华,网名:陈岳秀,北京维权访民。2012年3月20日,其房屋遭到强拆,为此走上上访维权的道路。

陈燕华曾两次前往香港,在强拆她房屋的香港开发商公司门前露宿数日维权未果。

2018年4月11日,陈燕华、李美青前去探望被困的“709案”王全璋妻子李文足,被当局雇佣的不明身份人员当着警察面围殴受伤。

被打事件发生后,虽然警方已于事件发生后几日受理了陈李二人的报案,但在事件发生后的半年内,警方一直对该案采取回避和拖延的态度。

二人早前曾去北京东城区法院就被打一案起诉,之后收到通知,法院以二人被打事件与“709案”有关为由拒绝立案。

2026年2月——3月,陈燕华得知江苏常州访民杨丽及父母被当局拒绝治疗,滞留在北京大学第一人民医院的走廊数十天时间,遂与好友林春芬前往该医院探望了杨丽及父母。

何方美被送往郑州女子监狱服刑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1日消息】疫苗受害家长何方美因为女维权遭当局判刑5年6个月。近日,家属得知何方美已被移送中牟县郑州女子监狱服刑。

2026年3月18日,李新来到新乡看守所探望妻子何方美,工作人员告知,何方美前段时间已经送中牟县郑州女子监狱服刑。

李新表示,以他的经验来看,目前何方美应该在入监监区,他计划这周五去中牟会见。

3月20日,距离何方美释放还有287天。当日上午将近十一点的时候,李新在中牟县金龙路168号郑州女子监狱成功会见到了妻子方美。

会见半个小时,李新想给妻子带本书,会见前问了监区接待干部,按规定不让带书,除了必须的药品。

监狱各方面条件都比看守所好,何方美精神状态也比看守所好多了。 何方美刚到监狱没几天,李新还没有收到监狱的联系函,暂时无法上账,李新让她最近节俭点。

孩子们的到来让方美感到开心,她很乐观,还是坚持不认罪悔罪。李新鼓励妻子加油,保重身体。

何方美右手在看守所摔伤过,使不上劲,监狱里医院检查了说骨头没伤着。孩子们也都和妈妈说了话,七嘴八舌,搞乱了李新想说的话,感觉还有很多话没说,李琪还抱怨没怎么让她说话,李新只好劝她李琪,下次让她跟妈妈多说话。

据悉,何方美、李新夫妇是疫苗受害家长,因为二女儿李琪疫苗致残维权先后被抓捕关押判刑。李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2025年10月13日刑满释放;何方美在被超期羁押4年后,被新乡法院判刑5年6个月。

自夫妇二人被抓捕判刑后,其3个年幼的未成年孩子最开始分别被滞留在河南新乡共济医院和寄养在农户家中。

2024年4月,何方美的2个女儿不知何故,被送至河南新乡辉县城关镇镇政府办公室,其后不知所踪,家属多方找寻无果,2个女儿此后一直下落不明。

而此前一直关注何方美一家的何方美的姐姐何方先,遭到辉县有关人员的威胁恐吓,同样关注何方美一家的李新姑姑则处于失联状态。

2024年6月18日,律师会见了何方美。她表示辉县市法院王法官多次让她认罪认罚。何方美非常担心孩子们的情况,认为孩子们现在需要家庭的照顾,希望自己能早点出去照顾孩子。

2024年7月26日律师会见了何方美,也和法院院长谈了话。

律师表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三个幼童的母亲,你们这样做太残忍了,何方美泼墨辉县政府的行为虽然过激,但是,你们想想,孩子疫苗导致终身残疾,政府踢皮球这么多年不解决问题,哪个母亲会不心痛?

律师向法院建议判处何方美缓刑,他也会劝何方美认罪认罚。

2024年8月1日,何方美的辩护律师常伯阳向辉县市法院发函,指出辉县法院存在违法逮捕何方美、没有合法延期手续,超期羁押何方美等问题。作为三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未成年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何方美被辉县法院违法逮捕。

2024年8月8日,李新、何方美的朋友、孩子们的干爹孟晓东发微博喊话河南省新乡中院、辉县法院,质疑何方美案久押不判。

2024年10月,何方美在被超期羁押4年后,一审被法院判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7年1月1日。

2025年1月23日,何方美案二审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乡中院以重婚罪可以公诉,以及何方美为疫苗致残女儿维权、泼墨政府是寻衅滋事的理由,维持了一审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的判决。

2025年10月13日,李新服完五年刑期获释回家,其三个孩子也被送回,家属们得以和消失几年的孩子们团聚。

回家后的李新和孩子们的住处被安装了摄像头,李新暂时没有身份证和网络,平日活动也有专人跟踪。

2025年11月18日,李新前往新乡看守所首次会见了妻子何方美。

2025年12月18日,李新再次探望了看守所中的妻子何方美。此次李新和他的小姑一起会见了何方美。

何方美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在新乡看守所每天晚上“值班两个小时”,已经近四年,前段时间手腕受伤,加上双腿也不能长时间站立,何方美让李新跟看守所领导反映一下。

会见结束,李新到看守所服务大厅跟工作人员反映了一下,没有见到所长,最后工作人员要李新留了电话,他们核实完情况后会给他答复。

2026年2月7日,李新带孩子们到湖北省亲,上午见到亲人,下午就有居住地的“基层领导”上门查人口维稳,并电话询问,李新是否到达了湖北某地。

中共无锡正在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实施滥权迫害

请求国际人权组织介入,监督中共无锡立即停止对沈爱斌的一切滥权迫害行径!

恳请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高级专员解救沈爱斌,敦促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沈爱斌!

恳请国际媒体和记者关注无锡沈爱斌的危急处境,曝光中共无锡独裁体制灭绝人性的黑恶曝行!

揭露中共依法治国、司法公正的虚伪谎言,以及民主和监督体系政治属性的一党专政的独裁本质!

责任人:中共无锡市书记:杜小刚,市长:蒋锋,市委政法委书记:周常青,市公安局长:谭永生,常务副局长:胡杨

沈爱斌简历:

沈爱斌,男,汉族,本科学历,1973年10月生,江苏无锡人,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法律工作者。
沈爱斌服役12年,2002年以军官身份转业到无锡市城管系统工作,先后担任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执法管理科和法制科科长等职,曾用电话:17348228687。
沈爱斌现正被中共无锡黑恶司法败类在无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以寻衅滋事罪立案,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被禁锢在家中,断绝与外界一切联系。

沈爱斌现在的遭遇:

2025年10月30日上午,沈爱斌被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10月31日被以该罪刑事拘留,11月30日因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经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决定,从无锡市看守所释放,同时,梁溪公安分局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为由,对沈爱斌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将沈爱斌监视居住在其住所。不让出门,生病不让就医,基本人权被剥夺,生命健康遭到严重威胁,中共无锡正以法西斯独裁手段迫害人权捍卫者沈爱主,沈爱斌现处于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悲愤无奈,痛苦欲绝的残酷境地。

该案的导火索,是2025年10月27日下午5时许,沈爱斌陪同浦兴娣到东亭派出所索要10月11日的传唤证时,在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东亭派出所大厅,被副所长戴沣抢走手机后殴打致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伴移位,构成轻伤二级的伤害结果。无锡市公安局和锡山分局内个别司法败类为充当戴沣犯罪保护伞,帮戴沣掩盖和逃避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立即以赤裸徇私枉法手段,公然颠倒黑白,竟将沈爱斌被戴沣殴打的经过蓄意歪曲为沈爱斌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实施滥权反扑迫害,并立案抓捕,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人权迫害案。

无锡司法败类的迫害行径:
一、侦查机关在无“犯罪事实”的情况枉法刑事立案: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据以立案的犯罪事实,是戴沣在派出所大厅将沈爱斌殴打的事件,而这却是戴沣的犯罪事实。但,沈爱斌的辩护人纪中久律师依法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时,侦查机关拒绝依法告知其已查明的寻衅滋事罪的主要事实。

(一)沈爱斌被戴沣殴打简要经过
2025年10月27日下午5时许,沈爱斌和沈晓玲陪同浦兴娣到东亭派出所索要传唤证,当时民警已经下班,大厅空无一人,一辅警得知浦(指浦兴娣,下同)的来意后,将其领到大厅旁一调解室内,当时副所长戴沣正在里面,沈爱斌和沈晓玲在大厅等候,一会儿浦气愤地跑出来,戴沣跟着出来,浦问戴:“你为什么不给我传唤证?你说好给我的。”戴说:“我已经给你答复了,传唤证就不给你了。”浦说:“你不能给我口头答复,你要给我书面答复。”戴重复答复:“我已经给你答复了。”浦又说:“你不能用口头答复代替传唤证。”这时,在一旁听他俩对话的沈爱斌就说了句:“警察同志,根据法律规定,传唤证应当要给当事人的。”戴沣听到这话,调转头问沈爱斌:“你是什么人?”沈爱斌回答:“我是沈爱斌。”戴沣听后瞪了沈一眼立即离开,沈当时根本没有任何警惕,不知道戴沣是去叫人并预谋对其实施伤害,一会儿大厅出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无故对沈等三人进行推搡,当沈爱斌三人准备离开,刚走到大厅门口(玻璃门)时,早已守候在那的戴沣走进来,将毫无防备的沈爱斌的手机抢走,然后立即跑到调解室翻看沈手机相册内容,沈爱斌惊呼“你怎么抢我手机,你无权检查我手机内容。”戴沣丝毫不理,一会儿戴沣走出来,沈爱斌要求其要么归还手机,要么出具扣押清单,或者口头传唤,戴均不理,戴沣叫来的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在大厅无故推搡沈,在大厅一旁的沈晓玲见状,用手机拍摄沈爱斌索要手机的情况,戴沣立即指令那群不明身份的冲上去将沈晓玲摁倒在地,也抢走手机。沈爱斌发现他们根本不讲理,不讲法,就让他们快走,于是,三人就往大厅外走,那群不明身份的人围着三人推搡,戴沣跟着指挥。刚走到门口,突然有一人对沈爱斌面部两拳,然后将其头往下一按,用肘猛击其后背心,沈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打倒在地,顿感鼻里一股热流,用手一摸,是血柱,双手也捂不住,打他的人见状,还站到沈面前观看几秒,沈爱斌凭多年部队经验,确认打他的人是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打手,整个动作迅猛狠毒。沈晓玲和浦看到血流立即呼喊“救命!救命!”而这时戴沣却站在门口观看沈爱斌血流不止,无动于衷。浦兴娣和沈晓玲就扶着沈爱斌走出大院到门口,沈爱斌就昏迷,浦立即拨打120和110。
(二)沈爱斌抢救经过
120救护车将沈爱斌送到无锡市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抢救室,紧急抢救CT检查,确认头部没有出血,只有外伤,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伴移位(塌陷),五官科医生当晚会诊,确定要做鼻骨恢复手术,并让沈爱斌10月29日挂五官科杜主任专家号确定手术治疗方案。
因没钱缴费,自10月28日下午起,医生开的药无法取到,沈爱斌拨打几十个110,要求打人单位或个人为其支付医药费,均无人理采,无奈,29日凌晨出院。借了钱,下午再去五官科挂杜主任的专家号,在挂好号候诊时,找该院五官科朋友了解情况,对方答复“公安已经打招呼了,保守治疗”,其他不敢多讲,果然,杜主任接诊时,先说电脑系统里找不到CT检查影像,找到后竟说鼻部没有问题,在沈爱斌再三告知“报告上明确是双侧鼻骨骨折”后,杜主任才无奈地说“噢,是有骨折”,最后马虎敷衍一通,说不要手术,开了一点药打发了之,而沈的鼻骨,明显一边塌下去了。
(三)沈爱斌的CT影像和报告被人窃取
从杜主任诊室出来,沈爱斌就拿缴费发票到自助取片和报告机上去取CT胶片和正式报告,可一扫码却提示“您的胶片已经取走”,再扫却提示“没有您要取的胶片”,而沈爱斌根本就没取过,后经找医生和护士,他们也非常惊奇说:“只有你们病人的缴费二维码才能取走,这种情况我们还没见过。”后护士通过后台人工进入帮助打印CT胶片和正式报告,回到家,沈爱斌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查,发现双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二、侦查机关将沈爱斌抓捕后,再对沈爱斌秘密抄家
2025年10月30日上午,沈爱斌在梁溪区广益哥伦布广场的电信营业厅,被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抓捕,然后关押到梁溪公安分局办案中心。抓捕沈爱斌后,民警又在沈爱斌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沈住处抄家,这次的搜查抄家,完全突破法律底限,作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嫌疑人,沈爱斌家的一台正在使用的电脑和五台(7月25日刚从派出所取回的上次涉案扣押物品)未使用的电脑,以及家中所有旧手机及平板电脑,还有大量U盘及SD卡、光盘,全部被抄,更恶劣的是,还将沈爱斌的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和多年来维权(申诉和控告)的大量案卷也全部抄走,甚至连沈爱斌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电动车自行车)都作为作案工具予以扣押,这是多么邪恶?还有大量沈爱斌日常使用的笔记、光盘、文字材料、电子秤等等,都被扣押,也就是说,把沈爱斌日常维权用的所有材料和工具统统扣押,而且,抄家后,未依法当场制作搜查笔录和扣押清单,家人提出要求签字并索要清单时,抄家民警却说:“我们给沈爱斌签字。”可至今也未有民警告知沈爱斌抄家事宜,更未拿到抄家的扣押清单。抄家前,民警先将沈爱斌家的电闸关闭断电。

三、侦查机关企图用于认定沈爱斌寻衅滋事的其他“犯罪事实”
本案由无锡市公安局(局长谭永生,常务副局长胡杨)指令梁溪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由梁溪分局局长李恒和副局长袁波(警号:023008)领导刑警大队(大队长曹琪)负责侦查。他们除了将戴沣殴打沈爱斌的行为枉法认定为沈爱斌寻衅滋事行为外,还想把下列几起事情也认定为沈爱斌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2025年10月30日晚,在梁溪公安分局办案中心,民警徐真锴和顾皞佶对沈爱斌进行审讯时,梁溪分局副局长袁波走下来恶狠狠地对沈爱斌说:“我就是决定你命运的人,我们说你有罪你就有罪,不要以为24小时后会放你,现在就告知你,24小时后将你刑拘,你到处“勾联”管闲事,你在网上发了那么多视频。别人的事,你为什么要参与?别人拿传唤证,关你什么事?”然后,两民警对沈爱斌进行审讯,除调查10月27日在东亭派出所的情况,还调查沈爱斌个人手机和微信使用情况,以及有无在手机微信和其他平台发布过照片和视频等情况,还有下列几起情况:
(一)2025年6月30日至7月3日期间,沈爱斌在南京向省级公检法控告和申诉的经过
(二)2025年9月3日沈爱斌遭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张泾派出所民警张天阳滥用暴力伤害的经过
(三)2025年9月24日沈爱斌到南京京西宾馆向中央第五巡视组举报其遭遇无锡黑恶司法败类灭绝人性的系列暴行迫害,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滥权将沈拦截后移交给无锡梁溪公安,梁溪公安分局以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拘留10天。
(四)2025年10月11日沈爱斌在无锡市新吴区遭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蠡园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陈逸周滥施暴行伤害的经过
(五)沈爱斌的“勾联”行为,即沈爱斌与无锡维权人员日常联系交往的行为。
从梁溪公安分局副局长袁波10月30日晚在审讯室对沈爱斌凶恶地说:“你到处勾联!”证明侦查机关企图把沈爱斌平常与无锡维权人员的日常联系交往行为也作为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从把沈用于日常出行的电动车也作为作案工具予以扣押的行为,更能证实侦查机关的邪恶用心!而中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出现“勾联”的词语,没有对“勾联”的解释和定性,更没有对“勾联”行为的处罚规定。
以上五项,是梁溪公安分局企图用于沈爱斌犯寻衅滋事罪的物理空间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六)沈爱斌在微信发布的维权照片和视频
沈爱斌在维权过程中将申诉和控告情况,还有突发遭遇伤害的情况等,及时以图片或视频的方式,通过微信向外发布,侦查机关却企图将这些图片和视频内容枉法认定为“编造的虚假信息”,并以沈爱斌在微信上发布这些“编造的虚假信息”为犯罪事实,企图追究沈爱斌网络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
以上六项是侦查机关目前认定并侦查沈爱斌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主要犯罪事实。

四、沈爱斌没有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依法不应当立案。
(一)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二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均明确规定,刑事立案的前提条件是“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罪刑法定原则
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要求,法律条文是唯一的依据,司法机关不能凭感觉或主观判断来定罪,不得将刑法未规定为犯罪的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
(三)寻衅滋事罪的法定犯罪事实和相关司法解释
1、《刑法》第293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四种犯罪事实,即:(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不仅对“寻衅滋事”的主观动机和行为作了界定,还对“情节恶劣”“情节严重”及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四种行为入罪标准作了严格界定。
3、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八条也对寻衅滋事四种行为是否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作了严格规定。
对照上述规定,很显然,梁溪公安分局对沈爱斌据以立案的犯罪事实,上述前(五)项依法均不属于法定的寻衅滋事罪的物理空间的犯罪事实,这本应是侦查机关立案审查时依职权有义务发现的一目了然的事实。
(四)关于网络寻衅滋事罪,这也是侦查机关现在竭力想强加给沈爱斌的罪行,但沈爱斌没有网络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1、网络寻衅滋事罪的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该项罪的主要犯罪行为是“起哄闹事”。
(2)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即“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该条司法解释是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在物理空间的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情形延伸到信息网络上,即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编造的虚假信息并实施‘起哄闹事’”的行为纳入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2、侦查机关企图滥用(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沈爱斌日常在微信上发布的图片和视频认定为编造的虚假信息并追究寻衅滋事刑事责任。这也是公然歪曲事实、滥用法律的迫害行径:
第一,沈爱斌在微信发布的图片和视频,主要是围绕其亲身经历的不公遭遇和即时维权动态信息,主要如下:(1)遭三次枉法判刑;(2)未成年女儿遭株连迫害判刑;(3)遭超强电磁辐射和高频声波攻击谋害;(4)遭连年滥用刑事手段维稳;(5)通讯和行踪连年被滥权监控和跟踪;(6)人脉关系遭恐吓、威胁、阻断;(7)经济遭封锁;(8)申诉、控告动态及遭滥权迫害处罚;(9)无锡公安与江苏省溧阳监狱勾结,对沈实施一系统滥权迫害;(10)平时遭到的滥权伤害事件,如遭张天阳滥权施暴、锡山公安分局督察处理不公等;(11)无锡贪腐官员和司法败类通过向上级党政领导和政法机关发《保密函》的方式,秘密对沈爱斌进行诋毁、诬蔑、诽谤,将沈百般抹黑、丑化,以期取得上级领导对其滥权迫害沈爱斌行为的理解与庇护,拉拢和腐蚀一些领导为其充当保护伞。
第二,沈爱斌在微信发布的图片和视频的内容,主要是对维权即时信息的通报,还有对上述不公遭遇的批评、谴责、揭露和抗议,批评、谴责、揭露和抗议的内容是其依据案情和法律知识对遭遇迫害事件所发表的观点和评价,是其对亲身经历的主观感受、情绪表达和价值判断,即主观理解、分析、判断和推理,包括符合常理和逻辑的推断。
第三,沈爱斌在微信发布这些图片和视频的动机,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自己的遭遇,以求得到大众、媒体和记者以及官方的关注,以期早日沉冤昭雪,平反冤案,也是为了让无锡贪腐官员和黑恶司法败类停止继续滥权迫害,他表达的是对民主、法治和人权的渴望和追求,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和捍卫,这是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
侦查机关在立案审查时,依职权应当有义务发现上述法定不具备寻衅滋事犯罪事实的情形,应当不予立案,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公然知法犯法,蓄意而为之。
(五)沈爱斌不具备法定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动机。
法释[2013]18号第一条明确规定“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主观动机,而沈爱斌所有行为,都是具有唯一的主观动机,即解决遭遇的不公,平反冤案的诉求,根本不存在“无事生非”的主观动机,这也是任何人无法改变和掩盖的事实。
综上可见,侦查机关对沈爱斌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系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沈爱斌的行为依法均不属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五、以公安为首的无锡司法败类正在精心蓄谋策划对沈爱斌发起滥权迫害
沈爱斌2014年遭遇第一次枉法判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7年遭遇第二次枉法判刑,2023年遭遇第三次枉法判刑,累计七年实刑,从案卷上就能一目了然确认都是无锡黑恶公权精心蓄谋策划制造的冤案,这不是任何一级公权可以掩盖和改变的事实。
这一次,也不例外,如果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无锡公安根本不应当立案,很显然,他们是知法犯法,蓄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立案,而且,立案之后,还将沈爱斌违法刑事拘留30天,再对沈爱斌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这些都是一目了然的蓄谋滥权迫害行径:
(一)刑事拘留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均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且具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可沈爱斌既不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更不具有七种情形之一,根本不符合先行拘留的法定条件。
(二)正在对沈爱斌执行的监视居住,更是荒唐可耻的滥权行径。
1、监视居住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均规定,对符合逮捕条件,有法定五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由上述两个法条可见,监视居住的条件首先是要符合逮捕条件,其次是具有法定五种情形之一的嫌疑人。
2、逮捕的条件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均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五种法定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均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a.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b.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c.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3、根据上述规定,没有证据证明沈爱斌实施了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即沈爱斌根本就没有实施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依法不符合逮捕的条件,而监视居住的前提条件必须是针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因此,对沈爱斌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显然违法。
由此可见,侦查机关对沈爱斌采取的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也是一目了然的滥权行为,这种违法行为,都应当是其依法办案过程中有义务发现并纠正的行为,但他们却知法犯法,蓄意而为,其目的是不择手段滥权作恶,想尽办法对沈爱斌进行滥权打击报复和迫害。

六、沈爱斌正面临严酷处境,迫害仍在持续
一是侦查机关仍在想方设法对其实施刑事迫害,虽然从看守所释放,但司法败类仍未放弃滥权迫害预谋,从秘密抄家和滥权扣押,到抓捕当晚审讯时袁波副局长(警号为023008)迫不及待对其狰狞嘴脸及凶恶言语,再到把沈爱斌家当作监室看管,足见当局豺狼之心。
二是沈爱斌现在被侦查机关假借监视居住之名非法拘禁在家,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
之前历次对沈爱斌的滥权迫害过程中,已经在他楼下安装了三个高清监控(人脸识别和瞳孔识别),还设置了一个岗亭,这次在11月30日沈爱斌刚从看守所到家,公安机关又在他家阳台前加装了一个监控,还在二楼到三楼平台处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准沈爱斌家的大门(沈在二楼),同时,还24小时安排了2名特勤在平台值守,监控沈家进出人员。
沈爱斌要求理发,却被构陷违法监督管理规定传唤24小时,沈爱斌十几次提出要求看病,至今无人理会。
三是无锡当局乃至整个江苏公安都在封杀为沈爱斌鸣不平的一切声音。
现在无锡当地只要为沈爱斌发声呼吁鸣不平的人,都被公安赤裸以恐吓、威胁手段进行镇压灭声,不仅如此,整个江苏地区的人,只要为沈发声,均会遭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警告,就连沈爱斌的亲人都受到公安机关恐吓、威胁“不要向外界发布关于沈爱斌的任何信息”。
其次,微信和微博也全面封杀所有沈爱斌的一切信息,不管是在微信里发布,还是在微信公众号下留言,均会立即被删除或封号,微博发一次就再也发不出了。
种种迹向证明,无锡当局是在不择手段地将沈爱斌镇压在无声无息之间。

七、紧急呼吁国际社会紧急关注沈爱斌的处境,监督无锡市公安局立即停止滥权迫害。
沈爱斌是一名转业军官,从军12年,2002年转业后从事公职,担任过领导岗位,因看到无锡“三黑”(黑拆迁、黑司法、黑监狱)肆虐,不仅抢劫、掠夺老百姓财产,还对老百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毫无底限地侵害,毅然站出来为老百姓讲话。他用自己的方式,为老百姓普法,宣传法治思维和人权理念,增强老百姓的维权能力和抗争意识,多年如一日,默默无闻,特别是第一次被枉法判刑“双开”后,仍不畏惧、不放弃,坚毅前行,他深知前方荆棘密布,但始终初心如一,他无冤无悔!
她女儿也因他的固执而被牵连迫害,他的家人也遭恐吓、威胁不敢靠近,身边朋友因遭恐吓、威胁而远离或沉默,没有任何经济收入……这一切,他依然接受,丝毫没有憾动他那颗执着的心。
2025年4月30日沈爱斌从江苏省溧阳监狱释放,因无锡市公安局与溧阳监狱勾结,导致沈爱斌在溧阳监狱服刑期间遭受一系列滥权迫害,出狱时沈爱斌全身是伤病,且身无分文,到10月30日被抓捕,仅隔6个月。
虽然法院是每一起枉法裁判的责任人,但公安却是始作俑者,是罪魁祸首!沈爱斌现在面临的滥权迫害,是由无锡市公安局指挥,由梁溪公安分局执行,因此,本案的领导者,是无锡市公安局局长谭永生,常务副局长胡杨,案件的操作者,是梁溪公安分局局长李恒,副局长袁波,实际办案人是刑事大队。梁溪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侦办负有监督职责。

沈爱斌这次正被迫害的相关信息: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
被抓捕日期:2025年10月30日
被刑事拘留日期:2025年10月31日
释放日期:2025年11月30日
被拘留天数:30天
被监视居住日期:2025年11月30日,释放当日
沈爱斌同住家人姓名:陆艳,电话(微信号):13306188486(也被滥权监控中)

附:相关法律文书
  1. 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附件;
  2. 传讯通知书;
  3. 释放证明书;
  4. 监视居住决定书;
  5. CT检查报告单;
  6. 公民身份证扫描件

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

四川绵阳涪城法官 心中无法 行为霸道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0日消息】四川绵阳市随缘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随缘公司”),在一起内部股东债权债务纠纷中,本着对法院和法律的信任和尊重,一纸诉状找到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让法律来划定责任和处理纠纷。

2015年几经对话协商、庭审答辩,绵阳涪城法院作出涪民初字第2004号民事判决。判决书明确描述:被告“主借款人”胡X和绵阳市XX实业有限公司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担保人“随缘公司”对上述债务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判决明确了“主借款人”的主体责任,而“随缘公司”只是次要的连带担保责任。

绵阳涪城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韩乾兵,第一次查封时,不提供查封资产评估报告,也不告知“随缘公司”,静悄悄来到执行现场(这是好听的概念)。26天后再来擅自查封,和第一次一样,不提供、不告知、不公开的方法“粗暴执法”。第三次查封,韩乾兵法官还是没有提供任何手续,再次冻结了公司还有业务往来的“专项账户”账号。先后三次的执法行为,事后也不出示应该出示的法律手续,弄得到现在都是一笔糊涂账。

绵阳涪城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韩乾兵,是揣着明白故意装糊涂滥用法律和责权,明知这样偏要那样的“故意错误”。用所谓的“捍卫法律尊严”,偏找次要责任的“随缘公司”任性执法,采用超期限、超权限、超数额、超边界、超责任,查封、扣押、冻结“随缘公司”的企业财产和个人家产,给企业和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精力消耗、时间成本,最终导致随缘公司关门破产。

如果这些“执法行为”还不是涪城法院韩乾兵法官,最无耻最没有底线的执业行为,那么下面说的法官韩乾兵工作之外的行为,那就是典型的更加出格的霸道行为。

2020年至2023年间,法官韩乾兵在工作中估计还有类似行为,肯定是得罪触犯更多人的直接利益,又对韩乾兵的行为持有异议看不过去,估计是当事人掌握有可靠证据与律师联手,以实名向有关监督部门及媒体平台,对韩乾兵进行了投诉举报反映。

绵阳涪城执行局法官韩乾兵,通过私密关系掌握到举报人真实身份,法官韩乾兵不是反审自己的行为职责,而是威逼举报人马上删帖、公开道歉,否则不仅“控告污蔑诽谤”,还要将律师的资质和年度审查予以“权力干涉”,最后还要用“法律手段”拖延未执行的部分,让你在涪城法院甚至其它法院都寸步难行。处于弱势又被逼无奈的举报人(辩护人律师),只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忍气吞声地接受了法官韩乾兵的“霸道执法”。

目前全社会都知道司法领域,有个概念叫“选择性执法”,也听说过一个“趋利性执法”,更听说过“严格规范涉企执法”,但是就是不知道绵阳涪城法院,这位法官的执法属于哪一类。假如法院和法官,站在谁的关系好,谁的后台硬,谁的实力大,谁的背景深,谁动用的资源微妙,用来审理存在争议的民事案件,那么一定是反噬效应的轰动效果与社会后果。

她们的苦难与下沉:谁在制造困境,谁在歌唱赞歌

3月10日深夜,在广州一名女外卖员带着仍在襁褓中的孩子送外卖时不慎发生车祸,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顾客点的奶茶也洒了一地,她的腿被磕破,坐在路边抱着孩子失声痛哭。周围路人见状纷纷上前帮忙,有人帮忙照看孩子,有人在一旁安慰她。尽管路人纷纷劝她先去医院检查,但女子最终还是一瘸一拐地骑上电动车继续工作。不是因为她不痛,而是因为在生存的压力下她不能停。

这条视频在中国的社交媒体迅速传播,并引发强烈共鸣,因为它完全切中了当下中国社会最隐秘也最普遍的神经——在生存压力面前,人的尊严与身体,都可以被无限压缩。尤其是女性。

数据已经说明了一切:从2022年至2024年,女性外卖骑手数量从51.7万增长至70.1万,增幅35.6%,远高于整体骑手增速;到2025年,中国1400万外卖骑手中,女性占比已达24.3%,而在五年前,这个比例还不足5%。

不仅是外卖员,女性网约车司机、快递员也在激增。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大陆女性网约车司机是60万,到2024年飙升至105万,一年暴涨75%。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了这种高频次、重体力的工作方式,背后的真相是什么?长期研究外卖骑手和平台劳动的社科院学者孙萍,在2021年12月发布的女骑手生存形态研究报告显示,受访女骑手85%已婚,其中96.6%已育,72.8%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由于孩子无人照料,到了周末,一些女骑手会带上孩子一起送外卖;如果孩子还小,女骑手会用安全背带把孩子背在背上。还有不少女骑手怀孕后也送外卖。一名知乎的网民表示,自己多次看到孕妇送外卖,让人倍觉辛酸。

2025年3月份,北京官媒《新京报》一篇报导标题称“超70万女骑手靠送外卖获得经济独立”。但女性真的获得了经济独立吗?中共官媒称她们“获得经济独立”,却没有提及这背后的种种辛酸。过去几年,中国女性从事高频次、重体力的工作的数量快速上升,这不是“女性就业机会的扩大”,而更像是一种被动的迁移:从工厂、服务业、办公室,被挤压出来,流入一个门槛最低、风险最高、保障最弱的行业。

官方叙事称之为“经济独立”,但现实的真相却仅仅是经济自救。这些女性绝大多数已婚,绝大多数有孩子。她们出来,不是为了实现自我,而是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一顿饭、一次医药费、一笔房贷。她们把孩子背在身上,把生活扛在肩上,把尊严压在心里。这并不是什么“女性崛起”的故事。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关于女性被迫下沉的现实。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社会在中共的极权控制下基本运行逻辑是以高增长来掩盖中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增长本身提供了一个缓冲带,使得资源错配、权力滥用与制度缺陷等种种极权下的问题,并不会立即转化为普遍性的生存危机。但当增长放缓,这个缓冲带开始消失,问题便以最直接的方式显现出来。外卖行业的扩张,正是这一过程的结果之一。它吸纳了大量被挤出原有产业结构的人口——包括服务业萎缩后的从业者、制造业转移后的工人,以及在年龄与性别双重歧视中失去岗位的女性。换言之,这不是一个“新机会”的诞生,而是一个“最后容器”的形成。

而女性骑手的快速增长,则是这一社会压力的一个更为敏感的指标。在一个正常社会里,“劳动”意味着用时间换取体面的报酬;而在一个高度失衡的制度中,劳动变成了一种不断下沉的竞争。外卖行业之所以吸纳如此多女性,并不是因为它更友好,而是因为它没有筛选。不需要年龄优势,不需要学历背景,不需要人际关系,只需要一辆电动车和一部手机——以及一个愿意承受不确定性的身体。这正是它的残酷之处。当一个社会开始大量依赖这种“无门槛劳动”来吸收失业人口时,说明原有的就业结构已经失灵;当越来越多女性进入这种高强度、低保障的行业时,说明家庭与社会的支撑系统正在退化。

需要承认的是,外卖行业本身并非原罪。它提供了一种相对灵活的就业方式,在经济环境良好时,也确实为一部分人提供了收入来源与过渡空间。问题在于,当这种“过渡性工作”逐渐变成越来越多人的主要甚至唯一选择时,它所反映的就不再是行业本身,而是整体就业结构的变化。近些年来,服务业吸纳能力下降,制造业转型加速,再加上年龄与性别方面的隐性门槛,使得不少女性在原有岗位中逐渐失去位置。在这种情况下,进入门槛较低、时间相对自由的外卖行业,就成为一种现实选择。因此,女性骑手数量的上升,与其说是“机会的增加”,不如说是选择空间收窄之后的结果。

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劳动市场中,女性进入某一行业,通常意味着机会的扩展或壁垒的打破。但在当前的语境下,情况恰恰相反。女性进入外卖行业,并不是因为这个行业变得更友好,而是因为其他行业变得更排斥。年龄门槛、性别偏见、用工收缩,使得大量女性在三十岁之后被系统性地边缘化。而家庭责任——尤其是育儿——又进一步限制了她们的选择空间。于是,一个悖论出现了:她们被排除在“体面就业”之外,却被允许进入“高风险劳动”。这并非市场自发形成的结果,而是制度矛盾长期作用的产物。

在一个缺乏有效劳动保护、社会保障不足、性别平等停留在口号层面的体系中,女性往往首先成为“弹性调节”的对象。她们被推入最不稳定、最缺乏议价能力的领域,以维持整体系统的运转。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骑手的增加,并不是“独立意识的觉醒”,而是制度压力在性别维度上的外溢。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独立”的叙述显得尤为讽刺。独立意味着有选择权,有拒绝权,有在风险与收益之间进行判断的空间。但对于大多数女性骑手而言,她们所拥有的,不过是一个在不同困境之间进行权衡的能力。是去送单,还是在家中无收入?是带着孩子奔波,还是承担无法支付的托育成本?是冒着风险继续工作,还是面对立即到来的经济断裂?这不是独立,而是一种被动的自我负责。更准确地说,这是在制度性缺位之下,个体被迫承担本应由社会分担的责任。

更值得注意的,是女性在其中承受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她们要面对和男性骑手同样的算法压迫——时间、路线、评分、投诉,每一个环节都在压缩她们的空间;另一方面,她们还要承担性别带来的额外负担——体力劣势、安全风险、社会偏见,以及最沉重的那一项:育儿责任。于是就出现了有人把孩子放进外卖箱,只因为无人照看;有人怀孕七八个月还在送单,只因为停下来就没有收入;有人在暴雨中失足身亡,留下一个两岁的孩子这些几乎带有荒诞意味的场景,

中共极权主义的荒谬在于苦难不被看作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反为了政权的稳定而把苦难包装为“奋斗”的一部分。就在2025年11月28日央视发布了一段短片,讲述一名女性平面设计师主动辞职转行成为外卖员的故事。主角在片中表示,外卖工作不仅提供收入,更赋予她”欣赏沿途风景的自由”和”随时切换身份”的体验,使其”感觉离梦想更近”。短短的近3分钟视频,满满的正能量,感觉都要从屏幕里溢出来了。该片以”正能量叙事”迭加”苦难美学”的呈现方式引发了网民的强烈反弹,一条吸引了600多个赞的微博讽刺道:“没错,送外卖是为了看风景,建筑工人搬砖是为了健身,扫大街是为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短片在11月28日上线,29日就下架,被评为“央视最快下架宣传片”。

世界上最阴险最歹毒的赞美,就是拿底层人的苦难当作励志故事。要是连送外卖都成了“成功典范”,那只能说明这社会病得不轻,病得让普通人连活着都要靠自我洗脑。女骑手的增长,被讲述为“女性力量”;高强度劳动,被美化为“拼搏精神”;不稳定的生活,被解释为“自由选择”。

一个社会的真实状况,往往体现在它如何对待最弱势的群体,女性外卖骑手的处境,无疑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观察当下中国现实的窗口。她们处在多重边缘的交汇点:性别、阶层、职业、家庭责任。她们的挣扎,不仅是个人命运的困境,也是整个社会问题的投影。

当增长停滞、体制僵化、权力缺乏约束、社会矛盾不断积累时,社会的压力往往通过最柔弱的部分释放出来。女性,尤其是承担家庭责任的女性,往往首当其冲。这并不是因为她们更脆弱,而是因为她们在现有体系中,拥有最少的资源与最弱的议价能力。

问题在于,一个不断制造苦难的体系,却同时在不断生产“苦难的赞歌”。它歌颂坚韧,赞美忍耐,把一切困境都转化为道德叙事。在这种叙事中,问题不在于制度,而在于个体是否足够努力;不在于社会是否失衡,而在于你是否“积极面对”。

在这样的逻辑之下,痛苦不再是需要被消除的对象,而是被转化为一种可以被利用的资源;困境不再构成对制度的质疑,反而成为维系制度稳定的材料。

当一切都可以被重新命名时,真正的问题便失去了被看见的可能。这正是极权最深层的运作方式——它不仅控制人的行动,更试图规训人的理解;不仅压缩现实的空间,也塑造解释现实的框架。在这种框架之下,个体的苦难被不断私有化,而制度的责任则被不断抽离。

但现实不会因此消失。那些在深夜摔倒的骑手,那些背着孩子爬楼的母亲,那些在高温与寒风中奔波的身影,仍然在一单一单地维持着自己的生活,也在无声地揭示着这个体系的真实底色。

那些在夜色中继续前行的女性,并不是在追逐梦想。她们只是被迫在坠落之前,拼命维持平衡。她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官方自称的“整个国家都洋溢着乐观向上的氛围”反驳。她们所走过的每一段路,都在一点点拆解那些被精心编织的乐观叙事,也让人看清中共所谓的“向上”,究竟建立在谁的下沉之上。

王秀英到开封讨要存款被拒拍银行外景遭威胁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0日消息】近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王秀英抵达河南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总行,讨要自己的合法存款遭拒,期间她被多人跟踪尾随,被强迫离开银行柜台后,王秀英欲拍摄银行外景遭不明人员威胁恐吓。

2026年3月16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王秀英从外地抵达河南开封,随即遭到十多个河南不明人员尾随盯控。

进入正常营业的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总行后,王秀英试图用该行银联卡取存款但遭到拒绝,更不允许王秀英靠近该银行柜台。

无奈之下,王秀英离开该银行网点,来到对面的世纪广场赏花。当王秀英试图用手机拍摄远处的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时,遭到河南疑似黑社会匿名人员的威胁恐吓,并禁止王秀英拍摄银行外景照片。

今年春节前夕,居住在湖北的河南村镇银行储户任理想,携家人前往郑州讨要存款亦遭遇类似情况。

2026年2月15日,河南村镇银行储户任理想携一家六七口人,抵达河南郑州,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门口讨要说法,迎接春节的到来。由于实在在家无钱过年,所以只能来到河南郑州过春节。

任理想在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办理的银行卡,自2022年起,该银行卡的个人储蓄账户被河南匿名部门莫名非法设置为只进不出,至今第五个年头,任理想的全家仍然无法取出自己的合法存款。

类似于任理想一家的情况,还有涉事的1000多个银行卡持卡储户,每天都可以在自己的个人网上银行系统和手机银行APP清晰可见存款余额。但是这些真金白银的存款虽然好好躺在自己的个人储蓄账户里,但就是无法取出,河南方面任何部门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和理由,也没有任何冻结存款手续,也没有任何司法手续及储户涉案的司法文书。

2026年2月15日中午,任理想的全家在河南金融监管局门口的餐馆门口吃饭,周围有不少匿名的不明人员随行。

据悉,自2022年4月18日起,河南省境内的4家村镇银行,包括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几乎在同一时间毫无预警地关闭线上取款和转账渠道,引发储户们大规模的恐慌。

此后该事件引发了储户的数次维权和抗议活动。中国银保监会表示,该案起因于银行股东内外勾结。据报道,其中至少涉及数百亿元人民币资金,约四十万储户受到影响。

在经过储户们的多次维权后,河南本省储户的存款已经全额兑付,而河南省外的近1000储户的存款却被非法冻结分文不给取,外省储户们遭遇打压维权无门。

近4年来,大量储户多次去河南讨要存款就被不明人员囚禁于郑州青龙山庄等黑监狱,惨遭殴打辱骂、恐吓威胁、诽谤欺诈、扒光衣服猥褒性骚扰等迫害,储户报警上千次都没人管,人证物证至今俱在。

自2025年以来,储户们对“河南公检法污蔑储户合法存款为集资参与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多次举报,但举报信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

2026年1月中旬,数十名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起诉涉事河南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却至今迟迟无法立案。

天津吴哲(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述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的委托,代理储户与上述三家涉事银行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其于近日分别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了书面的《投诉书》,请求责令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以上移送案件。

2026年2月28日,财新网曝光四家河南村镇银行的一类卡上千个客户资金约100亿,至今仍未获兑付。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2月24日曝光原银保监官员刘张君受贿1.9亿,帮助河南新财富集团控股多个村镇银行,截至2022年4月涉事银行暴雷之际,新财富集团在相关村镇银行的存量贷款为120亿余元。

当时仅百亿规模的窟窿,河南当局本可立即填平,根本不会引发后续的全国性舆情,更不会拖垮全国中小银行的信誉。然而,河南方面选择了拖延、甩锅、转嫁风险,至今已拖入第5年,仅线上第三方平台储户的垫付就花了近300亿,至今还有近百亿的线下持卡储户存款未兑付,不仅付出3倍以上资金代价,还冲击了数千家中小银行的经营稳定,倒逼全国启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减量提质。

综上所述,河南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已迈入第五年,但上千个河南村镇银行持卡储户的百亿存款兑付难题仍然未解。

高飞因向政府提出人体器官移植倡议书遭维稳

【民生观察2026年3月20日消息】今年3月上旬,现居广州白云区的湖北蕲春青年高飞,向有关国家机关正式邮寄《守卫生命底线:关于全面审查并暂停人体器官移植业务的紧急倡议书》,现显示相关邮件已签收。随后,高飞接到广州白云区公安局电话,告知公安部已接收到该倡议书。近日,高飞有接到老家村委的电话,告知近期将有蕲春公安及村镇人员抵粤约见。

高飞于2026年3月发起“守卫生命底线:关于全面审查并暂停人体器官移植业务的紧急倡议”,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公安部、国家卫健委等寄送倡议书。

3月12日上午,高飞接到广州白云区公安局电话,告知了公安部已接收到《守卫生命底线:关于全面审查并暂停人体器官移植业务的紧急倡议书》,并问高飞有没有什么关于哪一例器官移植涉嫌非法的信息,如果有要求可以申请公开。

高飞回复,自己作为一个老百姓没办法去查证哪一例器官移植是否非法,那是你们公安局的事,但是,如果老百姓见证不到所有关于人口失踪和器官移植的具体官方信息,我们就有理由质疑每一例器官移植的合法性,自己的诉求在倡议书里说的很清楚,况且,公开信息是政府本着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和保障必须公开的,这是对生命负责的起点。自己要求的不是一个个案的问题,而是一个制度性的政策问题,这个问题带给整个社会的威胁和恐慌是真实具体的,政府部门无视民间社会的恐慌和焦虑是政府的失位。

北京时间2026年3月19日傍晚,高飞接到老家村委来电,说现在老家的对这个事很紧张,在研究方案,可能有公安局人员加镇里村里人员这两天来广州找高飞。

高飞表示,“我们没有办法在个案和程序上去追求到对生命的守卫和尊重,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缺陷的制度性政策问题。

关于守卫生命底线,要求国家全面暂停非亲属器官移植和全面审查及建立完善透明机制,尊重和守卫每一个生命,让生命置于阳光下,是一个需要大家一起来参与进来的关联我们自身生命和守护社会底线必要的义务工作,现号召在广州的同胞们乃至全国的同胞一起来完成,有意一起来推动的请联系高飞,手机19878794300微信同号。”

最后,高飞郑重表明:凡关乎生命者,必须经得起追问;凡掌握权力与数据者,必须承担说明责任;凡重大疑虑未解而又可能持续造成不可逆后果者,必须先暂停。

在完全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之前,暂停一切非亲属器官移植,正是政府开始真正尊重与保障生命的起点。

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

牛腾宇母亲因为子维权被冠以“汉奸”之名

【民生观察2026年3月19日消息】牛腾宇因“恶俗围基案”遭中共当局冤判14年。近日,牛腾宇母亲王海琴发现,自己为儿子牛腾宇喊冤,却被一家名为“汉奸展览馆”的网站,冠以“汉奸”之名。有观察人士认为,该事件背后一定有来自中国官方的授权或允许。

近期出现了一个网站,名为“汉奸展览馆”。网址为:https://revealscum.com/myorg/list.html。该网站自称“中立客观”,然而却贴出大量海内外华人的中国证件信息,并冠以“汉奸”之名大肆侮辱、贬低。

王海琴自己从未公布过身份证件信息,被该网站获得并贴出。这是不是违法行为?!

有许多人认为,普通人无法获得如此多的个人身份证件信息,该网站上所公布的信息如此之多,其背后一定有来自中国官方的授权或允许。

对此王海琴虽不能下定论,但这些身份信息的来源,一定是从中国政府中有关单位的数据库中获取到的,至于该网站所有者用了什么手段,是偷盗数据或是中国官方主动给予的,则不得而知了。

另外有趣的是,前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也曾被该网站列入“汉奸”行列,贴在了网站上,并进行了羞辱,虽然很快便被撤下。

由此可见,该网站拥有者对胡锡进有着敌意,可能是基于一种“肉食者鄙”或其它因素,嫉恨这位目前大红大紫的前体制成员。而之所以很快将胡撤下“汉奸”之列,则很可能是应了某些“不敢得罪之人”的要求,迫不得已才撤下的。这里也能看出,该网站拥有者至少在大事上并不糊涂。

据悉,2019年,广东当局为了拍马屁,炮制了震惊世界的《部督1902136专案》,非法抓捕了一批无辜青少年,并对他们进行了极为残酷地刑讯逼供。之后在中国某高级权贵的仆从——杨晔(上海)的命令下,广东省政法委要求负责广东省茂名市公、检、法串联办案,构陷了其中24名无辜青少年入狱,甚至连9名未成年都无法逃离他们的魔爪,遭到重判。

王海琴的儿子牛腾宇就在这批无辜青少年之中,被杨晔(上海)指定为“主犯”,遭广东政法委冤判14年。

从此之后王海琴便走上了为儿维权之路,杨晔(上海)与广东政法委便长期勾结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公职人员,对王海琴进行迫害:包括投毒、绑架、袭击、制造噪音、威胁亲友、冻结银行卡、拨打骚扰电话等。(谷歌搜索“牛腾宇”了解案情)

杨晔(上海)与广东当局曾多次派遣公职人员,或开小号造谣,或收买一些伪装成海外异见人士的流氓(如王某渝等)对王海琴进行造谣和抹黑。

一开始他们污蔑王海琴是中国政府训练出来的特工,并谎称其儿子牛腾宇根本没坐牢,全是王海琴编造的。

后又派遣了一个自称是异见人士的人,将王海琴陈述案件事情的行为,污蔑为王海琴在为某人物洗地。

还有大量小号到处造谣说:王海琴提前知道了广东当局要抓捕并构陷牛腾宇的计划,王海琴为了配合广东当局,强行要求牛腾宇回国,导致牛腾宇被抓被打被冤判。而后王海琴便跑到网上卖惨。

然而实际上王海琴根本不知道广东当局抓捕牛腾宇的计划,广东省公安厅原厅长李春生在计划抓捕并构陷牛腾宇时,也不可能提前通知王海琴。如果王海琴能提前知道,其不仅死也不会让儿子牛腾宇回国,甚至会为了保护儿子跟广东当局同归与尽。

在王海琴被王某渝等用心险恶之人扣上了诸如“中国特工”、“洗地外宣”、“愚孝愚忠”等毫无根据的帽子后,王海琴又被近期出现的这个“汉奸展览馆”,冠以“汉奸”、“卖国贼”等称号。

于是乎王海琴的头上同时出现了多顶帽子,“爱国外宣”和“恨国汉奸”,以至于按照这些用心歹毒之辈的说辞,王海琴自己竟也快分不清,其到底是该爱国还是该恨国了。他们的行为真是令人笑掉大牙。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扣错帽子的情况呢?为什么这些人在扣帽子时,会出现如此分裂的口径?

其原因是,作为冤案炮制者的广东政法委与杨晔(上海)在数年时间里,为了把王海琴“批倒批臭”,收买并派出了数个由大量公职人员组成的造谣团队。这些团队互不统属,相互之间难以沟通。因为身为主使者的广东政法委要忙于处理日常政务,而杨晔(上海)要集中大量精力满足其高级权贵后台的酒色需求,以及处理她麾下大量枪支、毒品、东南亚人口贩运等非法业务。他们无暇对这些造谣团队进行有效管理,只能任其各自为战、自由发挥。这些造谣团队由于缺乏主使者的统一调度与指挥,所编造出的谣言必然会发生冲突。如团队A造谣说:“牛腾宇母亲是低智商。”团队B却说:“牛腾宇母亲是中国培训的高智商特工,别被她忽悠了。”团队A造谣说:“牛腾宇的母亲是‘洗地外宣’。”团队B却在网站贴上王海琴的资料并说:“牛腾宇的母亲是‘卖国贼’、‘汉奸’。

王海琴表示,“无论如何,这些迫害行为都无法阻止我维权,我将继续努力下去,直到我儿牛腾宇重获自由。”

卢思位就遭受人权迫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民生观察2026年3月19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权律师卢思位就所遭受的限制出境,限制办理出入境证件,非法跟踪,非法调查,随意执法等,政府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措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因公安机关未予公开,现向四川省政府和成都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卢思位于2023年7月28日在老挝被捕,关押2个月后被遣返回中国,在新都看守所关押1个月后取保候审获释,之后在指定的居所被监视居住,处于有限自由状态。

2024年7月19日,卢思位被成都警方传唤,被告知其案件已由成华区公安局移送至成华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2024年10月10日下午6点左右,卢思位在家中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警察强行带走。

同年10月10日19时,经检察院批准,卢思位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以涉嫌“偷越国境”罪批捕,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2025年4月18日,卢思位被控涉嫌偷越国(边)境案,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有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占坑旁听,证人被堵在家里不让出门,外国使领馆人士被拒绝进入法院旁听。法院当庭作出宣判11个月刑期,并处罚款。卢思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5年5月13日律师会见了卢思位,其上诉程序已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另外,家人得知卢思位的身体状况极差,包括家人买的进口药不让送进看守所、无法进行体检、看守所里伙食太差等情况。

2025年8月5日卢思位刑满获释。获释后的卢思位仍无法获得人身自由,离开成都亦被跟踪监视。

2026年以来,卢思位就自己被标注为“黄标人员”、被限制出入境、被限制办理出入境证照、被非法跟踪、被非法调查等情形,向四川省公安厅申请信息公开。

四川省公安厅在收到卢思位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答复称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建议其向成都市公安局咨询。对此答复卢思位不服,特分别向省、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卢思位,男,1973年1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20582197301095719,住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199号1栋1单元1302号。电话:13558826965。

被申请人:四川省公安厅,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

法定代表人:黄瑞雪;职务:厅长。

复议请求:

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撤销被申请人四川省公安厅于2026年1月28 日针对申请人提交的三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合并作出的编号为:20260101001号的《答复书》,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申请公开申请人所需的政府信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就被标注为“黄标人员”、被限制出入境、被限制办理出入境证照、被非法跟踪、被非法调查等情形,向被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见附件),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于2026年1月28日作出编号为:20260101001号的《答复书》(附件)。

该《答复书》主要包含以下两项答复内容:一是“你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二是“你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是我厅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我厅负责公开的范围,建议你向成都市公安局咨询”。申请人对上述答复不服,特申请行政复议。理由如下;

一、针对两项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回复,申请人认为四川省公安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具体规定。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申请的事项当然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向申请人公开。

二、针对“你申请公开的信息不是我厅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我厅负责公开的范围,建议你向成都市公安局咨询”的回复,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玩忽职守,官僚作风严重,属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应予纠正。

申请人有权向任何一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被申请人只需就其自身是否有申请事项中所列的具体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作出答复即可,但被申请人的回复实际上回避了申请人的申请,属于典型的推诿、“踢皮球”行为。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权益,特提起复议,请贵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四川省人民政府

申请人:卢思位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卢思位,男,1973年1月9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20582197301095719,住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199号1栋1单元1302号。电话:13558826965。

被申请人成都市公安局,住所地: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法定代表人:胡国民;职务:厅长。

复议请求:

要求成都市人民政府撤销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6日针对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的(2026年第29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申请公开申请人所需政府信息。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26年2月初向被申请人邮寄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见附件)。被申请人收到上述申请后,于2026年3月6日作出2026年第29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其内容为“您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问题咨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对上述答复不服,特提出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多年来针对申请人随意执法,暗箱执法,严重威胁申请人的人身安全、严重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特申请信息公开,但被申请人的答复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具体规定,属于不履职行为,应予制止和纠正。

综上,申请人特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贵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成都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卢思位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不公的养老制度撕裂着社会

(编者按:中共3月两会上有关养老金问题的提议引发社会对中国养老制度的再度思考与探讨。2200万体制内退休人员每月人均补贴超过3000元,1.2亿企业职工每月人均补贴500多元,而1.7亿城乡居民(农民)每月人均补贴仅177元,农民养老金按照目前每年提高20元,要达到1000元/月的标准,大约需要43年的现实,反映出中国养老的严重不公不义。如此显然的严酷事实,引发网络斥责怒骂的狂潮,然而中共当局坐视不公却不着力尽快改变,说明着这种不公正是极权维护统治的等级制逻辑必然。如何改变,值得世人深思。)

一、极其不公的养老金等级制度

2026年全国两会于4日召开,农民养老金问题再度成为了舆论焦点。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其中人大代表卢庆国指出,当前农村老年人口超1.3亿,养老金平均仅约每月200至300元,远低于城镇居民,建议分阶段提升农村老人基础养老金。对此他还提出了“三步走”方案,即2026年前提升至300元、2030年前500元、2035年前800元。这一建议因相对温和而受到央视网等官媒的转发;与此同时,其他代表提出的“建议在5年内将农村养老金提升至每人每月1000元”,则未获得太多关注。当然,这并非一个新话题,2025年总理李强在两会上宣布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而今年这一标准继续“加20”,但许多网民都觉得这样的“小步快跑”、“十年翻倍”(白岩松如此评论曾遭群嘲)实在是太少了。
最近两年对于农民养老金问题着力最深的是前媒体人彭远文,他陆续发表了数十篇文章,提升了这一议题的舆论关注度。其微信公众号“往事与随想”系统性地反驳了“农民没交社保”、“国家没钱”、“农民有地”等阻止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的常用话术。他还指出财政养老补贴存在严重的制度性分配不公,2200万体制内退休人员每月人均补贴超过3000元,1.2亿企业职工每月人均补贴500多元,而1.7亿城乡居民(农民)每月人均补贴仅177元(中国数字时代对多篇文章进行了存档)。2025年9月,“往事与随想”遭到微信封禁。之后彭远文改用“盘点六条”账号坚持言说,继续论证“提高农民养老金完全可行且势在必行”。彭远文也表示“直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其实是制度改良幅度最小的下策”,因为单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对体制内居高不下的退休金毫无影响,无益于解决长期问题和公平问题。

那么,如果只提高农民养老金,较为合适的标准是多少呢?按照现有的上涨速度推算,要达到1000元/月的标准,大约需要43年。因此许多经济学家建议,可以在5—10年的时间内将农民养老金提高到1000元/月。相比之下,之前“2035年前提高到800元”的建议,确实是显得过于“温和”。3月5日,彭远文撰写了一篇题为《农民养老金提高20元远远不够》的文章,回应“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20元”的政策。他写道:“我们要清晰地说出来,农民养老金提高20元远远不够,我们不接受,我们不认可。在最最悲观的情况下,至少我们留下了我们的声音,不至于让后人说我们沉默不语。现在不是讲道理的时候,是表态的时候。我讲了那么多道理,此时此刻不能不表态。作为农民的孩子,我们的父母不会说话,但他们含辛茹苦让我们识文断字、能说会道,我们不能不说——如果我们也一言不发,我们算什么呢?”

最终,这篇表达态度的文章导致其“盘点六条”账号被永久封禁。这也暴露出一种强烈的荒诞,当“要不要涨”已经成为一种共识,甚至成为两会代表标准提案素材之后,审查的红线实际上已从讨论问题转移为讨论姿态——你可以感恩国家重视民生、逐步改善,但却不能说远远不够、很不公平。因为后者所指向的,已不再只是“农民养老金过低”这一表象,而是整个财政分配体系中谁在吃肉喝汤、谁在啃骨头渣的根本问题。此前,一篇名为《掏空积蓄给父母补缴社保的年轻人》的文章大火,其中提到“许多农村儿女赶在父母60岁前补缴养老保险”,而这种“反向托举”也成为了一种中国式养老困境的写照。有微博网友评论道:“那为什么不直接把自己的工资转一部分给父母呢?说不定还更划算。”另有网友回复称:“你想得倒美,不管国家了吗?”

二、网友对养老金不公平的怒吼

微冷微冷:我最恨的是,是的我说了恨这个字,每次说农民为新中国做出了巨大贡献(连我这种“年轻人”都有印象家里收了粮食要倒贴钱去交统购)不应该被如此对待,就有一些人说那农民没交社保啊。不,现在拿很多养老金的人大部分也没交社保!
典李:给农民一个月增加20元的养老金……——一碗面多少钱?一盘炒土豆丝多少钱?一盘红烧肉多少钱?……贪官污吏的贪污受贿动辄几千万、几个亿,营私舞弊造成的损失动辄几个亿、十几个亿,错误的政策造成的损失动辄几十上百亿!给农民增加20元养老金,脸红不?咋说出口的?!
guan_16306327802804:工作时拿高薪,已经占便宜了,退休后还继续占?退休人员待遇平等才合理合情!
山东网友:烟草人是因为他能力强多拿吗?只是因为他们站在有利暴利垄断的行业,农业对国家的贡献小吗?就要问问老毛被打到农村去靠的是谁,问问中国要农业补贴工业的那些岁月过来的人,只不过后面的王猴装作忘了,因为农民受教育程度真的低,也真的好忽悠。
guan_16122426271677:中国的差太多了,体制内的跟体制外的是一回事吗?完全不同的两个系统,体制内以前都没有交社保这一概念
浙江网友回复:不光体制内,工厂以前也没有交社保,但是以前退休也有工资呀,而且工人的工资仅占创造价值很少的一部分,退休工资相当于延迟支付,当然这个国外没有,所以他们的相当于社会福利。
观测观察:说得好,人人平等,为什么他们每周休两天,工资高出那么多,一个人的退休工资就比100多个农民的还高。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老农苦啊,对自己的晚年,恐惧与不安缠绕着老农们!全国广大农村老农不得不70岁了还要挣点小钱养活自己,那些城里工人、体制的人,与老农是一样的牛马,只不过他们稍体面些而已。,但他们和他们的子女,总是攻击广大老农!感谢这位政协委员同志,尽管这个建言来得太晚,会遇到阻碍,也不一实现!我替广大农村劳作一辈子的老农仍谢谢这位政协委员周同志!
高山上的乌木:对,退休后不再为社会贡献劳动,不能拿相应的高工与职级的退休待遇。应该适当提高城乡老人的福利待遇
瞎溜达:多劳多得是说你在“劳”的时候。退休后大家都不劳了,你就不是“挣得”了,而是“争夺”了。杨元庆亿元年薪,所以他要保住位置。如果他不在那个位置了,联想股东还愿意他继续拿那么多吗?
guan_17731939951651:我也觉得应该平等,因为上班已经让工资有差距了。大家都不上班为什么要拿得不一样?除了交的养老金不一样的那点点差距,其他应该要一样。当然,如果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可以无限地拉开差距。
guan_17731916661008:我是来自贵州山区的农民工,我强烈赞成委员的提议,强烈要求和我在深圳政府上班的堂兄弟一样的退休待遇
黑龙江网友:享受着低粮价,农民70还在地里干活,凭什么?谁年轻时候吃的苦少了?
四川网友:我其实非常怀疑你是不是自己掏钱买了社保?大概率就是体制内人员,用高额补贴(高交费率)交纳社保。以便日后享受高额退休金。其实也就是用公家的钱,以“合法”的手段掩护,流进个人账户。
guan_16690311642324:你交多少保险金?现在拿高额退休金的,我可以说他们交的社保九牛一毛,绝大部分是视同缴费,真正交的多得外企退休员工,也就一万左右,这些是真的交很多,有的是按3倍交的。但跟教师退休,公务员退休的没得比,现在教师退休基本1万5起步,他们交什么了?都是视同缴费,缴费基数却按最高给,这合理吗?现在大家不满意的是这部分,没怎么交的,却拿最多
Ovisky:完全平等不可能也不应该,但差距也不该拉开那么大,比如一个从烟草系统退休的,退休工资可能一家人都花不完,而一个从破产企业退休的,也许就干够一个人吃饭,可他们真的能力、付出有那么大差距吗?社会主义国家工作不同只是分工不同,很多人只能做体力劳动是因为出生农村、山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有的人接受过一定的教育,但没分配到好的工作,分配什么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地域、时代、家庭关系带来的差异。所以,退休工资有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也要考虑到以上情况,适当抹平差距
世界大观:只要一谈到缩小退休待遇差距,跳出来反对的人很多,且理由花样百出!这说明既得利益群体是多么的害怕公平,害怕共同富裕!
guan_16862296962157:体制内2014年改革前就没给养老金池子里交过钱,而是按高标准视同缴费,白嫖穷人们低标准缴纳的养老金总池子里的钱,凭什么有脸多拿?
艄公laoqin:有个问题需要说明白。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障,不是一次分配,一次分配是按劳分配,就是工作薪酬。一次分配考虑的主要是效率原则。社会保障是二次分配,主要考虑的是公平原则,是保障性分配。保障性分配可以高,也可以低,这要根据国家财政能力考虑,但对每个人的保障应该基本均等是保障原则。当然,有些特殊情况是应该做特殊调整的,比如,烈士配偶或父母;对国家做出重大特殊贡献者等,应当给予特殊待遇。
91道格苏:这两天时不时地刷到”给农民提升养老金”的相关话题,争论的挺激烈的……正说正有理,反说反有理,其实都挺有道理的。。给65岁、或者70岁以上的农民,每个月的养老金别说涨到500元、1000元了,哪怕就是涨个百八十块钱,农民都会非常非常开心,甚至是感恩戴德的……可是只要一说,没钱、菜政压力大
乡下闲人萧武:#代表说农民交的公粮就等于交了社保#有些人的逻辑就很奇怪。一说给农民涨养老金,就说你没交,凭什么领?说的好像领的人就都交了似的。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是2014年才开始缴的,之前也不缴,耽误他们退休之后领退休工资了?而且,这些人除了社保提供的基础养老金之外,还有单位发的与级别之类的东
欧阳志刚正在搞创作::先从限制现在的养老金增长开始做起吧。每个月8000块以上的,十年内不再增长。8000以下的,每年按固定数字增长,而不是按比例。越少的,增长越多。每月100~200块的,每年增长200,明年就是每月300~400块。越往上越少,7000~8000刘春:一说给70岁以上的农民每月增加点养老金,就有人问钱从哪里来,就有人说他们可没交过养老险,还有人说城里那些养老金高的都是自己过去缴的,是这样的吗?
每年增加1块钱。和现在按照比例增长相比,增加的总金额应该差不

三、养老金平权问题的通常解释

养老金平权是指消除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之间养老金待遇差距,实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统一制度。近年来中国致力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接轨企业,但因历史原因、职业性质差异(如职业年金),差异依然存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如每月约元)水平仍然较低。
核心问题与背景:
制度性差异(“并轨”历程):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由财政全额负担且水平较高,企业职工则依靠个人和单位缴费,待遇相对较低。近年来改革方向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为交纳社保,逐步缩小待遇“鸿沟”。
职业年金与补充养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通常有“职业年金”,使总体退休待遇高于仅有基本养老金的企业职工,这被称为为了留住人才的合理差异。
城乡差异: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主要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缴费基数低、年限短,退休待遇远低于职工养老保险,这是目前平权呼声最高的领域。
养老基金压力:面临人口老龄化,有人预测未来基本养老金累计结余可能耗尽,平权需要在保证公平与基金可持续性之间权衡。
平权方向:
统一制度:缩小并最终取消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养老待遇双轨制。
长缴多得:强调不论何种职业,待遇均与缴费年限和数额挂钩。
提高基础养老金: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简而言之,养老金平权不仅仅是“平均主义”,而是建立一个公平、统一、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中国社会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

公平性方面的问题
当前,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平性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比较突出的矛盾:

1.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
近年来,社会上对养老金“双轨制”问题议论较多,主要指向是企业职工和其他城镇就业人员普遍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实行退休制度,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待遇水平相对较高,从而引发“待遇差”矛盾。
为解决上述问题,从2005年以来,国家已经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但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迄今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双轨制”所导致的养老金待遇差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不仅如此,由于多年来连续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少数地方出现一些企业在职人员工资低于当地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倒挂”现象,也有的地方出现基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反向待遇差现象。同时,也导致进一步加大各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压力,使一些地区的基金积累不断减少,难以为继。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设、管理分割
目前,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处于制度分设、管理分割的状态,即分别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两者之间在缴费标准、药品目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差异。这种体制的形成有特殊的历史原因,并引起一些矛盾:一是有损社会公平,不利于城镇化背景下的城乡人员合理流动;二是两种制度之间在有关政策、经办管理流程等方面互不相同,产生矛盾;三是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出现了人员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的现象,也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
为此,根据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近年来许多地区进行了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探索。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明确把新农合与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并列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整合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2013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整合城乡医保和统一管理。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级地区全面实行城乡医保整合,还有其他省的35个地级市以及另外40多个县实行了城乡医保整合,总共覆盖2.1亿人。但是,多数地区在居民医保方面仍然处于城乡分割状态。

五、养老金中的性别不平等

在我国晚近人口结构迅速变化、女性大量进入劳动力市场、核心家庭结构不断瓦解的社会背景下,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随之凸显。与男性相比,我国女性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相对更少,且养老金的性别差距仍在不断扩大,“贫困女性化”问题日益严峻。在性别不平等的视角下,建立在“男主外、女主内”“生产归男性、家务归女性”的核心家庭模式基础上的养老保险制度,复制、延续甚至强化了女性群体在经济安全上的弱势地位及依赖角色,导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原有的预设和安排面临着不得不转型的挑战。基于此,有必要在检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性别不平等现状及背后原因的基础上,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重塑,以便更好地保障女性退休后的经济安全。
养老金性别差距是一个影响广泛的全球性问题,通常导致老年时期女性的经济保障水平低于男性。
  • 养老金性别差距指男女之间养老金财富的平均差距,据估计,这一差距通常在30%至40%。
  • 要消除这一差距,就必须解决职业养老金差异和历史上性别福利差异等问题。
养老金性别差距是一个普遍存在、影响深远的全球性问题,通常导致老年时期女性的经济保障水平显著低于男性。养老金性别差距指男女之间养老金财富的平均差距,据估计,这一差距通常高达30%至40%,但各国之间差异较大。
因为女性的平均寿命往往比男性长,所以她们通常需要为更长的退休生活准备资金。因此,养老金财富的减少会导致女性老年生活水平进一步下降,贫困风险上升。
尽管养老金性别差距的影响相当大,但与其他性别差距(如性别工资差距)相比,传统上对这一差距的研究和报道一直不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日益受到重视,养老金差距也逐渐成为许多政府和决策者关注的焦点。
明确差距是重要的第一步,但这并不简单。有多种方法可以定义和衡量这种差距,如研究不同年龄段积累的养老金财富(包括私人和国家养老金),或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
比较不同年龄段男性和女性的养老金财富,尤其有助于识别造成差距的不同原因,并预测差距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但这需要数据支撑,而这些数据可能比退休收入数据更难获取。
为什么会存在养老金性别差距?
虽然养老金性别差距部分是由性别工资差距造成的,但还有其他重要的影响因素,包括:
兼职工作者和低收入者(这两类人更有可能是女性)被排除在职业养老金制度之外历史上男女养老金福利的差异养老金缴费率和投资风险偏好的差异离婚协议中对养老金的处理
照顾角色的性别分工和女性因承担照顾责任而离开工作岗位被认为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例如,英国独立慈善机构养老金政策研究所(Pensions Policy Institute)在其2019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估计,不同的工作模式使英国女性的养老金财富减少了47%。
对于参加固定缴费养老金计划(即根据缴款金额加上投资回报,再扣除成本和费用提供福利)的女性来说,职业生涯中断可能会对退休结果产生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因为随着时间推移,复合投资回报的损失会逐渐显现。

六、中共对养老金“并轨”的规划路径

养老金改革的并轨方案,这一制约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痼疾”,终于有了治疗方案。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被总结为“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首先,“一个统一”中提到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与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极大程度上保证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双轨制”,甚至是“多轨制”,自诞生之日起其公平性就一直反复被诟病。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平等,不仅造成了不同人群退休收入的不公平,而且使得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处于十分混乱的境地,对我国社保体系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因此,只有实现全国“统一”,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平,从而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和财富再分配的功能。

其次,这次提出的“五个同步”。

第一、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2008年,我国曾经对5省市的事业单位实施了改革试点。这并不是一次成功的改革,很多地方的试点陷入了停滞。造成此次改革未遂未果的主要问题就是公平问题。显然,并2008年不成功的试点经验对此次改革方案设计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体现改革的平等和公平,改革方案首先便提出了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步进行,作为改革之根本,一步到位,避免了二次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第二、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目前,退休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大约是在职工资的80%-90%。而企业职工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大约在45%左右。因此,直接通过降低养老金来实现“并轨”对于现在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言是不公平的。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参照国外的成熟经验。许多国家为政府和一些非盈利性机构的职工提供类似于企业年金的职业年金来补足两者的差距。笔者也曾在一些文章中大力支持我国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发展,发展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才是相对现实的解决办法。

第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曾经“双轨制”的拥趸者们的一个观点是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较低,因此需要通过更好的退休福利来吸引人才,从而实现总收入的平等。这虽然是一个伪命题。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的确与企业职工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也造成了社会上“公务员虽然现在拿得少但退休后福利好”的偏颇观点。因此,两者改革必须同步进行,才能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在职与退休工资的比例保持一致。

第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相比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给付机制和计发办法比较复杂,而且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已经很多年没有调整。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需要一个合理平等的待遇调整机制来与企业相匹配。只有待遇计发办法先“并轨”,养老保险制度才能顺利“并轨”。

第五、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我国的许多改革措施都曾经采取地方试点后再普及全国的方法。养老金“并轨”也曾经在2008年进行过试点。的确,通过试点可以看出一些政策的优势和劣势,从而进行修改和调整。但其缺点在于花费时间过长,造成许多试点未遂未果或是很难普及。我国目前的老龄化形势严峻,社会养老制度的不平等性亟待解决,加上分省市试点会造成不同省市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的不平等。全国步调保持一致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

详情请参看:

1、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劳动者退休后养老待遇应是平等的
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26_03_09_809363.shtml

2、流动的劳动与无法转移的养老金:农民工受到威胁的养老金权益
https://www.laodongqushi.com/pension-portability/

3、每月提高20元,中国农民养老金增幅微薄凸显经济不平等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260313/china-pensions-inequality-farmers/

4、事权划分与养老金收入不平等——基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据
http://www.card.zju.edu.cn/2025/0716/c24475a3069913/page.htm

5、第259期:农民养老金每年提高20元远远不够
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725738.html

6、揭秘养老金分配不均:我们距离平等有多远?
https://zhuanlan.zhihu.com/p/687441397

7、男女养老金差距平均在30%至40%,对此我们能做些什么?
https://is.gd/1HO40R

8、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性别不平等及其应对
https://is.gd/Bc51XQ

9、社会分层、制度分割与社会不平等:一项关于中国养老金制度的福利社会学
https://www.wsp-publishing.com/en/article/22254500/

10、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十一讲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http://www.npc.gov.cn/npc/c12434/c541/201905/t20190521_216660.html

11、养老不平等
https://x.com/nytchinese/status/2032341889651708162

12、陈凯:社会养老保险需要平等公平的“并轨”
https://econ.pku.edu.cn/ccissr/bdbxpl/50161zgbxy309146.htm

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

李翘楚——“你好 你的…半封信…正在派送中”

今年1月7日,我曾写过一篇《不应该让限制通信权成为一种刁难手段》,记录了与鲁南监狱在通信问题上的种种经历。文章发出后不久,1月15日,在中断通信四十多天之后,我终于收到了许志永写于12月21日的信。但打开后发现,信纸上标注的页码是第3页和第4页——前两页不见了。我心里犯嘀咕,就在回信中问他:你那封信到底写了几页?

之后一段时间,通信恢复了正常。一来二去都很顺利,大年初一那天甚至还收到了一封他写于1月底的信,是监狱用顺丰快递寄来的。我以为情况在好转。

3月13日,我收到了他写于2月25日的信。打开文件袋,里面可怜巴巴地夹着一张纸。我还特意伸手在文件袋里仔细摸索了一遍,确认没有遗漏。这张纸上的页码标注着3,前面两页又不见了。这一页只有简短的两段话,然后就是落款日期。

通过他在这封信里提到的情况,我才知道,他在12月11日还写过一封信给我——我从未收到。而12月21日那封信,他一共写了4页,我只收到了后面两页。

两次抽取部分页数、寄出残余页数的操作,让我很困惑。在我所了解到的法律规定中,监狱对信件的处置方式是”扣留”,针对的应当是一封信件的整体。如果监狱认为信中存在不当内容,依法扣留整封信件并告知当事人,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我能理解。但现在的做法不是这样——不是光明正大地扣留,而是把一封完整的信拆开,抽走其中几页,再把剩下的半截内容继续寄出来。

我这两次收到的信,内容支离破碎,缺少前因后果,无法完整理解许志永想要表达的意思。这种做法客观上制造了我们之间的沟通障碍和信息误解。

我想问一个朴素的问题:从一封完整信件中抽取个别页数,把剩下的内容寄给收信人,那这和重新造了一封“新信件”寄给我,区别在哪里?这还是法律意义上的“扣留”吗?我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找到对这种处置方式的规定或依据;咨询了律师和有监狱通信经历的家属,也没有人遇到过这种情况。

所以,3月16日,我向鲁南监狱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这种处置方式的法律依据以及执法人员信息。我不知道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授权,如果有,请告诉我;如果没有,请纠正。
同时,我还寄出了一封询问函,询问我在1月30日写给许志永的信件和随信附寄的一幅手绘星空图目前的处理情况。当时临近情人节,许志永在之前的信中说过让我替他抬头看看星空,我就认认真真画了一幅星空图寄给他,算作情人节礼物。到现在他也没有在信里确认收到,我很焦急。不知道“夜空中的星星”招谁惹谁了。
说实话,我的期望已经很卑微了:不要再在通信最基本的程序上做手脚,不要把好好的一封信拆得七零八落再寄过来。我不理解的是,好好通个信,为什么这么难?隔三岔五就要出一个新花样、制造一个新障碍。

故意积压信件(最长的一封压了快两个月)只有在我们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形成压力后才一次性送达5封,暗示以“信件送达”作为“撤回申请”的交换条件。

通过第三方口头转述修改信件内容,以至于要求删除的内容和要求删除的段落对不上,无奈只能猜着去修改(得知修改后的信件通过了,我竟然产生了中奖的心情)。

要求修改信件,完全照做后却还是被扣押,理由是“未修改”。并传话给我“不要再寄法律文件,没用”。

现在又开始被抽页了。

我每次依法提出异议、寄出法律文书,换来的是消停一阵,然后换一种新的方式继续。我只是想和志永正常通信。我会继续依法追究每一个不合法的行为,但我也真的很想问一句:到底怎样才能让你们好好地把一封完整的信寄过来?

北京锡安教案律师团队遭受严重打压

【民生观察2026年3月18日消息】2026年3月17日,北京锡安教会发布代祷信称,截止目前仍有18人被羁押于看守所,该案律师团队遭受当局严重打压。恳请大家为锡安教会“10·9”教案以及律师团队献上代祷。

自2025年10月9日至11日,广西北海警方展开跨省同步抓捕行动,共拘捕北京锡安教会(Zion Church)27位牧者及同工。截至2026年3月17日,仍有18位弟兄姐妹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羁押,其中女性被关押于广西北海市第一看守所,男性被关押于第二看守所。

案件至今已进入第159天。在过去数月中,为本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团队遭受严重打压:多位律师被约谈、警告,被迫暂停执业,甚至被吊销律师执照。

锡安教会表示,他们深感这是对公义与法治的公然藐视与践踏,恳请弟兄姐妹为律师团队献上代祷。求主施恩的手坚固每一位律师及其家人,赐下公义,使他们能正常履行律师职责与权利,并按国家法律恢复执业资格。

与此同时,北京锡安教会及家属恳切呼吁社会各界、国际人权组织及基督徒群体持续关注此案,祈求公义早日彰显。

据悉,2025年10月9日至11日,锡安教会有共计27位牧者同工被广西北海警方从多地押解回北海拘留。之后有9位先后被释放或取保候审。

2025年11月18日,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北海公安局银海分局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为名,向18位锡安教会的牧者同工家属发出了逮捕通知书。

18位牧者同工分别被羁押于北海一看和二看至今。其中安梅姊妹被羁押于北海第一看守所内。

关押期间律师多次前往北海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安梅,遭到办案人员谢飞以罪名变更为由拒绝会见,且安梅姊妹在看守所里面被限制购物。之后律师对办理安梅案件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告举报。

北京锡安教会成立于2007年6月3日。锡安教会没有明确的宗派的归属但有改革宗的背景。

该教会开设的神学院,老师大都倾向于改革宗。现在的牧者有:金明日牧师、李相虎传道、邓华传道、朴东贤传道、王剑锋传道、靳宏亮传道、高颍佳传道等。信徒人数500多人,每个主日有三堂礼拜。

锡安教会设有教务委员会,朝语堂有五人,汉语堂有十二人,重大事务由该委员会决定。

2008年,该教会的主任牧师金明日曾公开声援被政府打压的守望教会。政府为使该教会噤声,向房东施压,不许其与锡安教会续签租赁合同。

然而,威胁并未奏效。到2018年,锡安教会已经发展为北京最大的家庭教会,这也是当局千方百计最终于2018年9月将教会查封的原因所在。

2018年6月,政府在教堂外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和监听设备。警察还找到信徒们的工作单位或家人,并强迫信徒签不再参加锡安教会聚会的协议书。

同年6月,锡安教会的微信公众号被当局屏蔽,甚至接连申请的几个新的微信公众号也全部被当局屏蔽。此后,教会其他一些在线账号也接连被封。据消息透露,信徒和牧者个人的手机、微信也被当局监听、监控。

2018年7月,锡安教会一位牧者的家人生病住院,当局试图收买该牧者。当局对其说:「只要你答应跟我们合作,你们家花几万块钱才能治好的病,我们只需几千块钱就可以给你们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