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

临汾金灯堂教会二审维持原判辩护人提起控告

【民生观察2025年8月18日消息】近日,临汾金灯堂教会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同日辩护律师对临汾中院法院提出控告。

2025年8月15日上午九点,临汾金灯堂教会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当日,李双平的辩护人赵青山律师、赵国爱的辩护人王胜生律师,对二审临汾市中院法官史晓鹏等人提出控告。

控告事项:1、提前几分钟至几秒钟电话通知宣判,开创中国法院宣判之最。

史晓鹏2025年8月14日刚接收了一位辩护人的代理手续,并糊弄辩护人说在看辩护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不知案件接下来如何处理,不料次日8月15日早上八点多,就一一通知辩护人上午9:00二审宣判。提前几分钟至几秒钟电话通知宣判,中国法院宣判之最。

2、临汾刑事二审普遍不公开审理,开创中国司法上的实质“一审终审制”。

史晓鹏接手案件后就通知【二审决定不公开审理】,辩护人都提了反对意见;全部被告一审都是自行无罪辩护,上诉被告仍然是坚持无罪辩护;对辩护人提出的一审程序众多严重违法之处,史晓鹏及合议庭成员贾晓斌、郭芝荣,全然不顾大胆背书。

据辩护人在线搜索,临汾市的刑事二审普遍是:不开庭且匆匆出裁定维持原判,开创中国刑事司法的实质“一审终审制”。临汾中院实际执行的“二审不开庭且快速维持原判”,把中国司法的二审终审制,给丢进了汾河。

3、恐惧“所谓的受害人们”参加庭审,开创“没有被骗仍是被诈骗”诈骗犯诈骗自己和子女”的“诈骗犯”之最。

本案的众多受害人们,至今不知道自己被当成受害人了。一审二审都故意不通知“所谓受害人们”参加庭审,更害怕“所谓受害人们”到庭再次强调并讲明“没有被骗”的事实。

截止一审庭审过程,一审公诉人才明确:区分众多信徒是证人还是受害人的唯一标准是“是否承认给过奉献金”,承认给过奉献金的就是受害人,没承认给过奉献金的就是证人。

每位被告人都是自己身体力行践行圣经里的教义来进行奉献的,其子女也虔诚地在进行圣经的十一奉献,这都是清清楚楚在笔录里呈现的。但所谓受害人名单里,却没有这些被告人,却赫然列着被告人子女的名字。被告人自己诈骗自己,诈骗子女,却没有一处证据证明自己贪墨过一分的奉献款。这是最奇葩的“诈骗犯”。

一审为了程序体面,当庭说电话通知了受害人参加庭审,还在法院公告栏张贴了公告来通知。但公告栏里根本没有改公告,呈现到一审法院卷里的,说不方便一一电话通知受害人,公告也做了虚假证据。

临汾中院的二审,史晓鹏连程序体面也顾不上了。

4、对家庭教会的认知和态度,开创义和团现代化和文革遗风。

史晓鹏在会见被告人时,明确不耐烦地说“别跟我提你们的信仰!”。对之前一直被取保,一审下判后收监刑期很重的被告,史晓鹏轻蔑地质问“你还信你的神吗?”

案件侦查期,侦查人员甚至对受洗的青年说:你要信教,就不能考大学,我们举报你思想问题。

扣押至今未归还的被告人及近亲属的众多私人物品中,跟案件有关并且随案移交的只是极少几件,大部分是私人信仰有关的十字架、圣经等物。

但至今没有拿出,被告人有贪墨过或挪用过奉献款的丝毫证据,反而证明:这些被告因着信仰虔诚的缘故,有多么洁身自好自律道德公义怜悯大爱。

据中外学者综合研究,义和团期间死亡的中国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和新教信徒)人数约在2万至3万之间,死亡的外国传教士及家属约200至300人,重灾区就在山西。

传教士的坟墓,被安排的推土机一夜推为平地,而那近3万的中国同胞,仅仅因为信仰了基督,就杀害且连个名字和墓碑都没有,更别提反思和纪念。

对外恐惧、对内残酷,不该是三晋大地的特色。

5、将矛盾和压力上移,将私利和无能包装成政治正确,创造超长羁押待审之最。

下级法院人员不认真履职,不对案件真相和正义负责,不来定纷止争,就是把案件矛盾和压力一级级上移,绑架上级来背书,并且制造侵犯人权的事件,抹黑地方和中国司法形象。

审批该案的原山西省副书记商黎光,因贪污被判了无期;一审公诉本案的原临汾尧都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军,落马;一审署名公诉人,两人落马。

上级人员的指令中断频发,本案众多被告人被羁押至今超过四年。

就在辩护人2025年8月14日,还在向二审史晓鹏提交对一审法官的控告材料,要求二审纠正案件多处的程序严重违法时,二审史晓鹏等人,已经焦虑地次日通知二审宣判。不纠正任何问题,并且制造二审新的问题,就是没有任何担当的将矛盾和压力上移。

这不是政治正确,这是私立优先的无能和渎职。

综上,控告人请山西省级有责单位,负起责任来,将矛盾化解在山西境内,而不是将对内残酷的稳控彰显的更严重些。

附:对一审审判的《控告信》材料,控告内容二审未纠正丝毫,该控告材料已对二审临汾市中院史晓鹏和临汾市检察院递交。

控告人:赵青山(李双平的辩护人),电话:18036098984
王胜生(赵国爱的辩护人),电话:13206112852

据悉,金灯堂教会是山西一间大型家庭教会,因持守家庭教会立场,拒绝加入三自教会而屡遭逼迫和打压。

2021年8月7日,杨荣丽、王晓光夫妇等12位基督徒再次被捕。后有6人获得取保候审,王晓光牧师、杨荣丽师母、李双平、董勇勇、赵国爱、霍壮平等6人则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

2025年4月8日,金灯堂教会12位教牧同工被控“诈骗罪”一案,于2025年4月8日和4月17日开庭审理。

2025年6月20日,金灯堂教案部分弟兄姊妹被以诈骗罪重判,其中李双平弟兄被判九年零二个月。有弟兄姊妹之前按官方要求解聘了主内律师,改用当地律师,仅仅因为当庭不认罪,也被判五年以上。

分管副院长解炳华此前多次进入看守所,要求弟兄姊妹解聘主内律师,并强推了对杨荣丽、王晓光夫妻的庭审。

目前已获知的金灯堂教会10位弟兄姊妹的判决结果如下:

1,李双平弟兄,诈骗罪,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30年10月21日止。)

2,李琴姊妹,诈骗罪,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因李琴姊妹2021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

3,霍壮平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4,赵国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12月21日止。)

5,冯俊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因李琴姊妹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

6,董勇勇弟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

7,杨红珍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8,王仙风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年11月2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9,陈青兰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年11月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0,吴玲娥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11月2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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