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星期二

王宇办护照被拒提出履责申请

【民生观察2023年8月8日消息】因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和乌兰浩特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绝给王宇办理普通护照,针对此违法行为,王宇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提起依法履责申请书,并于8月7日邮寄至有管辖权的机关,目前等待法治国家对其依法查处并纠正其违法行为,依法为公民办理护照。

王宇于2020年1月3日及2022年12月26日,两次到居住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申请办理普通护照。但该部门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未进行任何必要的询问,直接拒绝签发。王宇当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亦被其工作人员无理由,无依据拒绝。

2023年4月4日,王宇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的官方网站,按照申请程序在网上提交了办理普通护照预申请,同日王宇通过网络查询,被告知“您的预申请未通过!初审不通过”。

王宇即时根据要求申请复核,但后经多次查询,且直至2023年8月6日,王宇在网络查询的预申请复核结果仍为“您的复核申请正在处理,稍后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七,八条均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程序予以了明确:“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王宇表示,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在违规拒绝受理行政相对人的普通护照办理申请后,不出具书面理由,亦不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二条明确:“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制证机构)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的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工作,并制作普通护照。”第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普通护照的受理、审批签发、制作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因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普通护照受理、签发工作中明显违规,王宇特提出依法履责申请,请求责成北京出入境管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北京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在不予签发护照程序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8月7日,王宇将《依法履责申请书》分别邮寄给北京市公安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要求给予书面的查处结果并及时通知她本人。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