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张爱民被寻衅滋事案庭前会议纪实

【民生观察2023年8月31日消息】2023年8月30日上午,维权人士张爱民被寻衅滋事一案在唐山市古冶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张爱民及辩护律师到庭参加,法官听取了控辩双方对开庭审理有关程序性问题的意见。有张爱民老婆与其他维权访民到现场,他老婆与其他访民没有进入庭前会议参加旁听。

庭前会议上,张爱民及律师首先对古冶区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北京市法院或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另行指定其他法院审理,并要求审判人员、公诉人员集体回避。理由是:张爱民是在国家信访局准备上访登记时被抓的,地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是“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八项规定的“特定场所”,根据该《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案件应由北京市西城区管辖;同时,本案的侦查机关是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区分局,曾是张爱民控告的对象,而分局局长又兼任古冶区政府副区长,古冶区司法机关在在人、财、物的管理上,无法独立于古冶区政府,如果在古冶区审理,案件将无法保证公平公正。对此,公诉人表示反对,提出因犯罪地在唐山市古冶区,故,古冶区司法机关有权管辖;当然,如果上级人民法院另行指定由其他法院审理,公诉人亦服从。

接着,张爱民又提出要求本案公开审理,律师则进一步提出要求庭审直播,理由是此类案件涉及上访群众的重大信访权利,具有重要法制教育异议,依法应通过直播的方式公开审理。对此,公诉人未回应。

最后,律师还提出要求调取公安机关对张爱民的网上通缉令和到北京的异地办案协作手续。对此,公诉人又表示反对,说本案程序是合法的。律师则出示了刑事侦查卷宗,义正言辞地指出: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先农坛派出所两位民警出具的《到案经过》,内容清晰地记载民警是在西城区永定门西街附近巡逻时,对张爱民核实身份,发现张爱民被古冶公安分局列为网上逃犯,进而传唤到案,那么,网上通缉令、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直接关系到本案的立案侦查程序是否合法,必须由公诉机关举证证明。

临近中午,庭前会议结束,对于张爱民及律师提出的程序性问题,法官未当庭表态,表示待合议庭评议后再作出决定。

张爱民案件何时开庭还没有明确时间,后续案件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另外家人非常担心张爱民身体尤其是已经心脏有搭桥,医院建议他继续给心脏做搭桥手术,请唐山当局应该无罪释放张爱民回家看病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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