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黑龙江杨浩案在建三江法院开庭

【民生观察2021年11月11日消息】2021年11月9日,黑龙江维权人杨浩不服建三江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一案,在建三江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11月13日到16日,杨浩分别到国家信访局反应属地859农场制定并实施(2011)3号859农场文件涉嫌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人权,去公安部反映属地建三江公安分局涉嫌毁灭证据、打击报复。经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网上转交推送到859农场信访办。

信访办主任姜厚国接到上层交办的事项后,向当地859农场派出所报案称:杨浩的信访扰乱了859农场的信访秩序,请求警方处理。

2020年12月12日,在被关押在859农场派出所办案区两天后,建三江分局作出了(2020)建公(治)行罚决字1070号决定,杨浩被送到同江拘留所执行拘留10日。

获释后,杨浩于2020年12月27日通过邮寄,向建三江法院对此案提起了起诉。此案历经十个月,虽然阻力重重,如今终于立案开庭。

接到法庭通知开庭的电话通知后,杨浩于2021年11月3日打电话向法庭提出要求公开开庭,网上录播直播,此一请求由于被告不同意而被法庭拒绝。

建三江公安分局副局长、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和当时的办案民警出庭应诉。

被告称其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网站推送的信息,用于证明杨浩向上反映的涉法涉诉事项是属于违法,但文件证据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杨浩向法庭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国家信访局官方网站查询评价的截屏打印件,证明自己的信访是依宪法赋予的权利,在履行公民义务,对859农场政府行使监督职责。并向法庭提出案件承办人王永军,曾在2017年杨浩被构陷的刑事案件中作伪证对其迫害,属于有利害关系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案件办理的程序违法。被告建三江公安分局对此没有发表意见。而杨浩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却被审判长三次打断。

据悉,杨浩是因为十八年前建三江法院支持虚假诉讼枉法裁判其丈夫的民事案件,合法财产被抢劫而上访。

这次拘留已经是她遭到的第五次拘留,尽管曾遭遇过来自官方的无休止的打压,且目前当地859农场派出所再次构陷了案件,人身自由被限制,但杨浩不会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将在网上继续发声。

杨浩电话:156454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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