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星期一

江苏吴继新举牌呼吁释放张志华

【民生观察2023年6月5日消息】2023年6月3日江苏省邳州市吴继新在六四前一天到永远跟党走牌子前拉条幅:强烈抗议党、政正在屠杀人民!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安徽省访民张志华!在囯家信访局正常上访,被当地政府官员要求回当地解决问题为由骗回去被拘留10天,目前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

2023年5月16日安徽省宿州市肃县杨楼镇王老庄行政村谷庄自然村13号张志华在徐州市打工做火车到北京上访,2023年5月l7日张志华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登记完,从国家信访局出来后,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杨庄镇王老庄行政村孙善勇支书电话通知张志华回家解决事情,5月18日张志华回到了徐州市看病(眼是一级残疾并有残疾证),没有回老家,孙善勇书记又给张志华打电话叫张志华回去给解决事情,5月29日张志华回到村里找孙善勇书记后,村里通知杨楼镇派出所,晚上杨楼镇派出所用警车把张志华带走后拘留了现在关押在拘留所里,也没有通知张志华的家人,当局政府连一个深度眼残疾的老人都不放过。

张志华2018年3月打工之际回家后发现自家的宅基地被本村农民谷精汉占用建洗澡间,占地面积12平方米,经多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在2020年起诉到法院,随后就走上了维权上访之路。

张志华信访材料诉求如下:北京上访

我叫张志华,男,1954年7月出生,住:皖萧王老庄行政村谷庄自然村13号,身份证号码:342222195407100831, 电话:15262044397
我上访反映:杨楼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履行。事实理由如下:
一、2018年,我的西邻居谷精汉趁我外出打工之际,偷偷能在我宅基地上建造洗澡间,占地12平方米。
二、2020年,我依法将谷精汉告上法庭。谷精汉称:其已在2010年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按其证上的证载面积,其不算占用我的宅基地。
三、经萧县人民法院(2020)皖1322行初49号及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皖13行终31号行政判定认定,谷精汉在2010年办的土地使用证,属于弄虚作假,非法办证,已被判决撤销!(但,拆除谷精汉在我宅地上的建筑物,应当另行起诉)。
四、根据萧县人民法院(2021)皖1322民初5945号及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皖13民终1193号民事裁定:拆除谷精汉的违建不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该案应由人民政府处理。
五、裁定生效后,经我数十次地申请(包括萧县法院朱宁法官亲自来杨楼镇人民政府进行判后答疑)及萧县人民政府数次转办,杨楼镇人民政府拒不履行这一定职责!
六、我儿子己是近30岁大龄青年,在农村,男孩子找对象实属不易。房子是女孩子的首要条件。但因谷精汉的违建不能拆除,我就无法给儿子盖房。因此,儿子谈的对象均因“无房“告吹!
因此,恳请最高权力部门急百姓之所急,责令杨楼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这一职责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盼望!

此致
国家信访局

上访人:张志华2023年5月16日
张志华电话:15262044397
吴继新电话:13041493531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