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2年8月15日消息】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公民刘家财欲前往外地工作,却遭到宜昌国保的无理由阻扰,无法离开宜昌。同样,今年刚出狱不久的湖北荆门公民周远志,也曾想出门打工,但却无法离开荆门市。中共当局迫害出狱的良心犯,画地为牢,对异议人士实行经济封锁。
2022年8月13日,湖北宜昌公民刘家财被中国葛洲坝工程建设管理公司,聘用去河北从事监理工作,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周向东,不准刘家财去河北工作。
刘家财问周向东:你自己凭良心说,你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你们还让不让人活了?周说:你问我,我又问谁呢?即使我让你去了,河北也会把你赶走。
刘家财说:那我去孝感工作,孝感可是在湖北。周向东说:你只能在宜昌工作,不能离开宜昌。
刘家财问:宜昌不好找工作,为什么不准我离开宜昌?周向东说: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上级领导的指示。
刘家财表示,“湖北荆门的周远志告诉我他想出去打工,也被当地国保阻扰,不允许他离开居住的城市。像周远志和我这样遭受迫害的人,在天朝不知还有多少……”。
据悉,刘家财,1965年10月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公民,中国曾押政治犯。
1998年—2000年,曾因为湖北宜昌葛洲坝数千下岗职工追讨工资和福利待遇等问题维权,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路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云南警方威胁、警告和传唤;
2013年8月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遂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后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拘,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
2013年9月18日,被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5年12月2日,经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仍被维持原判,刑期至2018年8月11日止。
在沙洋汉津监狱服刑期间,刘家财曾受到体罚和克扣口粮。汉津监狱服刑人员的主要劳动任务是缝制服装,制作服装是流水线作业,每名服刑人员负责不同的工序。每名服刑人员每天都有劳动定额,完不成劳动任务的服刑人员会受到惩罚。惩罚手段之一:晚上10点其他服刑人员就寝后需要站几个小时才能睡觉。惩罚手段之二:早餐和晚餐只发一小饭勺稀饭吃。
在服刑期间,刘家财父亲于2015年7月11日病逝,当局未批准其回家奔丧。
现年61岁的周远志,此前系湖北钟祥市地税局“被退休”人员。三十年前因为写批评对农民“社教”的文章(《中国内地农村正开展史无前例的社教》)被开除党籍及职务。三十年来痴心不改,笔耕不辍,以笔名“曾仁全”、“楚一杵”、“华梁兴”在海内外出版两本书,发表文章被国安关押(谷歌可搜)。
2001年“被提前退休”后,周远志认为应该为家乡人民做点事。于是,专著于环保调查和文化寻根,调查并制作8级纪录片《千湖之湖之殇》放到网上,调查并撰写数十篇文章《戏说神秘钟祥》(网上可搜部分篇章)。在这期间,许多失去工厂、失去土地的农民走投无路慕名而来,请求周远志帮助发声。
周远志便主动杠起了许多媒体、记者、律师应做而不敢做的责任,当起了公共事件吹哨人,先后义务为暴力强拆、隐瞒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数十起事件网下申诉、网上曝光,被民间誉为“义工律师”。数十起事件几乎都促进了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解决,但也结下了梁子。这期间被国保约谈、被喝茶、甚至被威胁屡见不鲜。周远志始终不渝地恪守老祖宗遗训“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老子);“朝闻道,夕死可矣”(孔子)。
2017年11月9日,周远志在前往参与京山市地税局到荆门市地税局讨说法“围观”时被警方抓捕。荆门司法采取有罪推定调查,在供证不一、证人与证人说法不一,无权威说法,认定其曝光的事件“细节虚假”、“数据虚假”,而认定“细节、数据虚假”的证据均来源于处理事件不当的监管及腐败官员,不仅如此,法律规定不具备证人资格、制造黑恶事件暴力犯罪分子、成了指控其帖文“细节虚假”的证人。以延伸的“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法律若干解释”的“口袋罪”判决周远志网上“寻衅滋事”三年;以四篇不同事件点了五个官员姓氏的帖文认定为“诽谤官员”,在没有自诉人的情况下判决“诽谤(官员)罪”一年六个月;全省地税系统三千多人分别不同时间上访县、省及北京,与周远志都不认识,就因为周远志写了联名信,联系了尚未见面的“南都”记者采访,联系并出资律师介入事件,办了几个微信群就被“推定”为“组织人”,以“组织非法聚集罪”判决两年(此罪的前提条件是“经行政处罚不改正的”,而没有给予他“改正期”)。此起彼伏的全省地税系统维权事件由周远志一人买了单,合并共执行四年六个月徒刑。
在荆州看守所关押两年两个月后,周远志于2019年12月25日圣诞节那天,被送到荆州江北监狱。2022年5月9日刑满获释遣送回家时,六七个单位近百名维稳人员“迎接”。
出狱后的周远志退休待遇全部没有了,成了“四无”人员,鉴于自己目前恶劣的生存环境,周远志曾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了7条基本诉求,但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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