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孙大午,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知名民营企业家,大午集团创始人。大午集团从饲养1000只鸡、50头猪起步,经过近四十年的打拼,在一片没人愿意承包的盐碱地上,初步建成了一座集生产、会展、教育、医疗、休闲、娱乐、旅游、养老于一体,职工近万,学生过万的现代化的康养小镇,成为华北平原上一颗耀眼的明珠,集团总部占地近5000亩,员工9000余人,下辖子公司28家,资产逾百亿,是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孙大午及集团高层突然二次蒙难,银铛入狱,包括孙大午全家(妻子、二个儿子和儿媳妇)在内的25人被羁押至今,大午集团遭遇了自2003年以来的又一次严峻危机。本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4月4日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一)),2021年4月22日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二)》,后大午案被飞速推进,从移送审查起诉到起诉法院再到召开庭前会议,历时仅仅20天,大午案就像一辆超速行进的列车,究竟会驶向何方,令人担忧。
为了回应外界关切,现发出《大午案十问十答》(三):
1、大午案是如何被飞速推进的?
2020年11月11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突然采取抓捕行动分两批带走了包括集团高管、子公司领导人在内的28名员工:但其中孙大午等7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直到4月21日才批捕;
仅仅4天之后,2021年4月26日,大午案被移送审查起诉,进入检察院环节,其中有包括孙大午妻子、儿媳在内的四名女眷被拆分另案处理;
又仅仅10天后,2021年5月6日,大午案被河北省高碑店市检察院火速起诉到高磷店市法院;
再仅仅10天,2021年5月17日,高碑店法院强行召开大午案庭前会议,在此之前,高碑店派专员奔赴全国各地向辩护律师索要辩护手续、送达起诉书。
2、大午案法律团队如何看待大午案被飞速推进的状况?
律师团队认为,飞速推进案件不可能保障程序公正,不可能保障辩护权、阅卷权及其他所有诉讼权利,庭审沦为走形式、走过场,这是公然对法律的践踏和破坏。同时,法律团队认为河北当局以及办案机关意图十分明显,就是要快审重判孙大午等人。
有党内老干部对我们说,如此重判大午来向建党百周年献礼,保定简直糊涂透顶,是对习总书记民营企业家系列讲话的直接违反。
3、大午案为何被拆分?
被拆分另案处理的四名女眷没有任何另案处理的理由,有律师判断,这样拆分是为了将四名女眷作为人质,以四女眷定罪量刑要挟孙大午等被告就范,配合庭审。
4、大午案有多少本卷宗,控辩审是否充分阅卷?
大午案有348本卷,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到起诉仅用时10天,从起诉到召开庭前会议又仅用时10天,期间还不算移送,交接、立案、安排具体承办人员等手续时间,公诉人满打满算仅有20天阅卷时间,辩护人仅有10多天阅卷时间,审判人员满打满算仅有10天阅卷时间,公诉人按20天计算,1天要阅17.4本卷,1天24小时不眠不休不吃不喝不拉撒也要平均1小时阅近1本卷,审判人员1天要阅34.8本卷。
5、庭前会议进展情况?
庭前会议已经进行到第四天,辩护人对没有保障阅卷权纷纷提出异议,对管辖问题提出异议,辩护人及被告人基本上均申请全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回避。对于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也提出了相应申请。由于控辩审三方均没有充分阅卷,庭前会议争议非常大,庭审冲突非常非常非常激烈,如果直播,估计全球收视第一。法院强行推进,庭前会议沦为走过场,不可能达到庭前会议“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庭审,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庭前会议现场出现两个一片:律师抗议一片,被告人激动处哭成一片。
6、孙大午在庭前会议中说了什么?
2021年5月19日庭前会议上孙大午说:我可以承担责任,即使是重罪。后面这些人都很可怜的,都应该是我的责任。后面这些人都是人质。我们有四五十亿的资产,负债十个亿我们承受得起。4月22日上午,办案人员说给个机会,给个轻罪,认罪认罚。当时让认罪是对扰乱社会秩序罪认罚。
我和妻子做了36年了,没有分过红。现在这样追究我,亲者痛,仇者快。我希望我承担一些罪,哪怕是重罪。希望放了后面这些人,我们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孙大午哭,众人哭。)
法不外乎人情,我们确实有错误,上网发消息,土地问题我们有错误。我愿意承担责任,可是我承担了,别人更重,我愿意和谐。我们是搞社会主义的典型企业,是正面的典型,我是带着感情、带着理想做企业。我很痛心,现在却成了一个罪人。这个企业没有任何股份,大家都是拿工资的,这种模式是独创的。我们是搞共同富裕,是真正搞社会主义。所有一切都是我的责任,放过他们,我愿意承担责任。(孙大午哭。)
孙萌(哭):孙大午是我的父亲,他说错了,是38年,从84年到现在38年了。大午的干部都是靠工资生活,没有股份。大午发展上有资金问题,有土地问题,是在为社会做贡献。这样做是社会的悲哀,孙大午,我叔叔有错,有错就承担责任。可是我们是有社会责任的,大家都是领工资的。我父亲问我为什么去不了美国,我告诉他你没有资产,去不了美国。孙大午没有房子,只有一辆三四万的电动车。大家是为社会做一些事情。大午集团是一个好企业。大午集团将来还会为社会做贡献。即使法院重判我,我愿意承担责任。
7、起诉书指控了哪些罪名,检察院的量刑态度?
起诉书照抄起诉意见书,起诉九项罪名:寻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中诈骗罪与孙大午无关,是个别人员的个别行为。
根据各辩护人从检察机关了解的情况反馈,检察机关对本案被告人的量刑建议极重。如孙萌(孙大午大儿子,大午集团董事长)量刑建议为不认罪认罚20年,认罪认罚16年,孙志华(孙大午二弟)量刑建议为不认罪认罚14年,认罪认罚11年。67岁的孙大午将面临顶格量刑(25年)的风险。
8、法律团队如何看待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
由于时间仓促,辩护律师还没有时间充分阅卷,无法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单从起诉书来看,大午案嫌罪名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同一纠纷引起的事件拆分定罪。8.4事件“即8月4日公安局和平请愿事件,是因大午集团与农场土地争议引发的纠纷及后续事件被拆分指控为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三个罪名、四起事实。
这一事件孙大午及大午集团在处理方式上确实存在不理智的地方。
但值得注意的是,引发这些纠粉的根源是农场土地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起诉书指控“孙大午等人为非法占用保定国合农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场)土地,在明知土地归属并已承包给他人耕种的情况下,共谋人为挑起郎五庄村和农场的土地纠纷,通过抢种方式造成郎五庄村占用士地的事实”。而孙大午等人和郎五庄村村民却认为是农场强占了村里的土地。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本案的是非黑白及这几个罪名成立与否。郎五庄村与农场的土地纠纷是确有其事还是故意挑事?孙大午等是否明知并认可起诉书认为的土地权属?公安机关是否确实处理不公甚至包庇纵容犯罪?然而对于这关键事实起诉书并未列出证据证明。
第二种是民营企业“原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些罪名,总的来说,属于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中央高层及高法高检反复强调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
第三种是一些情节非常轻微的个案,如寻衅滋事罪里第一起、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根据刑法也根本不可能构成犯罪。
9、大午的罪名对大午集团的后续存亡发展有什么影响?
大午案的这些罪名,特别是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成立,将从根本上摧毁大午集团存在的合法性和发展的后续支撑。
非法采矿罪指控的行为自2004年,2007年就已开始,大午温泉度假村自2007年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壮大,其主要依托就是温泉,开发温泉是众所周知的,当地政府也是默许的,从来没有追究过非法采矿责任。现在一旦追究为犯罪行为,大午温泉度假村将难以存续。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指控的是大午集团利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生产的问题。大午集团是从农村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是一个农民企业,农民企业发展必然要占用农用地进行生产,没有地则无法生产,占地生产是农民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甚至可以说是社会转型时期,农民企业必然面临的“原罪”。一旦指控为犯罪,大午集团将无地可用,无法存续。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控的大午集团吸收资金的行为。大午集团因其立足乡村,面临的到困境尤为严重:一方面,土地制度决定了大午集团无法以此为抵押通过正常的银行渠道贷款融资;另一方面,养殖业“高投入,低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又让银行对借贷业务望而生畏。一方面要发展,一方面缺乏资金,大午集团不得不向特定周边村民和员工借款。借款年利率仅为4.2%,略高于银行;借款的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发展生产;从未出现任何兑付障碍而造成出借人损失;没有采取任何欺骗、虚构等手段,也没有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大午集团案发前经营状况良好,从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和挤兑情况,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一旦追究为犯罪,骤然集中出现的追缴和退赔会让大午集团资金陷入困境,甚至会导致企业崩溃。
10、大午案庭前会议还披露了哪些严重问题?
孙大午悲痛地说:(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那种生不如死的东西,我会在庭审的时候讲给你们看。需要去勘验。这种勘验,如果让我提示一下,我三个月没有太阳,没有窗户。这种精神上的摧残已经到了极限。
孙大午:我已经在死亡了,我已经在处死了。这个量刑无所谓,就一定要尊重事实。我的家人都在看守所,五个孙子在家(备注:孙大午五个未成年孙子孙女的法定监护人全部被抓),我心急如焚,我解决的了吗?
本案第19名被告人纪玮莲(女):多次呕吐。监视居住六个月没有窗户,身体状态达到了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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