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

玉林斑美拉案 辩护律师在行动

【民生观察2020年9月24日消息】斑美拉案,被广西玉林的官方炒作为斑美拉特大传销案、广西第一大传销案。

“斑美拉”本是余石容经营的一家公司的字号,因为经营模式先进、发展势头良好、热衷于公益,曾经被中央电视台邀请制作节目,公司负责人余石容与央视著名主持人董倩进行《对话中国品牌》。公司的理念就是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让有意向的客户变成代理商,也能赚到钱。

公司也曾邀请中国顶级刑法学专家高铭暄、赵秉志、阴建峰教授对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分析、论证,他们一致认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但三名刑法学专家敌不过广西玉林市的公、检、法联合办案。当二审法院的法官和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就联合办案了,别说是刑法学专家了,就算是上帝、佛祖、老神仙来了,或许也难以与其辩驳。

果不其然,有了共同联合办案的基础,该案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中都是一路绿灯,玉州区法院不听被告人的辩护,不允许辩护律师发言,不采信辩方证据,甚至不惜对律师动武,把辩护律师架出去。

果不其然,一审判决不仅对余石容等人重判,而且还罚没了数亿元财产。一审判决结束的次日,中级法院便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一审法官的文章,公开宣示:一审判决有理。

这起被玉林市司法机关强行非法管辖的大案,被告人及其家属感觉自己如同被打劫了一般。谋财不要害命呀,他们本来对二审抱有极大的期望,可玉林市中级法院在立案半个月之后,突然宣布:二审不开庭。

辩护律师向玉林市中级法院提出变更管辖的意见

2020年9月22日上午,斑美拉案中余石容的辩护人冯延强律师、秦华俊的辩护人刘良强律师来到玉林市中级法院。因主办法官罗斌及合议庭其他成员都不在,刑一庭的法官助理邱助理前来接待。

辩护律师此前曾明确要求罗斌法官书面告知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结果得到的书面告知是这样的:工作人员在便签纸上写下合议庭成员的名字交给律师。

随后,两位律师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联系该院的监察室。不久,两名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前来接待,其中一名接待人员姓罗。辩护律师明确要求该院查清楚一个关键事实——曾在本案侦查阶段与侦查人员、检察官“一起长时间的互相讨论、深入研究、查找案例”的法官姓名及职务。

两位辩护律师还针对此案存在的二审法院插手基层法院一审程序、公然自称是一审法院、鼓励基层法院的法官非法驱逐律师的一审法官、在一审判决书作出次日便在二审法院的网站上刊登一审法官的文章等违法问题,明确要求该院立即撤销不开庭审理的决定,将该案的二审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管辖。

辩护律师赴玉林市检察院控告二审法院的不法行为

从玉林市中级法院出来,两位辩护律师又赶至玉林市检察院,就玉林中院诸多违法情形进行控告。

对辩护律师反映的中院违法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情况,接访的检察官很诧异,他说本地的案件只要上诉基本上就开庭。辩护律师联想到,被告人余石容曾说“同监室二审的案子都开庭”,玉林中院执勤的法警也说“我们法院刑事二审的案子都开庭”。为什么偏偏斑美拉案的二审不开庭?

辩护律师也向该检察官反映了玉林中院刑庭法官在该案侦查阶段参与办案、对案件未审先判的问题,并提交了证据材料。该检察官也认为作为法官作为裁判者,这样的做法很不合适。这位检察官还仔细核对了辩护律师的邮寄地址,会在7日内向律师书面告知处理进展。

辩护律师去玉林市工商联合会反映民营企业家被掠夺的问题

玉林本无管辖权,硬要抢。究其原因,为了钱。

刑法打击的传销活动,是指以发展人员为目的,没有实际商品交易或者不以实际交易为主的,以赚取人头费、门槛费为敛财手段的传销行为。现实中的表现形式通常是以介绍工作、旅游看房、考察生意、相亲或会见网友为由邀约参加所谓的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传销骗局。

而斑美拉公司有实际经营活动和真实存在的商品,且一直以销售商品为目的。许多代理商均是在亲自使用之后感觉到效果好才主动加入的,绝非虚假宣传。根据物流单和银行流水可知,斑美拉公司的交易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斑美拉公司允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货,有退货渠道,符合实际经营的特征。

最关键的是,斑美拉公司是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而非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依据。上线代理商的利润可能会更多,但是利润的增加是源于下线代理商不断地销售产品,而不是基于人员数量增长收取的入门费。没有被害人报案是本案的最大特色,根本就不具备法定的“诈骗财物”的入罪要素。

在玉林市工商业联合会,辩护律师提交的材料中明确提到:“国家不断鼓励和提倡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央层面反复强调和下文件要保护民营企业、维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维护法治秩序。然而,背后个别地方执法机关又在大力地打击微商,逐利式执法、创收式执法。”斑美拉案,就是司法机关掠夺式办案的典型案例,必须引起重视。

离开玉林市工商业联合会,辩护律师安排下午会见被告人,然后转战南宁。明天,将有十几位辩护律师一同前往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政法委、监察委员会等部门反映情况。

辩护律师认为,玉林斑美拉案,程序严重违法、实体严重不公,如果放任玉林市司法机关的种种违法行为,无论是对法治建设,还是对经济发展,都将贻害无穷,必须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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