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深受其害的人权律师黄思敏律师为此向设限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武汉警方对其长达四年的出境限制作出合理解释、提供法律依据以及时限的说明,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接收信息公开的申请。
黄思敏律师指出,“709”案件发生已经四周年,但武汉警方一直限制其出境,黄本人在四年里亦未收到过警方对于限制其出境的理由、法律依据以及时限,更未收到过警方的任何书面文件。
而2018年9月黄思敏律师曾因事需要出境,在办理相关证件时被告知仍然处于限制出境的期限内。当时出入境部门告称黄思敏律师设限单位为武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只有解除限制令才能办理,但其后交涉无果。
公开资料显示,黄思敏律师曾在2015年“709”事件爆发后经委托担任“非新闻”案当事人之一李婷玉的辩护律师,因此受到当局的打击报复,三四年时间内经历广州警方的多次驱赶、律所调动受阻,甚至律师证遭到短期注销,严重影响个人的生活与工作,后出于无奈,被迫与身为异见人士的丈夫黎学文返回家乡湖北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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