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家财反映,他因网上言论及公民聚餐的事情,在2013年8月被湖北省宜昌市国保警方拘留,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5年,至2018年8月11日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他身患疾病,已不能从事原职工程监理工作,就与宜昌市公民季少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准备在该办公室创办一家小微公司。然而,时至2019年5月5日,他接到了宜昌市城管部门的通知,说是要在5月6日上午强拆位于宜昌市新世纪广场B座7楼,刘家财的办公室。
刘家财向城管申述称“我办公室旁边的违章冷却塔不强拆,附近的几处强占公用通道不强拆,附近的几百平米违建餐馆不强拆,为什么偏偏要强拆我这个既不影响市容,又不影响他人生活的雨棚呢?并且,明明是雨棚,官方却偏偏说是房屋。显然,当局这是在“选择性执法”,是在有意针对异见人士的再次打压”。对此,当局不予理会。
5月8日,城管及国保警方派出大量人员及设备前来强拆,后由于许多到场群众的阻止才强拆未成。
5月9日上午,当局再次派出了高规格的队伍及设备前来强拆,当天城管人员来了二十多人,宜昌市西陵区国保警方也来了数名警察,并且还安排了电视台来摄影,还用无人机盘旋监事。约两小时左右,刘家财租赁的办公室被强拆完毕。
刘家财气愤的说“我无法阻止他们的无耻行为,但我将记录下这些选择性执法,及打压不同政见人士的不齿行径。”
公开信息显示,刘家财,1965年10月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公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於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後,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於网路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云南省警方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年8月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後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拘,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年9月18日,被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5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5年12月2日,经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仍被维持原判,刑期至2018年8月11日。据悉,其在狱中经常受体罚等,处境十分堪忧。2018年8月11日凌晨,刘家财刑满释放,宜昌国保警察为防公民朋友前去监狱迎接,特意在凌晨时将刘家财转移监狱关押并到时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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