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在《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中指出,刘正清律师有两次分别在不同的代理案件二审庭审时提交的《二审辩护词》中发表了“危害国家安全”及“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两起案件分别是新疆高院审理的张某某触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案以及广东佛山李某某触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的上述过程中,刘正清律师向法院所提交的《二审辩护词》中发表了”危害国家安全”和“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当局认为刘正清律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因此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刘正清律师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
告知书同时表示,刘正清律师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将会被视作放弃该项权利。
刘正清律师在收到广东省司法厅的吊证告知书后,马上向司法厅提出了听证要求,表示需要进行陈述和申辩。广东省司法厅随即作出听证安排,定于2019年1月5日(周六)上午9点30分在广东省司法厅二楼听证室举行听证会,司法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等人员担任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等听证现场工作人员。
有律师认为,最近两年来,维权/人权律师的处境不容忽视,遭政治打压后吊销执业证书者比比皆是,累计已达数十位之多,律师界戏称吊证律师为“律师后”,除了无奈之外,同时亦对司法黑暗表达严重不满。基于律师执业的辩护需要以及本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原则,人权律师在代理敏感政治案件或者宗教信仰案件时往往就会无意触犯所谓的“政治红线”,无辜遭受不必要的麻烦,轻则遭到吊证处罚,比如一众吊证律师,重则甚至锒铛入狱,比如“709”案的受罪同袍们。而刘正清律师正式人权律师中的一员,历年来代理过众多敏感人物的政治案件,自然也在当局的待收拾者名单里。
公开消息显示,刘正清律师多年来曾代理过包括四川黄琦案、武汉秦永敏案、唐荆陵案、张圣雨案等政治案件以及多起宗教信仰案件,曾多次被司法当局约谈和警告。
相关链接:刘正清律师:我观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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