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

狱中杨前仍遭虐打向司法机关投诉

【民生观察2018年12月19日消息】广西北海市公民杨前因家中砖厂被强拆而维权,后被当地警方构陷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逮捕,2018年11月26日此案被合浦县法院未通知辩护律师和亲属的情况下秘密审判,杨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杨前在羁押期间多次传出在狱中遭殴打虐待的消息,到目前为止虽然有所改善但被虐打的情况依然还在持续。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2018年12月17日上午杨前写信向北海市司法机关予以投诉。他在信中称,“自从被同仓犯人鸡奸以后,就再也无法约见到任何检察官了。几乎每天我都受到同仓犯人的殴打。但每次报警都无任何人来处理,我只好蹲守在风门等待,偶然逮到驻所检察官来立即向其报告,却告知不予受理。现在的看守所驻检制度已完全形同虚设,早已没有了任何监督举报功能。现在我每天依然都受到虐打,同仓班长等犯人不断强迫我参加劳动,不断用针、剪等利器刺我,不准我看案卷材料和写上诉状案情等。而合浦法院则更加离谱,11月26日开庭,第二天即刻抢着拖我出去到法院去宣判,处罚我两年有期徒刑。在宣判我以后,才准许看守所通知我家人,家人接着才能通知律师。26日开庭时,我即要求马上电话通知我的律师杨在新及陈家雄到庭,但法庭拒绝通知。同时,我当庭强烈要求公诉人郑桦与主审法官邓端齐回避,但法官均不予回避也无复议决定书,公检法决意构陷我坐牢两年的意图十分明显。当天庭审持续了四个多小时,却只记录了我说的四句话。并且更离谱的是,在判决我两年有期徒刑以后,法院工作人员于第二个星期来提我出仓,并且当着看守所吴所长等领导的面,强迫我补签一个讯问笔录。该笔录是我的律师杨在新投诉上诉以后,合浦法院的法官才来让我补签的,我说他们程序严重违法,我拒绝补签。在场的吴所长看见如此违法判案,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叫人把我带回了401仓室。”

对此,杨前的代理律师杨在新表示,杨前因拆迁事件引起的寻衅滋事罪被北海市合浦县法院枉法裁判有期徒刑两年。现在北海市的腐败反动份子把这个案件上升到政治案件,继续通过同仓监犯从未停止过虐待、欧打杨前,并且还想通过杨前来陷害他,教唆杨前用假口供欲抓捕本律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他会就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继续投诉。

据悉,杨前,男,1977年9月2日出生,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人。因家里的砖场遭到广西合浦县常乐镇政府的强拆,2018年5月中旬,杨前和母亲、弟弟便去合浦县常乐镇政府讨说法,当时工作人员告知负责土地征收的陈姓副书记正在下乡工作,无法有人协商此事,随后杨家三人便离开镇政府回家。

2018年7月2日,杨前家中突然闯入两车自称是合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警员,并强行拆除杨前家中多处摄像头,期间来人在不出示身份证件以及无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杨前、母亲和弟弟带走羁押,后家属多方打听才得知三人被以寻畔滋事罪刑拘。据称,合浦县警方是以杨前在5月前去镇政府找副书记未果后离开时因生气下意识踢了大门一脚被追究,警方以此定罪寻衅滋事的。在三人被羁押期间,家属一直未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情况下,聘请了律师多次前往会见,得知杨前在看守所遭酷刑殴打伤势严重,期间还遭到电击睾丸酷刑以及被人为指使的仓友鸡奸。随后代理律师曾多次就杨前的遭遇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均无人处理。

8月初,同时被刑拘的杨前母亲及弟弟被取保候审后释放,但被警告不准离开合浦当地。而杨前的代理律师在8月10日后就再也无法会见杨前,看守所方面没有明确的理由,只说杨前已经不准会见。一个星期后,家属收到合浦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显示杨前已在2018年8月10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仍为寻衅滋事罪。

杨前案的会见在停止了两个多月后重新获得许可,12月5日律师前去会见了尚在合浦县看守所羁押的杨前。他告诉律师,最近一直遭到当局教唆在押人员对其殴打恐吓,并以释放为诱饵,教唆其指证辩护律师。同时得知杨案已于2018年11月26日进行秘密审判,杨前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合浦县法院枉法裁判有期徒刑两年。

目前,杨前在合浦县看守所仍然遭到同仓监犯的虐待殴打,在报警无果后向驻所检察官报告也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杨前于近日写信投诉北海市司法机关的种种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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