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9-27 消息:原定于9月29日开庭的辽宁访民赵广军“寻衅滋事案”昨天律师接到法院的通知,决定把开庭日改为庭前会议,律师将拒绝到庭。
刘书庆律师说,他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就向法院递交了法律意见书,现在法院改为庭前会议还是最重了律师的意见。但是,赵广军这个案子明显是一个构陷案件,没有必要庭前讨论证据,故此拒绝出庭。而且仅凭两次训诫,几次拘留就说他有罪这明显是构陷。
刘书庆律师在要求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改变赵广军案的开庭日期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了2点;
1、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182条 的规定,没有在开庭十日以前把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人,也没有对照该法条,在刑庭定与29日开庭的情形下,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这是明显的违法;2、本案卷宗共有300页左右,如此短的时间,辩护人无法充分阅卷。而且辩护人在阅卷后还需要和嫌疑人核实证据,形成辩护思路。这样短的时间根本无法有效辩护。
1、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182条 的规定,没有在开庭十日以前把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人,也没有对照该法条,在刑庭定与29日开庭的情形下,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这是明显的违法;2、本案卷宗共有300页左右,如此短的时间,辩护人无法充分阅卷。而且辩护人在阅卷后还需要和嫌疑人核实证据,形成辩护思路。这样短的时间根本无法有效辩护。
并在此之前因赵广军被抓时吞过铁片,至今未排除等身体原因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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