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辽阳维权人士李晓东二审开庭纪实

【民生观察2025年9月29日消息】2025年9月26日上午,辽宁省辽阳市维权人士李晓东被控涉嫌寻衅滋事上诉一案,在辽阳市中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当天,李晓东的辩护人马纲权律师和他的三姐到庭为其辩护。李晓东的其他兄弟姐妹及来自全国各地声援的访民,大概有三十余人,到庭参加旁听。

上午10:15,李晓东走进法庭,向参加旁听的亲友挥手致意,有参加旁听的访民站起来高喊“李晓东挺住”,但被法警制止。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李晓东宣读上诉状,愤怒地控诉白塔区法院一审判决颠倒黑白,自己多次被非法截访,尤其是去年被截访人员打断两根肋骨造成轻伤二级,反而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而凶手却逍遥法外,公理何在?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着李晓东是否是以同一事实与理由重复访、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关于管辖等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展开了激烈辩论。

轮到发表公诉意见时,二审出庭的检察官居然称一审判决正确,二审应驳回上诉人的上诉。李晓东则大声抗议,指公诉人昧着良心欺压百姓。辩护人则反驳说公诉人的意见非常荒唐:一是李晓东到国家信访局、国家部委办公厅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只是提出登记的意愿。但是,是否准许登记,决定权在于负责信访登记接待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这些工作人员的准许,李晓东是无法完成登记的。显然,负责信访登记接待的工作人员是否准许登记尤为关键,起主要作用。既然一审判决认定李晓东的信访登记行为构成犯罪,那么,这些负责信访登记接待的工作人员就是明知故犯,且系共犯中的主犯。但是,本案中,作为主犯的这些工作人员未受犯罪追究,而仅仅追究作为从犯的李晓东的刑事责任。因此,一审判决本末倒置、显失公正。二是作为犯罪地的北京司法机关,对李晓东的上访行为,最重的处理结果也就是训诫,但从未将其作为刑事犯罪来追究责任。可是,作为户籍地的辽阳司法机关,却对李晓东的同一上访行为,作为刑事犯罪来处理。同一片蓝天之下,适用的是同一部法律,为何辽阳、北京两地的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存在天壤之别呢?既然一审判决认定李晓东的上访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北京的司法机关就是在包庇、纵容犯罪,涉嫌渎职犯罪,这是严重有损于首都司法机关形象的。因此,一审判决有悖于常理,严重破坏了法制统一。听完辩护人慷慨激昂的发言,参加旁听的访民大声鼓掌,直呼辩护观点一针见血,真是太给力。公诉人则自知理亏,一言不吭。最后,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据悉,2005年李晓东因其所在供职单位辽阳市工商银行,在未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单方面无故终止与他的劳动合同,使其工龄归零,且欠其各种福利待遇及12年同工异酬的差额款,故此引发双方劳资纠纷,随后其走上艰难的维权上访之路。

自2007年-2012年期间,其为讨回公道,也为谋求生计,一直在北京维权上访;然而因其在京上访投诉,不仅没带来任何实际效果,反遭地方当局多次绑架遣返、殴打和拘禁等打压。

2012年7月4日,因维权曾被非法劳教1年,处罚书上写着李晓东在北京工商银行上访25次。

2024年3月18日,李晓东在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附近被辽阳市驻京组工作人员强行截访交给白塔区公安机关,带回辽阳后刑事拘留。2025年6月26日,李晓东被白塔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随后,李晓东提起上诉。目前,李晓东被羁押于灯塔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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