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

郑州公民施建喜控告在法庭内被殴打抢劫

控告人:施嘉天

被控告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超法官

这不是庭审!这是郑州中院刘超法官和警号414196号等7名法警参与的!对近60岁合法公民施建喜实行殴打、抢劫、非法拘禁的涉嫌犯罪现场!

众所周知,旁听是每位公民的合法权利。2024年4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施建喜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楼40法庭参加霍飞虎诉巩义市人民政府行政征收或征用一案的旁听。根据庭审规则,旁听人员只需要在法院门口登记身份信息即可,但是在开庭前,审判长刘超命令法警使用执法记录仪再一次拍下每一位旁听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这个行为无疑是严重违法的,无疑是增设公民行政义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严重违法行为!施建喜等旁听人员已经在法院门口进行了身份登记及检查,为什么在开庭前需要用执法记录仪来重复登记,依据何在?

因此,施建喜对法官刘超此种行为提出了疑问,并且询问重复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及依据。但是刘超却无视施建喜的正当提问,不予回答,全然不顾旁听人员施建喜的询问,甚至变本加厉,滥用自己作为法官的职权,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其命令法警将旁听人员施建喜带走,施建喜全程没有任何反抗,完全配合的情况下,六名法警已经带离施建喜走出法庭之后,在法庭外的过道上,其中两名法警又将施建喜双手及胳膊后折直接导致骨裂!其中两名法警用力按住施建喜的头部往地上按!另外两名法警的暴力执法直接导致施建喜的前胸及背部大量淤青及多发性软组织损伤!直至今日,在施建喜因受到暴力执法受伤后,未对施建喜进行任何治疗,现在其手腕仍骨裂并且肿胀,胳膊、前胸及后背有多处淤青!

事发时为上午十一点左右,施建喜受伤后七个小时法院人员不管不顾,直至送进郑州第一拘留所,拘留所发现施建喜有伤情不予接收,于是拘留所要求郑州中院带施建喜去做伤情鉴定,这才带着施建喜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东院区做鉴定,但是他们竟然要求医生不能写具体的伤情。医生不同意后,又将施建喜带到郑大一附院中院,要求医生出具开诊断证明,但是不让施建喜见医生,因无法达成他们意图隐瞒真实伤情的意愿,他们又联系了经常合作的医院及熟人,又将施建喜送至惠济区人民医院,最终做了符合法院需求的伤情鉴定,这才又再一次将施建喜送至拘留所,拘留所予以接收。

另外查明,施建喜当天背的背包里有现金七千余元,发生暴力执法事件后,施建喜在法庭存放的背包内仅剩余零钱,七千元现金在审判庭的执法范围内竟然不翼而飞!施建喜参与的难道不是庭审?而是流氓抢劫并殴打的犯罪现场吗?

法官刘超的行为完完全全是漠视宪法、违反法律规定及旁听规则的行为!法官刘超光天化日之下,无视法律!侵犯施建喜正当旁听的权利,施建喜在没有任何违规违法的情况下,法官刘超滥用自身的职权,恶意命令7名法警将其带走并实施暴力行为,已经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已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滥用职权以及抢劫!要求对郑州中院法官刘超依据法律规定严肃进行处理!还无辜老百姓施建喜自由之身!并给施建喜一个公平合理的解释及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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