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张庆方律师的抗争 表明一切尽在苟且中

2024年4月11日,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张庆方于忍无可忍、“走投无路”之际,与委托人一道,冒雨在中共最高法院门前抗争,控告中共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非法强行指派所谓法律援助律师为吴敏“辩护”、蛮横拒绝吴敏家人委托张庆方律师担任吴敏的辩护人。

从张庆方律师和吴敏家人公开的信息看,吴敏是中共正厅级官员,以贪腐之名被中共组织调查。江西纪委、监委揪住不放的所谓受贿来自吴敏的胞弟吴忠,即便吴敏、吴忠亲兄弟之间确实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构成贿赂在常识上是大可怀疑的。吴敏客观上是否确实存在贪腐,这是客观真实问题;在案证据能否确凿地证明他存在贪腐问题,这是法律真实和证据问题。而定罪判刑讲究的正是有证据支持的法律真实。如果江西纪委、监委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吴敏存在贪腐,任你多么高明的律师前来辩护,无论是中国的江平、张思之,还是美国的德肖维茨(Alan Morton Dershowitz),又岂能把有罪辩成无罪?江西纪委、监委又何惧之有?何必玩弄这么一个内循环、全操控的指定辩护和早已内定了结果的虚假辩护和虚假庭审把戏?因此,人们只需简单地进行逻辑反推,就足以反证江西纪委、监委并无确凿的证据能够对吴敏定罪判刑,然而江西纪委、监委既然已经抓了吴敏,岂肯再自己认错?岂肯罢手放了吴敏,哪怕吴敏一直是中共自己人?绝不认错,正是中共的特色之一。于是,管它证据不证据,为了证明代表着中共党的纪委的一贯正确、永远正确,必须对吴敏强定罪名、强加刑罚,这才是江西纪委、监委眼里的硬道理,于是强行指定听命于江西纪委、监委,企望未来从江西纪委、监委得到回报,并按江西纪委、监委意志不做实质辩护、不做无罪辩护的所谓法援律师许春林,以确保顺利对吴敏定罪判刑,也就成为了硬道理。

此次中共鹰潭中院院长田甘霖、女副院长刘赛连、副院长徐文辉集体豁出,对中共江西纪委、江西省监委俯首贴儿,在第一次指派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辞职不干后,继续厚颜无耻地指派一个甘愿跪舔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许春林,显然与所有恐惧中共纪委、监委的贪官污吏一样,畏惧于倘若不无条件领受江西纪委、监委的指令,安插许春林这样甘受江西纪委、监委掌控的所谓法援律师,江西纪委、监委一夜之间就可能以寻衅滋事和精准定点清除的方式,查办鹰潭中院院长田甘霖、女副院长刘赛连、副院长徐文辉的贪腐问题。在中共官场上混,占压倒性绝大多数的官员,谁能没有点贪腐问题?在中共的官场上,没点贪腐问题,怎么可能混得下去?企图借向江西纪委、监委展示出听话、听命、服从、温顺的乖巧以换取江西纪委、监委的皇恩式的垂青,对自己虽暂未暴露但一定存在的贪腐放过一马,正是鹰潭中院院长田甘霖、女副院长刘赛连、副院长徐文辉内心深处不敢见光的丑恶、鄙俗太监心思。 在鹰潭吴敏一案中,世人清楚地看到了中共纪委、监委是如何把本来作为廉政工具的反贪机制扭曲成整人的手段,是如何把惩罚犯罪、实现正义的刑事司法异化成纪委、监委整人的工具,事实上,中共各地纪委官员也普遍叫嚣“法院也得听纪委的”,即纪委强令法院对谁定罪判刑,法院就必须且不得不对谁定罪判刑,哪里还敢讲什么证据,哪里还敢主张什么独立行使审判权,更遑论什么司法独立!

这个问题,也正是张庆方律师在中共最高法院门前质问的“法院在纪委面前还有没有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其实根本无需多问,惯使阴阳两手的中共也绝对不会正面回答,但从毛泽东、刘少奇开始至今的“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共集权和极权的实践所给出的答案就是“没有”!纪委就是党,想跟代表着党的纪委要独立性,门都没有!官还想当吗?是活的不耐烦了、主动邀请纪委查办你吗?

中共总是空喊什么中国特色,中共喊叫的不知所云的中国特色其实不过是中共特色。司法变成政法,再变成整人、权斗和清除异己的工具,也正是中共的一个独门绝技和特色。

吴敏一案中江西纪委、监委和鹰潭中院的无耻,以及张庆方律师和吴敏家人的“走投无路”,实质上是代替中共最高层宣告了在现有政治格局下,彻底挑明了中共深深隐藏、秘不示人的对法律和法治的真实态度。事实上,中共十余年来一直蓄意嘴上空喊法治、实践中却有计划地掏空法治,而中共最高层至少眼下还会绝不公开否定法治,正如中共处心积虑地推翻“一国两制”承诺,蓄意搞乱、搞垮香港,阻断、根除香港的法治、民主、人权对内地潜滋暗长的影响,却仍死鸭子嘴硬,继续谎称“一国两制”一样,这是中共最擅长的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两面派阴阳手法,这种阴阳两手既长期欺骗了底层草根中国大众,又长期欺骗了国际社会,尤其欺骗了只懂公开和光明正大的民主政治,而对中共暗箱操作的阴谋、专制政治一窍不通的欧美民主国家

中共鹰潭中院这番公然违法的操作显系中共江西省纪委暨江西省监委躲在阴暗密室里幕后操纵和指示的,在无官不贪的中共专制权力体系中没有哪家中共衙门和哪个中共官员是经得起中共手握所谓反腐大权的纪委、监委调查的,进而,鹰潭中院,以及所有中共的各级法院、所有中共各级衙门和官员,没有一个不畏惧纪委、监委的,没有一个不在纪委、监委老爷跟前诚惶诚恐、低眉顺眼装孙子的。最能证明这种畏惧的是,早在2009年,四川三位农民孙元志、颜智勤、卢小林光天化日之下如入无人之境,大摇大摆走进中共重庆市政府某局张局长办公室,自称中共纪委官员,对张局长双规,当众把张局长带走,连夜突审,张局长全盘交待贪腐行径,仅其办公室内的三张银行卡上就共有80多万赃款。

尽管中共纪委、监委官员自己同样也经不起查办,但这丝毫不妨碍中共所有官员畏纪委、监委如虎,正如大明皇朝垂死之前朝廷大员及所有官员无不闻魏忠贤及其把持的东厂、锦衣卫之名而魂飞魄散。中共纪委自己都屁股不干净的典型案例有:收受财物3284.93万余元的中共原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员张化为,曾任中共原中央巡视组副组长和组长、贪腐4.63亿余元的董宏,曾任中共原中央巡视组副组长和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因贪腐而被逮捕的周清玉,至于中纪委内部(副)局级、(副)处级官员一边查办贪官一边自己利用查办贪官的权力大肆贪腐的更是大有人在。

缘于此,中共官场的问题不在于个体官员是否贪腐,而在于掌握查贪大权的纪委、监委和纪委书记是否对特定官员进行查办,这种可由纪委书记个人选择的、犹如不定时炸弹的不确定却又随时可能兑现的查办机制,正是所有中共官员畏惧纪委、监委的根源所在。

自邓小平大致能够乾纲独断的1980年代开始至今的四十余年,中共对待法律、法治的态度粗略经历了邓时代完善基本立法、江泽民和胡温时代初步颁布人权保障法律、胡温后期的停滞以及近十余年的公开倒退几个时期。这几个时期,中共最高层对待法律和法治的认识和态度明显呈现这一路径:由“文革”的切肤之痛激发的必须立法、必须实行法治、必须保障人权,到中共渐渐感到法律和法治有些碍手碍脚、法律和法治开始限制中共的权力擅断,再到法律和法治制约中共独裁和专制、法律和法治(宪政)开始动摇中共的一党统治,这个认识路径与中共元老陈云所说的“新闻法不能搞。蒋介石那个时代搞新闻法,……被我们抓到了漏洞,结果还不是被赶到了台湾”完全是一脉相承。这,正是中共秘不示人的对待法律和法治的真实心声,正是江西纪委、监委和鹰潭中院胆敢在吴敏案中,在世人面前裸体狂奔的根本原因,正是张庆方律师以及所有中国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师生除了向中共全面投降便只能“走投无路”的根本原因。

冒雨在中共最高法院门前控告、抗争之前,张庆方律师和吴敏家人已经告遍了中共江西的所有衙门,有用吗?没用!按中共忽悠访民时挂在嘴边的“正常程序”告到了中共最高法院,会有答复吗?不会!一次次联合发文、一次次人模狗样地宣称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中共最高公检法司哪里去了?新上任的司法部贺荣女部长哪里去了?

装睡去了,苟且去了!所有的中共官员都千人一面地苟且着,像他们的明末前辈、清末前辈一样地苟且着。所有层级的中共官场和官员充斥着的都只是一个模样的苟且景象。中共司法部接连三位部长落马,下一位接力的会不会是这位贺荣女部长呢?

不在苟且中死亡,就在苟且中爆发!在苟且中死亡的,一定是中共的官员;在苟且中爆发的,一定是纵然苟且也无法偷生的中国底层草根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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