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

秦小坡因保卫家园被以爆炸罪批捕

【民生观察2023年3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秦荣、高和平夫妇房屋遭遇强拆,其子秦小坡因保卫家园、抵抗强拆被抓走,以非法持有爆炸物罪被监视居住6个月,期满后于近日被以以爆炸罪批捕。

2023年3月14日下午,秦小坡的辩护人包龙军和何伟律师先来到北京昌平区公安局要求见办案人员。结果说要事先约,现不在。俩人又去了小汤山医院,想会见监视居住的秦小坡。

结果医院保安说,(到医院见秦小坡,必须经办案部门同意。所以,医院有保安把守),早上来了两辆警车把秦小坡拉走了。

秦小坡因保卫家园、反抗强拆,以非法持有爆炸物罪被监视居住已满六个月。

随后,包龙军和何伟律师一起陪同,家被拆毁的秦荣来到北京昌平区法院,起诉昌平区东小口镇人民政府。请求确认未经法定程序、未出示任何手续而实施的的强拆行为违法。因原告是俩人,即秦荣、高和平夫妇。法院要求两位原告都到场。但尽管北京两会今天已经结束,高和平今早仍被七里渠派出所带到怀柔“被旅游”。

同一天,秦荣、高和平夫妇收到书面通知书得知,秦小坡已于3月14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由之前的持有爆炸物改为爆炸。

据秦荣、高和平夫妇的控告材料显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政府曾经于2021年8月启动了对秦荣、高和平夫妇房屋的强拆工作,但夫妇俩人于2021年11月19日和11月22日向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经通过复议,决定撤销了东小口镇政府的限拆和强拆决定,且此后政府并重新启动对夫妇俩人房屋的强拆工作,以政府名义进行的强拆行动,到2021年11月22日即宣告截止。

故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收回夫妇俩人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政府强拆,至于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以收回夫妇俩人宅基地使用权名义是否属于依法律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则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因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于2022年8月30日、9月6日向夫妇俩人出具了《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并以该案件属于强拆为由拒绝调查处理,明显是想当然,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渎职行为和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纵容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违法犯罪的行为。

秦荣、高和平夫妇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如下情况: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在拆毁他们房屋时,既未取得政府同意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而且政府也未授权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启动对他们房屋所在地的旧村改造行动,完全是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自行非法操作,但在他们依法向昌平区政府、昌平区东小口镇政府、昌平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申请,对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上述拆毁民居的违法犯罪行为履行监督责任时,上述单位完全不予理睬,明显存在渎职行为。

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在本案中存在明显的涉黑恶犯罪行为。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组织上百名社会不明身份人员,多次对夫妇俩人及其儿子秦小坡威胁、恐吓、寻衅滋事、故意暴力伤害,且在缺少夫妇俩人参与同意的情况下,试图以其单方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强迫夫妇俩人接受,在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又不顾夫妇俩人的依法防卫强行推毁了他们的民居,并试图强占他们的宅基地。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北京市昌平区东小镇政府、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以滥用职权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的方式,为马连店社区和合作社提供保护,致使马连店村委会和合作社赵勇和邵学东等人以公益为名称霸一方,为所欲为,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完全符合涉黑恶犯罪的基本特征和犯罪构成。

关于秦小坡被以非法持有爆炸物监视居住一案的情况说明。首先,秦小坡完全是在自己家里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其所持有的二踢脚鞭炮仅有防卫的作用,并不是作为一种攻击性武器使用,如果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不非法侵入夫妇俩人的房屋,不可能发生任何冲突,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不依法打击强行闯入夫妇俩人住宅的寻衅滋事的犯罪份子,却对无辜的行使正当防卫的秦小坡进行刑事指控,很明显是选择性执法。

其次,秦小坡作为清华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有较高的学术涵养和法律素养,他也很清足自己持有的二踢脚鞭炮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流通和持有的爆炸物,秦小坡是合法持有而不是非法持有,即便秦小坡对该鞭炮进行了适当改造,也无法改变秦小城合法特有的事实。

第三,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在办理秦小坡非法持有爆炸物案过程中存在严重程序违法,一直未送达相关对秦小坡采取强制措的通知文书给家属,且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禁止家属和律师探视和会见,在家属和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了解秦小坡涉嫌罪名时,一直语嫣未详,长期不正面告知,直到近半年后才电话告知秦小坡辩护人,夫妇俩人有理由怀疑办案单位存在先对秦小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罗织罪名等严重徇私枉法的犯罪行为。

另外,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负责人即被控告人赵勇和邵学东涉嫌涉黑恶犯罪行为如下:

1、在政府强拆行为结束后,仍然组织多人多次上门骚扰、威胁恐吓控告人(秦荣、高和平夫妇),并在此过程中致控告人高和平人身伤害,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秦小坡人身严重伤害,至今住院,伤势不明,其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犯罪。

2、在未经和控告人协商,未对控告人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情况下,以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名义方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并强迫控告人接受,不接受即视为同意交回宅基地和同意拆除控告人民居,其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犯罪。

3、明知政府并未批准其收回控告人宅基地使用权和批准其在控告人房屋所在地进行旧村改造,仍然冒用政府和公益名义非法强占控告人宅基地和非法毁坏控告人房屋,其行为涉嫌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且毁坏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综上,控告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人身和财产依法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但在本案中,被控告人赵勇和邵学东在未取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公然对控告人一家的人身进行伤害,并毁坏控告人民居,并意图强占控告人宅基地,如果没有被控告人李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局长)等人明目张胆的偏袒和保护,没有其他被控告人的玩忽职守,是不可想象的,也正是因为上述被控告人对赵勇和邵学东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才导致赵勇和邵学东等人依托马连店村委和合作社,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肆无忌弹打砸抢,称霸一方,危害四邻,严重破坏了北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所应有的文明繁荣和谐的良好形象,并和中共中央及习近平主席所倡导的依法治国国策背道而驰,理应立即予以纠正,故控告人特向监督部门提出如下请求:

1、责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立即释放被非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秦小坡并撤销对他的刑事指控。

2、责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立即对故意伤害高和平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令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立即对涉嫌黑恶犯罪的赵勇、邵学东及其它参与者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犯罪的刑事责任。

4、立即对被控告人李丰及其他参与者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的刑事责任和政治责任。

5、依法对其他被控告人的渎职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和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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