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2020年12月7日消息】江苏无锡的王彩霞潘国亮夫妇进行维权有十多年,近期被非常限制人身自由逾130天。夫妇两人维权的原因,一是他们的房产被江苏无锡广益街道和尤渡里村委违法拆迁,强拆补偿问题自2006年至今十多年未解决。二是王彩霞的医疗事故得不到公正的处理。
2011年7月原北塘区医院利益熏心,乱治致残王彩霞左膝,造成全身病痛的严重后果。篡改病历,伪造证据,使用假药劣药等,江苏三级法院罔顾法律,隐瞒诸多重要证据枉法裁决。以上两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奈依法逐级维权从江苏当地到赴省信访,再进京举报投诉,到各信访部门信访都是合法合理,一贯遵纪守法。
王彩霞潘国亮夫妻的房子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村桥西34号马路边,两间店面新楼,总面积193.58平方。营业执照一张经营小百货店,一张经营饭店,都是出租给人家做的,王彩霞潘国亮夫妇收租金,房子总的营业面积是96平米,房子被非法强拆后夫妇俩就走上了维权道路,潘国亮不上访也遭到珠链打压,非法拘禁限制人生自由的权利。
到2020年12月4日中国法制日这天,王彩霞与潘国亮夫妇被限制人身自由已经130天了,在12月2日夫妇俩拨打电话报警后警察出警上门,没有解救被限制夫人身自由的夫妇俩,夫妻俩把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告诉警察,警察反而说没有这事,随之夫妻俩要拿包出去却被限制,随后夫妻俩录制视频作证,问警察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吗?在视频作证的情况下警察转身反而一走了之。
王彩霞夫妻被剥夺人身自由至今130多天,目前仍被非法拘禁中。依法维权十多年被地方官员与公安非法拘禁总数超290多天,潘国亮被株连也超190多天。这次估计维稳金费超过80多万,这些年对王彩霞夫妻以各种维稳手段所花国家财政资源估计超290多万元,而且非法维稳还在继续进行中。
无锡梁溪区北大街街道综治主任与黄巷派出所所长冯伟无数次雇佣黑恶势力团伙堵家门,房前屋后都搭建帐篷看管,问题久拖不决,浪费国家财政资源用来维稳打击维权访民。
从2020年7月26号上午无锡当地截访人,公安勾结天津铁路警察,火车乘警将王彩霞非法拦截押返黄巷派出所。再次株连挣钱养家的老公潘国亮一起被不法官员雇佣的黑势力团伙堵家门,把王彩霞,潘国亮夫妻俩非法拘禁在家,禁止出门买米买菜发病都禁止到医院治病。
王彩霞身患多年高血压,心脏病,慢性盆腔炎,长期服药造成慢性肝炎,左膝被医院乱治致残的60岁残疾人。被非法拘禁45天时那些维持生命的药物早没了,拨打110,12345市长政务热线均无效。潘国亮没上北京多次被株连一起非法拘禁,在被拘禁40天许被逼设法逃出来跑出去。王彩霞在家吃早饭也被“寻衅滋事”坐老虎凳,戴手铐,取保候审。
潘国亮跑出去后在2020年10月9号上午,潘国亮在国家信访局反映妻子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从信访局一出来就被无锡当地诸多截访人追截,一个瘦的公安人员掐潘国亮脖子,殴打,抢夺身份证,抢夺手机抓到北京京华饭店搜身,搜包等。然后雇佣北京非法绑架遣返访民的产业链人员遣返潘国亮,车牌号京Q66VT1别克车押返回锡到梁溪区北大街派出所。在潘国亮没有任何违法事实下,构陷潘国亮涉嫌“寻衅滋事”取保候审,回家后并继续与妻子一起被非法拘禁共计130天了,目前任然不能获得人生自由的权利。
事由1,2006年广益街道和尤渡里村委违法拆迁(总面积193.58平方,其中96平方营业面积,两张营业执照)至今十多年未解决。
2,2011年7月原北塘区医院利益熏心,乱治致残王彩霞左膝,造成全身病痛的严重后果。篡改病历,伪造证据,使用假药劣药等,江苏三级法院罔顾法律,隐瞒诸多重要证据枉法裁决!以上两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奈依法逐级维权从江苏当地到赴省信访,再进京举报投诉,到各信访部门信访都是合法合理,一贯遵纪守法。
江苏梁溪区北大街街道官员做两面人,问题久拖不决。黄巷派出所所长捏造罪名2次“拘留”构陷王彩霞潘国亮夫妻俩人“寻衅滋事”坐老虎凳戴手铐,取保候审等。无数次雇佣黑恶势力团伙堵门,无数次株连挣钱养家的老公潘国亮一起被限制人身自由。长期派黑恶势力人员偷偷跟踪抓捕,绑架,截留信访信件等。夫妇的报警2020年12月2日晚,出警警察没有解救夫妇俩。
王彩霞潘国亮夫妇的控告当局政府部门违法坼迁造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控告材料信息如下:
举报控告:原崇安区广益街道两级政府违法拆迁,造假,恶意构陷打击报复!剥夺控告人夫妻私有合法财产权!
举报控告人:潘国亮,男,61,汉族、身份证号:320211196007112219,原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桥西34号,电话:13861808719。
举报控告人:王彩霞,女,59,汉族,住址同上(双方是夫妻关系)电话:15961781584。
被举报控告人: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原书记:夏杰伟;
被举报控告人:梁溪区广益街道尤渡里村村委原书记:沈继兴;
事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侵权损害
请求:1,依据中纪委监察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二十三、三十七、三十八条规定,追究被举报人串通一气,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涉嫌违纪违法的相关法律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追究其应对举报控告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请上级政府、职能部门在重事实、重证据,保护举报控告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下,查明事实真相,严肃进行查处,指令下级部门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下,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
事实与理由:
1、举报控告人潘国亮于1985年建造位于当地广益街道尤渡里35号两间楼房,其建房资金是举报人潘国亮与父母出资,用辛苦血汗钱所建,但建房产权人的名字却是控告人哥哥潘建良名字。为房子一事,父母、潘国亮与潘建良兄弟经常打架,村委会一清二楚,但就是不说真话,事实清楚,有证据指认。
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审批规定:“一户一宅、对不合理分户、超前建房,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一律不批准宅基地”。一对接近80岁的老夫妻是根本没有任何资格翻建两间新店面楼房自住的。农村习俗都是父亲名字。从94年开始,控告人潘国亮再筹资翻建老宅,符合农村一户一宅建房规定,99年初翻建,尤渡里34号,35号两处4间商铺店面楼房都是举报人潘国亮一人出资所建。注:(就尤渡里34号两间商铺店门新楼,总面积193.58平米,两张营业执照,96平米的营业面积)租人家开的,一间开烟酒店,一间开饭店。
2006年6月尤渡里拆迁,因举报控告人父母年事已高(差不多90岁高龄),父母多次对村委会、街道申明该两间店面新楼都是小儿子潘国亮的。街道及村委会故意欺负弱势控告人,与该两间店面商铺新楼无关的潘建良(潘国亮哥)合谋串通,主观恶意冒名(父亲潘坤寿)签订尤渡里33号的房屋拆迁协议,却泯灭人性的将控告人潘国亮位于尤渡里34号2间新店面商铺楼房非法拆除,至今十多年;使该两间新店面楼房在村、街道二级政府的舞弊下,造成举报控告人夫妻遭受巨额财产经济损失,气死老父亲,控告人不服。
更为严重的是,被控告人串通一气,为抢占控告人未到手的房屋,以暴力手段打伤控告人潘国亮,将三根肋骨打断打伤,构成轻伤,但潘建良在买通崇安公安分局承办人下,凶手得不到法律应有的追诉,至今仍逍遥法外!
无锡市信访局复核复查处,梁溪区政府都明知该两间商铺店面新楼是控告人夫妻的。在控告人夫妻没得到丝毫拆迁补偿下,仍故意违法造假,借程序,搞形式违法黑终结。违反《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第三十二条(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受理标准的规定,举报人对被举报人侵害举报人合法财产权,不给举报人被拆房屋承担安置补偿责任,按照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通知精神,请求中央、省各相关部门领导责成下级政府、下级部门、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举报人被拆的尤渡里34号两间商铺店面新楼应得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并依法严惩上述涉案人员违法构陷、涉黑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责任,并保护举报人全家的人身安全!为举报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迅速落实处理解决为盼。
请求不再非法不再限制王彩霞,潘国亮夫妇的人身自由的权利,夫妇俩已经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30多天了,还我自由,还我人权。
王彩霞,潘国亮
2020年12月4日
本网将继续关注王彩霞潘国亮夫妻俩的情况,2020年12月4日是“中国的法制日”12月10日是“人权日”。目前为止潘国亮王彩霞夫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经长达130多天了,中国的法制是这样提现的?人权又是如何体现的呢?十九大五中全会文件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全国各地政府都在学习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各地政府部门是这样一边学习依法治国,一边违法乱纪吗?维权访民的人权在哪里?
王彩霞电话:15961781584
潘国亮电话:1386180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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