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

举报区长诈骗法院至今不立案

【民生观察2020年4月29日消息】江苏省南通市锦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欣酒店)法人张跃,实名举报被逮捕原南通市崇川区副区长陶高兵诈骗罪,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不立案不裁定。

陶高兵,原南通市崇川区副区长,目前是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6刑初2号和南通市检察院(2020)通检三部刑诉1号案的被告人。

2014年4月19日,任港街道办滨江时尚广场售楼中心开放,国际知名影星钟丽缇小姐现场表演,崇川区副区长陶高兵先生发言致辞为任港街道办出场助力。

2014年9月19日,陶高兵主持召开城建指挥部134号会议,专题研究任港街道锦江之星实施提前征收搬迁事宜。

为达到非法获取张跃财产的目的。2014年10月17日,陶高兵利用职务之便,主持召开城建指部140号会议,把拆迁伪装成房屋买卖,借用党和政府的名义,对张跃实施诈骗。

2015年1月21日,陶高兵欺上瞒下,指挥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通过江苏银行南通汇丰支行汇款至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财政所(锦江之星拆迁专户)共计3080万元。

陶高兵指挥任港街办李俊,明知该3080万元属于拆迁专户专款专用,为达到诈骗张跃的目的,巧立名目拆迁款变成借款,制作虚假的《房屋转让合同》。

陶高兵指挥崇川区住建局和区政府办理违法的国有土地上不可能出现的集体土地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南通市不动产中心证明不存在。

陶高兵指挥任港街道办设置圈套,逼迫张跃陷入错误的认识,张跃被陷入任港街道虚假诉讼的房屋租赁案件中,其输掉官司花了几百万的律师诉讼费,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2020年3月27日,张跃通过顺丰快递(运单号:SF1008247833203),给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举报信,显示2020年3月30日签收,但法院至今不立不裁。

上述证据收集获取程序合法,特别具有权威,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

综上所述,陶高兵滥用职权违反财务制度,虚列支出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张跃数额巨大的财物,挑战司法权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2月,原南通市崇川区区长陶高兵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陶高兵在担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租赁、项目承接、款项审批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他人承接相关工程并违规拨付工程款,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害人张跃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流程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投诉,请求依法立案。

张跃电话:1380908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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